「散文」张金萍 ‖ 农场啊!我永远写不尽的乡愁

文化   2024-11-04 09:02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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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啊!我永远写不尽的乡愁

文/张金萍







辽西罕王山脚下的果树农场是我的家乡,这里是远近闻名的苹果之乡,素有亚洲第一大果园之美誉。辽沈战役时,伟人的那句:“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指的就是这里。

在我的人生旅程中,农场是我最难忘的地方,有我永远写不尽的乡愁!我在那里度过了少年与青年。每当想起农场岁月,便想到像大山一样淳朴、善良的乡亲。

在职场几十年,厌倦了蝇营狗苟,渐渐就有了“不爱入州府”的怪癖,心绪时常氤氲在魂牵梦绕的家乡回忆中,缱绻在过去某段时光里,总会有别样的情愫在心底涌动,以至于有些东西变成文字时,我那怀旧的心才有些许慰藉。

我八岁那年的腊月底,一场罕见的漫天大雪席卷了辽西大地,一望无际的旷野荒原银装素裹。风雪中,一座低矮四面漏风的土坯房兀立,屋内,母亲与我们兄妹艰难地生活着。因为父亲离世,扔下我们母子四人相依为命。

骤雪初歇,一位身材魁梧、脸色黝黑的中年男人走进我们家,他就是我的继父。进屋后,他对母亲说:“我来接你们来了,走吧,别犹豫了,我会善待你们娘儿几个的!”说完打开包裹,拿出三件新做的衣服和三双新买的棉鞋,分别给我们兄妹穿上。长这么大,头一次穿上买的棉鞋,既舒适又保暖。那一刻,我就把继父记在了心中,认定他是个好人。

中午的时候,继父把我们带到了锦州城南的一家国营果树农场。从此,我们在继父的呵护下,过上了有新衣穿、能吃饱饭的安稳日子。

刚到农场时没有房子住,因为农场职工住的都是公房。我们在农场附近村屯暂住了两个月后,农场苗圃职工宿舍腾了出来,我们与另外五家职工搬了进去。

苗圃离农场有三里地,河流环绕,树木苍翠,景色宜人。东边是京沈公路,有老人常常告诉我们:沿着马路一直往西走,就能走到北京。那时候,北京是人们向往的地方。

 离大院一百米远有一个粮米加工厂,这是农场为了创收,同时也是方便附近村民粮米加工开办的。加工厂有个更夫,姓吴,名字不详,人们都叫他老吴头。他是我到农场相识的第一人,也是我的老“朋友”。

 老吴头五十六七岁,中等身材,清瘦,黄白净子,面善。一年四季除了夏天,总是穿着一身干净利索的黒条绒衣服,就连帽子和鞋也都是黑条绒的,上衣兜里还挂着一块怀表,看上去既讲究又精神,俨然学校里的教书先生。

听大人们说,老吴头啥人没有,孤身一人,也没有亲戚朋友,只是隔三差五会有一个神秘女人出现,为他打扫屋子,洗洗涮涮。特别是溽暑难耐的夏天,还会住上两宿。

 这女子长得丰腴肥硕,见人从来不说话,只是微微一笑,嘴角还有一颗黑痣,很好看。每当有人问起老吴头,他总是语无伦次、支支吾吾、神色慌张地搪塞过去。对此大人总是在私下里窃笑。我那时还小,傻呵的,不明白大人们的意思。

 我和大院的老三篇、小红孩非常愿意去老吴头那玩,而且我们整天大爷大爷地叫着,乐得老吴头总是给我们烙白面饼,炖鱼、炖肉吃。老吴头市民户,每月工资四十多块,生活条件好,一个人吃不了多少,攒下的钱和米面油都给了那个神秘的女人。

那年夏天,那女人又来看老吴头,拆了被褥在门前水井旁搓洗。胸前的大肉包子就像两只兔子,在衣服里若隐若现地跳动,几乎就要窜出来,吸引着男人们在她面前来回走动,还不时地发出唏嘘和淫笑。

女子干活挺麻利,是个沙拉手,不到半天功夫,便洗了两大杆衣服。乐得老吴头又是烙饼又是炖肉。

夜幕降临。大院里的男人和女人一边乘凉,一边说着闲话,我们这些孩子在一旁嬉笑打闹。邻居郭叔过来对我们说:“你吴大爷今晚肯定做了好吃的,还不快去看看,一会该吃没了。”说完狡黠一笑。

听说有好吃的,我们哥几个赶紧撒脚如飞,跑向加工厂。可到了之后,房门插着,屋子里没有灯光,漆黑一片。我们绕到房后,从后窗户借着月光往里看。因为是北炕,就在窗户底下,似乎隐隐约约有喘息和呻吟声。妈呀,不好!吴大爷可能生病了,吓得我们赶紧往回跑。

 郭叔见我们气喘吁吁、慌慌张张跑回来,问我们咋这么快就回来了,小红孩便抢先把看到的情景跟郭叔说了。郭叔听后哈哈大笑,拍着他的头说:“傻小子,你吴大爷那是在做气功呢。”

一旁的女人们听了个个羞红了脸,掩面走开了。郭婶过来给了郭叔一巴掌,“你可真缺德,咋跟孩子说这事,回屋看我收拾不收拾你。”说完,拽着郭叔气呼呼地走了。

 那时候,人们见了老吴头都躲得远远的,尤其是大姑娘小媳妇。母亲见我整天长在老吴头那,吃饭的时候都不回家,便说若在执迷不悟,迟早会打折我的腿。

一天到了晚饭,母亲见我还没回来,便怒气冲冲来到老吴头那,见我和老三篇、小红孩正坐在炕上吃白面饼,上来一把揪住我的耳朵说:“你这孩子咋这么没出息,整天提了耳朵嘱咐你,你就是不听,等到家非把你嘴掐淌血不可。”

 见此老吴头急了,冲着母亲高声说:“xx家的,你这是干啥呢,孩子在这吃点饭,有啥不好,嗔你这样吗?”老吴头这么一说,母亲也觉得自己做得有点不妥,便歉意地说:“吴叔您老别多心,这孩子整天不着家,多让人操心呢?”

 老吴头在我小学五年级时去世。走的时候很凄凉,身边一个近人也没有,也没见到那女子,只是看到农场派两位岁数大的职工,把骨瘦如柴的老吴头从臭气熏天、蚊蝇乱飞的屋子里抬走了。

夜里,我哭喊着要去找吴大爷,吓得母亲一宿都没睡着觉。多年之后我写了篇小说《老吴头》,人们看后唏嘘不已!

两年后,苗圃撤销,房子和地卖给了大队,我们搬到农场,住上了农场新盖的房子,每家一间半。

刚到农场时,母亲处处谨慎做事,与人为善,还叮嘱我们不论家里家外都要老老实,规规矩矩,不要惹事生非。但尽管如此,还是发生了一件令我刻骨铭心的事。

一天,我在院门前与其他孩子玩耍,过来两位妇女看到我,其中一位指着我问这是谁家的孩子,怎么没见过呢?另一位则朝我们院子努了努嘴:“带来的”。然后两人又凑到一起嘀嘀咕咕好一阵。

母亲在院子里洗衣服,听见她们说话,赶紧出来把我拽进屋里,关上门,趴在炕上失声痛哭。我立在一旁不知所措,也不甚明白……

 如今想起来年轻的母亲虽很漂亮,也有文化,但母亲对那几个字极为忌讳和敏感。我如今识些字,且还写些文字投去印在报刊上,对母亲当年的举止添加了注脚。母亲命运多舛,让我怜爱和同情,想到这,心里一阵酸楚,随即潸然泪下!

那时候,我家在果园边上住, 溽暑难耐的夏天,常有干活的知青来讨水喝,最初是不认识的两三个女知青,后来就是母亲带来的那些伙伴。

母亲只有三十多岁,有文化,还有着爽朗、热情的性格。时间长了,这些女知青在劳动之余,会结伴到我家来玩。其中一位女知青给我的印象最深,只记得她个子比母亲稍高点,宽脸庞,梳着“柯湘头”,挺爱笑的,我叫她的姐姐。

其实母亲原本不同意我叫姐,母亲说那岂不是乱了辈分,因为母亲与丛姐是最要好的姐妹。为何叫“姐”?这里头有点来历。

1976年我上小学五年级,为纪念伟人畅游长江十周年,农场所在地中学在罕王山脚下一座大型水库举办游泳比赛。比赛那天中午,我和几个小伙伴也来看热闹。

比赛开始前,学校教导处主任作讲话,讲这次比赛的意义云云,并提醒同学们注意安全,还向大家介绍了一位游泳教练。接着走出一位身材高挑、梳着“柯湘头”、长相俊美的女青年,她冲大家挥了挥手。

我一看认得,她叫丛奕,知青点点长,农场业余文艺演出队的骨干。她音色很美,能歌善舞,我很爱看她的演出。她演唱的《浏阳河》、《洪湖水浪打浪》《家住安源》等歌曲,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特别是冬天,她那穿着绿军装、扎着红围脖、梳着“柯湘头”的形象,更让我记住了她。

得知她是游泳健将,大家很想一睹她的游泳风采,于是高声呐喊请她下水游两圈展示一下。她微微一笑,落落大方地脱去外套,穿了一身红色泳装,纵身一跃,便跳进水里,向远处游去,还不时地变换着蛙泳、蝶泳、仰泳等各种优美姿势,简直就是专业游泳队员,岸上的人们都看呆了。两圈回来,她气色平缓上了岸,大家纷纷向她请教游泳技巧。

 在丛奕教大家游泳时,我和几个小伙伴商量也来个比赛,便悄悄来到水库北边,偷偷下水,由西向东游去。那个年代,农场的孩子都会游泳,我七八岁就学会了。我一路领先来到水库中间,由于紧张加之用力过猛,突然我的腿抽筋了,吓得后边的小伙伴大呼救命,不知所措。

我在水里扑腾着眼看就要往下沉,南岸的人们都吓傻了,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出事地点距南岸有300多米远,无人敢过去。见此,丛奕一个漂亮的潜泳便冲出去50米远,钻出水面一阵蝶泳,像离弦的箭赶到我近前。这时我已经沉了下去,只露出一只手,她赶紧抓住我的手,把我拽了出来,奋力带到岸上,又对我施救。我吐了一地黄水,得救了。

 母亲买了二斤肉,把家里仅有的一点白面拿出来,晚上包了两大锅饺子,然后带着我去知青点请丛奕来家里吃饭,以答谢救命之恩。见到丛奕后,母亲亲热地拉着她的手,感谢的话说了一大堆,弄得丛奕怪不好意思的。

我们到家后,邻居李叔和李婶听说此事也过来看我。李叔提议说:“按照习俗孩子得认救命恩人为‘干亲’,我看就认‘干妈’吧。”“叫哪门子干妈,人家丛奕是大姑娘,还没结婚哪。”李婶冲着李叔说。李叔拍了拍脑门说:“那就认‘干姐’吧。”李婶生气地说:“丛奕管嫂子叫大姐,你让孩子管她叫姐,成何体统。你该干啥干啥去,别在这瞎掺和。”

母亲说:“那就叫姨吧。”一朵红云飞上了丛奕的脸颊,她莞尔一笑说:“还是叫姐吧。”母亲说:“那可不行啊,那岂不乱了辈分。”丛奕说:“没关系,各论各叫,挺好的。”母亲说那也好,孩子没姐,就认个姐姐吧,于是赶紧让我跪地磕头认了“姐姐”。

 从那以后,丛姐与我们家有了来往。每当家里做好吃的,母亲都让我去叫她过来,她有事来不了,就让我给她送过去。每次去知青点,那些大哥哥大姐姐就逗我:来了“小干弟”,又给你姐送啥好吃的来了,让我们也尝尝。这时丛姐总会把东西分给大家吃。

那时候,我非常愿意去知青点,我家离那儿不远,在那儿除了让丛姐他们教我写作业外,还看到了有些看不懂的中外文学书籍,先后知道了茅盾、巴金、艾青、雪莱、普希金等中外文学大师。我学到了很多在学校学不到的东西。

打那以后,我染上了看小说的习惯,与文学有了不解之缘。然而我的成长历程告诉我:文学是“害”人的。怎么说呢?因为我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偏科。因为偏科,数理化几乎都不及格,以至于后来高考名落孙山。

刚上初二那年,知青姐姐“工农兵”大学毕业后来我家看望我的父母,给我带来一本当时风靡全国的小说《第二次握手》。我一天到晚沉浸在书中男女主人公苏冠兰、丁洁琼缱绻的情感里,看得天昏地暗,数学课根本听不进去,几何初考得了零分,试卷贴在墙上,很是刺眼,同学们都用异样目光看我。班主任老师找我谈话后,我的班长一职便被他人取代了,只保留语文课代表资格。

不过我的脸皮特厚,依然是我行我素,继续看小说。数学让我颜面扫地,而语文却让我扬眉吐气。语文课上,我的作文《一件小事》被老师表扬得一塌糊涂,红色的圈画得夺目耀眼,还放到橱窗供同学阅读。《第二次握手》看完后,我开始写小说,写了一万多字的小说《没有用过的红围脖》。尽管没能发表,却是我后来的长篇小说《农场往事》的雏形……

上世纪八十年代,我虽几经挣扎还是名落孙山,在我的家乡做了一名农场工人。那时侯,农场的活儿是很累的,对于我这个刚刚毕业的青年学生是吃不消的。后来幸亏善良老队长的庇护,被派去看管农场的水渠,孤零零一个人待在旷野上。

一间柳条铺顶的小茅屋,便是我的世界,每当日暮风起,小茅屋便像一叶小舟,在空寂的“大海”上颠簸。我独对青灯,略带咸涩和土星味的风从窗缝挤进来,把一片忧郁的孤寂撇给了我。

孤独和寂寞,对于心灵来说,是一片充满恐怖的不毛之地。我不知道命运将要把我带向何方。

那会儿,对于从身边匆匆流逝的时光,我竟然不觉可惜,只是一个劲地盼着黎明的到来。到了白天,那情况就好的多了。阳光下,雪水泛着白沫,汩汩地流淌。水渠边枯黄的枝条直立,瑟瑟作响,偶尔可见小草倔强地拱出沙包。

连绵不断群山从眼前直伸向天边。山上的积雪在旭日下闪着冷冷的光,仿佛在用一种疲惫的目光打量着我。我第一次体会到古人说的“瀚海”,这个词的深邃的内涵。我用耳朵和眼睛去探寻那早已逝去的海的踪影和声音。但什么也没得到。

我躺在地头,掐一茎嫩草,咀嚼出满口清香。我方佛听见青草在地下生长的声音,凭感觉我就知道水流到哪了。

我怀想那久违的雷声和雨声,那隆隆有力的搏击,从天上想到地上,一切沉睡的都被她震撼、惊醒,连宵的雨水洗涤了大千世界的积尘。我心里的气候也跟着旷野一样缺少水分。哦,雨,你为什么还在迟疑?

一个意外的事情忽然改变了我的生活内容。我在无意中,发现贴在墙上的壁纸竟然是一部书,是《欧也尼·葛郎台》和《高老头》中的片断章节。看来原来的小屋主人把书 撕开当作贴墙纸用了。

这个意外的发现竟使我欢喜若狂。就像在茫茫的荒漠上跋涉,眼前忽然出现一泓清泉,我迫不及待地扑向它。只可惜那纸页都贴倒了,我只好倒着读。

每天晚上,我躺在土炕上,借着昏暗的灯光,与巴尔扎克倾心交谈。看着他怎样把生活的硬壳敲开,像敲开一个核桃,然后把那些核仁挑给我吃。

我反复揣摩研读,直到看不清字迹时,才心满意足地睡去。睡梦中还在咀嚼那些一时尚未嚼透的滋味儿,向一头反刍的牛。

于是,我的梦也渐渐染上从初春的云层里露出来的柔和的日光。我听得见自己的心湖在奔腾,它们从四面方涌来,携带着往昔的岁月,携带着那些曾经在我眼前逗留过的生命,在我的心湖上交汇融合,奏鸣出一支人生交响曲。

我仿佛第一次意识到世界的存在,自己的存在。人只有在最底层的困窘之时,才能懂得冷静地思索人生。思想使人痛苦,却也给人更多的快乐。

我为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些消沉的念头而羞赧。过去的已过去,而现在刚刚开始。即使愿望曾是被抛洒在垄沟外面的种子,如今我也要把它拣到垄沟里。我要看着它一点一点地长大。

于是,我拿起了笔。我在纸上写下了第一行诗句。尽管歪歪扭扭,却像那雪水,在春天的感召下,一滴一滴地积蓄着力量……

在我的文学创作中,所有作品里都有农场的痕迹。农场是我作品的魂,因为一位成熟的作家与其优秀作品,都有自己的魂和文学写作根据地,书写自己的故乡。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莫然笔下的高密、贾平凹笔下的商州、史铁生笔下的地坛......

老实说,我不敢与这些文学大师相比。从我发表的第一篇作品,到现在四十多年了,所有的作品都是写农场的。农场是我的家乡,是我创作的根据地,没有农场,就没有我笔下流淌的文字,就没有我的长篇小说《农场往事》。

我在《农场往事》后记中这样写道:农场是养育我成长的地方,留下我少年的梦想和稚嫩的足音,我许许多多的记忆都在那里。每当想起农场的那些往事,我便会心潮涌动,泪流满面。源于眷恋,带着感恩,应该是我创作的动力。因此写自己最熟悉,最了解,最有感情之作,才能回报我那魂牵梦绕的家乡。

《农场往事》公开出版后,许多熟悉那段往事的人们,都为书中女主人公丛姐哀婉、凄美的爱情故事,而唏嘘不已。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呢?当今写情感的小说、影视剧,都有一个通病,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结局往往都是悲剧。

需要说明的是,《农场往事》这部30万字的长篇小说并非杜撰,书中塑造的人物还都健在,男主人公“平子”的原型就是作者。小说是以“我”为主线展开写的,丛姐、平子、荣、菊、“笛子刘”、“快嘴李”、后腰老队长等人物一一鲜活地立在读者面前,真实得惨不忍睹。通过对他们之间不同命运,以及他们之间情感纠葛的描写,展示了那个年代农场青年恋爱和生活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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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张金萍,金融从业者,曾在农场跋涉过蹉跎岁月,也做过辛勤园丁。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表作品,笔耕四十载,作品散见全国、省市报刊一百余万字。著有诗集《感谢生命》、散文集《春水流去》、长篇小说《农场往事》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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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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