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印发了《深圳市2024 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
通知称,该计划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通过土地整备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中村改造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收储、净地出让,在产业高质量发展、集中连片区域、轨道交通和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的空间供给上持续发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强化项目全流程管控,加快推动土地整备存量项目消化,切实提高城市发展空间保障能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深圳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主要编制重点包括:
加快集中连片区域土地整备;强化产业、民生、居住空间保障;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需求(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五期、城际铁路等轨道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加快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和有序推进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024 年度计划显示:2024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移交入库用地不少于650公顷,其中产业用地不少于300公顷、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不少于200公顷、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50公顷。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移交入库产业用地不少于200公顷。2024年度全市通过(转)地手续土地处置,对于全市138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用地,2024 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9所学校用地处置工作。资金方面,2024年度全市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50亿元,计划安排新建土地整备项目42个,续建土地整备项目286个,共328个。
土地整备项目包括新建+续建328个土地整备项目,还有新建+续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54 个。
落实《创新空间治理模式、加快处置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任务,2024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190公顷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处置。
深圳印发《深圳市 2024 年度土地整备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4 号)、《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25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71 号)等工作要求,依据《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土地整备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1〕102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新空间治理模式、加快处置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22〕14 号)、《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深规划资源〔2023〕940 号)以及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结合《深圳市国土空间保护与发展“十四五”规划》(深府〔2022〕24号)、《深圳市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十四五”规划》(深规划资源〔2022〕66 号)、土地出让收支计划等相关文件,编制本计划。2023 年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实现用地保障规模 1465 公顷,目标完成率183%。2023 年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完成直接供应用地规模72公顷,目标完成率 103%。其中居住用地直接供应规模63公顷,目标完成率 140%。3.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任务完成情况
顺利完成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任务。2023 年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规模499 公顷,目标完成率近 100%,其中通过土地整备完成427 公顷。
1.提升民生设施服务水平任务完成情况超额完成民生设施用地整备任务。2023年全市完成民生设施用地整备 288 公顷,目标完成率144%。超额完成规划统筹基础教育设施(包括小学、初中和九年一贯制,下同)用地任务。2023年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规划统筹实施基础教育设施用地面积148 公顷,目标完成率 276%;完成基础教育学位任务144652 座,目标完成率 270%。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推动40 项民生设施项目用地落实,包括中小学 28 处、高中4 处、医院6 处、养老设施 1 处、文体设施 1 处。超额完成全市 138 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用地处置任务。2023 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31所全市 138 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用地处置工作,目标完成率 155%。 2.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任务完成情况超额完成居住潜力用地整备任务。2023 年全市完成居住潜力用地整备 207 公顷,目标完成率104%。超额完成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规划筹集任务。2023年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规划筹集公共住房和配套宿舍 80751 套,目标完成率 238%。3.提高产业空间质量任务完成情况超额完成产业用地整备任务。2023 年全市完成产业用地整备 451 公顷,目标完成率 113%。2023 年共安排土地整备资金186.8 亿元,实际拨付186.0 亿元;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59.8 亿元,实际拨付53.6 亿元,有力保障了全市土地整备及房屋征收工作的实施推进。各区 2023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详见附表1、附表2。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通过土地整备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中村改造及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的有关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收储、净地出让,在产业高质量发展、集中连片区域、轨道交通和教育、住房、医疗等民生重点领域的空间供给上持续发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创新低效用地盘活机制,强化项目全流程管控,加快推动土地整备存量项目消化,切实提高城市发展空间保障能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助力深圳加快建设更具全球影响力的经济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1.加快集中连片区域土地整备。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批集中连片区域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集中连片区域土地整备工作,分步实施、滚动开发,逐步形成连片开发的规模优势。 2.强化产业、民生、居住空间保障。强力推进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土地整备,加快存量低效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保障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及居住用地土地整备力度,落实保障房建设要求,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3.保障轨道交通建设需求。加快推进轨道交通五期、城际铁路等轨道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保障轨道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确保重大交通基础设施落地实施。4.加快推动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深入落实关于创新空间治理模式、加快处置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规划引领、精准施策,加快盘活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的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为城市长远发展提供重要的空间支撑。5.有序推进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照摸清底数、找准问题、分类处置的原则,全面系统摸查全市已征转未入库土地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分期推进思路,有序推进我市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工作。2024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移交入库用地不少于650公顷,其中产业用地不少于 300 公顷、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不少于 200 公顷、居住潜力用地不少于150 公顷。深汕特别合作区土地整备移交入库产业用地不少于200公顷。(二)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任务 落实《创新空间治理模式、加快处置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方案》相关工作任务,2024年度全市通过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190公顷未完善征(转)地手续土地处置。对于全市 138 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用地,2024年度全市通过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完成不少于9 所学校用地处置工作。 依据《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宝安区、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需开展辖区范围内已征转未入库土地核查工作,建立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台账和空间数据库。上述各区(新区)需结合全市重点项目、重点片区、民生市政类公共项目用地需求,优先开展相关类型的已征转未入库土地处置,2024年完成不少于总 10%的土地处置任务。各区任务安排详见附表 3,138 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清单详见附表 4。2024 年度全市安排土地整备资金150亿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5。2024 年度全市安排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50亿元,具体资金安排详见附表 6。各实施主体根据已列入年度市本级房屋征收计划内项目的重要程度和推进情况,在下达的计划资金额度内,自行分配具体项目的资金安排。区级房屋征收资金由区级财政安排支出。(1)土地整备项目
计划安排新建土地整备项目42 个,续建土地整备项目286 个,共 328 个(详见附表7)。(2)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计划安排新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27 个,续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 227 个,共254 个(详见附表8)。(3)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计划安排新建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4 个,续建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项目 20 个,共24 个(详见附表9)。安置房建设资金安排按照安置房相关政策执行。(4)其他
“工业上楼”目录中的土地整备项目视同纳入本计划,采用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方式实施的,视同纳入本计划利益统筹项目目录。(1)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计划安排新建项目 34个,续建项目184 个,合计218个。上述项目的费用原则上由市本级财政安排支出(详见附表 10)。(2)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交通项目轨道交通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由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各区政府(含大鹏新区管委会)负责具体实施。计划安排轨道项目 60 个(详见附表11)。(3)社会投资类房屋征收项目计划安排 33 个社会投资类房屋征收项目,其征收拆迁补偿费用由企业支出(详见附表12)。计划安排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1480 个,其中区级房屋征收新建项目 288 个,区级房屋征收续建项目1192个(详见附表 1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前海管理局要切实发挥好统筹抓总作用。各区要充分认识土地整备工作对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制”的工作方法,抓好2024 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任务落实。各区要科学合理使用土地整备资金和房屋征收资金,优先保障轨道交通、重大产业、重点民生等项目资金需求,遵守土地整备相关政策,规范使用土地整备资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前海管理局定期对各自管辖范围土地整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建立轨道交通征拆等重点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加强指导、加大督办,发挥市区合力,提升计划项目实施率。(一)土地整备专项计划项目实行季度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含大鹏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下同)可根据土地整备工作实际情况,按管辖范围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市前海管理局提出项目调整申请。土地整备项目调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前海管理局审核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报市政府备案;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调整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前海管理局审核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土地整备计划。土地整备专项计划项目实施范围累计调整优化面积不超过原项目实施面积 20%的,不视作项目调整,应将调整后范围按管辖范围报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市前海管理局。(二)房屋征收专项计划项目实行中期调整机制。各区政府可根据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需要,按管辖范围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市前海管理局提出项目调整申请,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筹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年度土地整备计划。(三)对于已列土地整备计划项目,涉及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确需实施房屋征收的,在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取得立项、规划选址文件后,视同该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房屋征收计划,可实施房屋征收。(四)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深府〔2022〕97号)规定,前海合作区土地整备(含房屋征收)支出由前海合作区承担。(五)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计划印发前。(六)本计划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各区政府、市前海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1.深圳市 2023 年度各区土地整备总体任务完成情况表 2.深圳市 2023 年度各区土地整备分项任务完成情况表 3.深圳市 2024 年度各区土地整备任务规模安排表4.全市 138 处重点推进的规划未建学校用地项目库 6.深圳市 2024 年度市本级房屋征收资金安排表9.深圳市 2024 年度土地整备安置房建设需求表10.深圳市 2024 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常规项目表 11.深圳市 2024 年度市本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轨道交通项目表12.深圳市 2024 年度社会投资类房屋征收项目表13.深圳市 2024 年度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表( 内容来源: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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