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通气患者雾化临床10问

健康   2024-10-30 00:10   浙江  


雾化治疗是机械通气时常同步应用的集束化气道管理方法之一。既往的调查表明,我国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仍不够规范,各医疗机构在雾化实施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根据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制定的指南,现将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的规范要点归纳如下。

一、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应该选择振动筛孔雾化器还是喷射雾化器?

推荐意见:与喷射雾化器比较,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建议选用振动筛孔雾化器,以增加药物在肺部的沉降率(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目前振动筛孔雾化装置仅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应用,应根据疾病治疗需求、雾化装置特征及药物成本效益,选择雾化装置以达到最佳临床预期效果。

二、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是否可选择额外气源驱动的喷射雾化器?

专家共识: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建议使用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或者振动筛孔雾化装置,如采用额外气源的喷射雾化,可能会对呼吸机监测准确性、吸入气中的氧浓度分数及潮气量(Vt)等产生影响,目前没有循证医学证据证实上述影响的严重程度。

额外气源驱动的喷射雾化器的获益与受损仍不明确,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成本较高但操作方便,临床上也可以选用振动筛孔雾化解决上述问题。

三、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时,是否应将小容量雾化装置置于距Y型管15 cm处或其他位置?

专家共识: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时,无基础气流状态下,小容量雾化装置置于距Y型管15 cm处可能提高雾化效率。有基础气流状态下,小容量雾化装置置于离患者较远处可能提高雾化效率。
机械通气患者进行雾化治疗时,如何合理放置雾化治疗装置,应在考虑提高雾化效率的同时,注意额外管路延长、呼吸回路中冷凝水增加、管路连接不紧密等可能造成患者出现呼吸无效腔增加、阻力增加、漏气等不良情况的影响。

四、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是否应该调整呼吸机参数?

(一)机械通气雾化治疗时是否需要调整Vt?
推荐意见:采用容量辅助/控制通气时不推荐增加Vt以提高药物沉降率(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时无需特意增加或降低Vt,Vt的选择应依据患者实际疾病和肺病理生理状态。对于肺顺应性差的患者(如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小Vt肺保护性通气是基本治疗原则,额外增加Vt可能加重肺损伤。
(二)机械通气雾化治疗时是否需要压力支持模式更换为辅助/控制模式?
推荐意见:机械通气雾化时,采用辅助/控制模式通气比压力支持模式具有更高的药物沉降率(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机械通气模式的选择应依据患者的基本疾病,肺损伤程度,肺部呼吸力学情况等综合情况进行决定。机械通气雾化吸入治疗时,辅助/控制模式通气比压力支持模式具有更高的药物沉降率。但在临床实践中应充分全面考虑模式改变对患者病情、特别是肺呼吸力学的影响,不应以单纯地增加药物沉降率作为调整呼吸模式的唯一条件。
(三)机械通气雾化治疗时是否需要将压力辅助/控制通气模式更换为容量辅助/控制通气模式?
专家共识: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患者雾化支气管扩张剂时,可采用压力辅助/控制通气或容量辅助/控制通气。其他情况可不进行更换。
(四)机械通气雾化时是否需要应用吸气末暂停以提高雾化的效果?
推荐意见:采用容量辅助/控制通气加压定量吸入支气管扩张药物时,没有必要改变吸气暂停时间以提高药物沉积率(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在进行机械通气患者加压定量吸入治疗时,没有必要延长吸气末暂停时间,可根据患者不同的病理生理学和呼吸力学的特点设置吸气末暂停时间。

五、接受无创通气的患者,应选择在无创通气时雾化还是无创通气间歇期雾化?

专家共识:接受无创通气治疗的COPD患者,无创通气时雾化(与无创通气间歇期雾化相比)可能缩短机械通气时间,具有较高的舒适度和较低的不良事件发生率。考虑到无创通气时漏气可能降低雾化时气溶胶吸入的效率,对于能耐受脱离无创通气行雾化治疗的患者,可考虑在无创通气间歇期雾化治疗。
实施的注意事项:接受无创通气治疗的COPD合并呼吸衰竭患者,普遍需要实施雾化治疗,而对于雾化吸入方式选择,主要从患者耐受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考虑。如果患者可以耐受脱离无创通气,间歇期雾化的方法简单易行,气溶胶吸入效率高。如患者无法耐受较长时间脱离无创通气,或者脱离无创通气过程中出现低氧血症、高碳酸血症加重,应考虑无创通气治疗时同步雾化。无创通气时雾化治疗,需关注漏气对雾化药物肺内沉降率的潜在影响,然而,目前尚缺乏相关的临床研究,也没有证据表明无创通气时同步雾化需要增加雾化用药剂量。

六、对于接受无创通气的患者,无创通气时雾化装置的位置是否应置于面罩与呼气阀之间?

专家共识:体外模拟研究显示,无创机械通气时将雾化装置位于面罩与呼气阀之间较其他位置可能增加雾化药物的肺部沉积率,提高雾化吸入剂量,进而提高雾化效率。

实施的注意事项:无创机械通气患者进行雾化治疗时,在连接和分离雾化器时要充分评估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及呼吸力学状态,提高患者在进行无创呼吸同步雾化治疗时的耐受性,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

七、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应选择按需雾化还是定量雾化治疗?

推荐意见: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可选择个体化的按需雾化治疗(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重症患者临床治疗应遵循个体化和按需的原则。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按需雾化与常规雾化对患者的病死率与住院时间无差异,但可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指南专家组认为根据患者病情按需雾化可以实现个体化,雾化药物的效益成本可能比较高,应注意定期评估支气管扩张的疗效。雾化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症状及生命体征,如出现频繁咳嗽、气促、气道痉挛等症状时,应立即暂停雾化治疗进行观察,待缓解后评估是否适合继续雾化治疗。

八、机械通气患者需要支气管扩张雾化治疗时,使用β2-受体激动剂联合异丙托溴铵还是单用β2-受体激动剂?

推荐意见: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无创通气需要支气管扩张雾化治疗时,建议可使用β2-受体激动剂,或者与异丙托溴铵联合应用(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β2-受体激动剂与异丙托溴铵均属于支气管扩张药,通过不同的机制缓解支气管痉挛。在单药使用效果不佳或者剂量过大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联合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及时监测气道阻力,了解治疗效果,并注意观察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由于目前证据有限,只限在接受无创通气的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未能涵盖其他类型或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另外,在雾化治疗过程中,除雾化药物本身外,还需考虑药物在肺部沉降率的问题。因此,期待更多更好的临床证据,从而使更多的患者获益。

九、机械通气患者需要祛痰治疗时,是否应选择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

推荐意见:机械通气患者需要祛痰治疗时,可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以降低痰液密度(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机械通气患者雾化祛痰药物的临床疗效评价指标是痰液清除,除了祛痰药物的药理特性外,痰液清除受到物理排痰方式的实施以及雾化药物肺部沉积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针对雾化祛痰药物的药理特性相关指标的评估更为客观。N-乙酰半胱氨酸可降低痰液密度,应用于痰液黏稠、难以排出的机械通气患者简单易行,常规可采用300 mg,1~2次/d,进行雾化,连续5~10 d,治疗过程中需要关注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雾化祛痰药物应采用批准用于雾化治疗的专用剂型。由于目前研究证据有限且纳入患者数量较少,未能实现详细的患者分层,哪一类患者可能从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治疗中明显获益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十、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医院获得性肺炎(HAP)的患者是否应选择雾化吸入抗菌药物?

推荐意见:对于多重耐药G-性菌感染的VAP/HAP患者,可考虑全身抗菌药物联合雾化吸入抗菌药物治疗,以改善肺炎治愈率、提高呼吸道细菌清除率(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雾化吸入抗菌药物治疗VAP/HAP,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针对多重耐药G-杆菌感染,雾化药物包括甲磺酸盐黏菌素、氨基糖苷类(阿米卡星、妥布霉素)、头孢他啶,其他抗菌药物的雾化吸入缺乏研究证据。在全身用药和雾化联合全身用药的临床实践中,研究显示甲磺酸盐黏菌素雾化吸入与全身用药相比,提高肺部药物浓度、降低对肾脏的药物不良影响,妥布霉素、阿米卡星雾化吸入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结果证实联合雾化吸入治疗的肺部药物浓度高。雾化联合全身用药可能改善肺炎治愈率、提高呼吸道细菌清除率,但是对病死率、住院时间、ICU住院时间没有显著影响。指南专家组根据临床经验判断,雾化吸入治疗方法患者临床受益在于提高抗菌药物抗菌效能,降低全身性不良反应,与患者临床价值一致。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选择适用于雾化治疗的药物剂型,密切关注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或立场。文中所涉及药物使用、疾病诊疗等内容仅供参考。

来源:中华重症医学电子杂志

版权声明

本微信转载文章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目的,如转载稿、图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我们,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益。 

急重症世界
急危重症临床、科研进展,尽在急重症世界!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