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化治疗是机械通气时常同步应用的集束化气道管理方法之一。既往的调查表明,我国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仍不够规范,各医疗机构在雾化实施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根据中华医学会重症医学分会制定的指南,现将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的规范要点归纳如下。
一、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应该选择振动筛孔雾化器还是喷射雾化器?
推荐意见:与喷射雾化器比较,接受机械通气的患者建议选用振动筛孔雾化器,以增加药物在肺部的沉降率(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目前振动筛孔雾化装置仅在部分医疗机构开展应用,应根据疾病治疗需求、雾化装置特征及药物成本效益,选择雾化装置以达到最佳临床预期效果。
二、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是否可选择额外气源驱动的喷射雾化器?
专家共识: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建议使用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或者振动筛孔雾化装置,如采用额外气源的喷射雾化,可能会对呼吸机监测准确性、吸入气中的氧浓度分数及潮气量(Vt)等产生影响,目前没有循证医学证据证实上述影响的严重程度。
额外气源驱动的喷射雾化器的获益与受损仍不明确,配备雾化功能的呼吸机成本较高但操作方便,临床上也可以选用振动筛孔雾化解决上述问题。
三、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治疗时,是否应将小容量雾化装置置于距Y型管15 cm处或其他位置?
四、机械通气患者雾化时是否应该调整呼吸机参数?
在进行机械通气患者加压定量吸入治疗时,没有必要延长吸气末暂停时间,可根据患者不同的病理生理学和呼吸力学的特点设置吸气末暂停时间。
五、接受无创通气的患者,应选择在无创通气时雾化还是无创通气间歇期雾化?
六、对于接受无创通气的患者,无创通气时雾化装置的位置是否应置于面罩与呼气阀之间?
专家共识:体外模拟研究显示,无创机械通气时将雾化装置位于面罩与呼气阀之间较其他位置可能增加雾化药物的肺部沉积率,提高雾化吸入剂量,进而提高雾化效率。
实施的注意事项:无创机械通气患者进行雾化治疗时,在连接和分离雾化器时要充分评估患者的各项生命体征及呼吸力学状态,提高患者在进行无创呼吸同步雾化治疗时的耐受性,防止不良事件的发生。
七、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应选择按需雾化还是定量雾化治疗?
推荐意见: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可选择个体化的按需雾化治疗(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重症患者临床治疗应遵循个体化和按需的原则。机械通气患者接受支气管扩张剂雾化治疗时,按需雾化与常规雾化对患者的病死率与住院时间无差异,但可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指南专家组认为根据患者病情按需雾化可以实现个体化,雾化药物的效益成本可能比较高,应注意定期评估支气管扩张的疗效。雾化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症状及生命体征,如出现频繁咳嗽、气促、气道痉挛等症状时,应立即暂停雾化治疗进行观察,待缓解后评估是否适合继续雾化治疗。
八、机械通气患者需要支气管扩张雾化治疗时,使用β2-受体激动剂联合异丙托溴铵还是单用β2-受体激动剂?
推荐意见: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无创通气需要支气管扩张雾化治疗时,建议可使用β2-受体激动剂,或者与异丙托溴铵联合应用(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β2-受体激动剂与异丙托溴铵均属于支气管扩张药,通过不同的机制缓解支气管痉挛。在单药使用效果不佳或者剂量过大产生不良反应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联合用药。在治疗过程中及时监测气道阻力,了解治疗效果,并注意观察药物产生的不良反应。由于目前证据有限,只限在接受无创通气的COPD急性加重期患者,未能涵盖其他类型或有创机械通气患者。另外,在雾化治疗过程中,除雾化药物本身外,还需考虑药物在肺部沉降率的问题。因此,期待更多更好的临床证据,从而使更多的患者获益。
九、机械通气患者需要祛痰治疗时,是否应选择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
推荐意见:机械通气患者需要祛痰治疗时,可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以降低痰液密度(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实施的注意事项:机械通气患者雾化祛痰药物的临床疗效评价指标是痰液清除,除了祛痰药物的药理特性外,痰液清除受到物理排痰方式的实施以及雾化药物肺部沉积率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针对雾化祛痰药物的药理特性相关指标的评估更为客观。N-乙酰半胱氨酸可降低痰液密度,应用于痰液黏稠、难以排出的机械通气患者简单易行,常规可采用300 mg,1~2次/d,进行雾化,连续5~10 d,治疗过程中需要关注可能出现的不良事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雾化祛痰药物应采用批准用于雾化治疗的专用剂型。由于目前研究证据有限且纳入患者数量较少,未能实现详细的患者分层,哪一类患者可能从雾化吸入N-乙酰半胱氨酸治疗中明显获益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十、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AP)/医院获得性肺炎(HAP)的患者是否应选择雾化吸入抗菌药物?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所刊载内容不代表本平台观点或立场。文中所涉及药物使用、疾病诊疗等内容仅供参考。
来源:中华重症医学电子杂志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