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论文|刘津瑜:古罗马的“自传”:以奥维德《哀怨集》第四卷第十首为例

文摘   2024-07-01 10:17   四川  

古罗马的“自传”:

以奥维德《哀怨集》第四卷第十首为例

刘津瑜

摘要:在公元一世纪的古罗马,自传是否是一个专门的文类值得讨论。罗伊·帕斯卡在《自传:内容与形式》一书中将自传传统追溯到四世纪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勒热讷在《法国的自传》中将(西方)现代意义上自传的诞生定于1760年左右,也就是产生卢梭《忏悔录》的那个时代。在类似的现代定义中,“自传”和个人意识以及个体的自我觉醒紧密相连,古代世界很容易就不被考虑在内,而且这类定义更加强调哲学性的自传。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不存在用第一人称书写自身的叙事,比如,篇幅各异的第一人称墓志铭。再比如色诺芬讲述自己经历的《远征记》,普鲁塔克为之定性道:“色诺芬成为了他自己的历史”。罗马史上共和时代许多政治人物、演说家包括鲁提里乌斯·鲁弗斯 、埃米利乌斯·斯考鲁斯、苏拉、瓦罗等都曾有过自述,这些以及奥古斯都的回忆录大多都已佚失,但“成就”似乎是这些自述的核心,而军功则是理想的主题。20世纪初,米施在《自传史》中称奥维德《哀怨集》为“古代文学中第一部诗人的自传”。

关键词:古罗马、自传、奥维德、《哀怨集》

奥维德(Publius Ovidius Naso, 43 BC-17 AD)

在公元一世纪的古罗马,自传是否是一个专门的文类?在这个问题上,学者的基本共识是“不是,自传并不作为一个单独的文类而存在”。罗伊·帕斯卡(Roy Pascal)在《自传:内容与形式》(1965)一书中将自传传统追溯到四世纪奥古斯丁的《忏悔录》。勒热讷在《法国的自传》(1971)中将(西方)现代意义上自传的诞生定于1760年左右,也就是产生卢梭《忏悔录》的那个时代。勒热讷在《法国的自传》(1971)和《自传契约》(1975)如此定义自传:“一个真实的人用散文所书写的关于自身存在的回顾性叙述,重点放在他的个人生活,特别是他的人格故事(l'histoire de sa personnalité)之上。”  在类似的现代定义中,“自传”和个人意识以及个体的自我觉醒紧密相连,古代世界很容易就不被考虑在内,而且这类定义更加强调哲学性的自传。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不存在用第一人称书写自身的叙事,比如,篇幅各异的第一人称墓志铭。再比如色诺芬讲述自己经历的《远征记》(Anabasis),普鲁塔克为之定性道:“色诺芬成为了他自己的历史”。西塞罗也曾经考虑过“书写自己” (scribam ipse de me),毕竟“也有诸多名人的先例”(multorum tamen exemplo et clarorum virorum)。但他认为这种书写有不利之处(vitia),因为需赞扬之处得低调,而且要规避任何会遭谴责之处( et verecundius ipsi de sese scribant necesse est si quid est laudandum et praetereant si quid reprehendendum est)。他顾虑到“自传”的诚信度和权威度都更低(minor sit fides, minor auctoritas),所以请求卢凯伊乌斯(Lucceius)来撰写他作为执政官的成就以及其后的经历,包括流放和重返罗马。  

罗马史上共和时代许多政治人物、演说家包括鲁提里乌斯·鲁弗斯(Rutilius Rufus) 、埃米利乌斯·斯考鲁斯(Aemilius Scaurus)、苏拉(Sulla)、瓦罗(Varro)等都曾有过自述,标题常常是De Vita Sua、Commentarii等。这些以及奥古斯都的回忆录(De Vita Sua)大多都已佚失,仅有极少残篇存世,令人难以全面重构它们原有的面貌。但“成就”似乎是这些自述的核心,而军功则是理想的主题。唯一保留比较完整的自述是奥古斯都的Res Gestae(这和奥古斯都De Vita Sua是两部不同的文献),以铭文的形式存留到后世。虽然Res Gestae也常被称为自传,但侧重点是“成就”,涵盖了军事、宗教、财政领域,将自己塑造成拓宽帝国疆界、复兴宗教、慷慨施与、以威望而非强权立身的领导者,但几乎不触及童年、妻女、心理、情绪等等, 称为奥古斯都的《业绩录》或《功业录》比《自传》更为贴切。奥维德《哀怨集》4.10与以上这些军政人物或统治者的自我呈现有很大的不同。也正是因为如此,20世纪初,米施(Misch)在《自传史》中称之为“古代文学中第一部诗人的自传”, “是我们所知的第一个而且是直到四世纪唯一的自传”。 

奥维德公元8年被逐出意大利,流放到黑海之滨的托弥。《哀怨集》4.10作于流放之中,是五卷本流放诗《哀怨集》中的一首,共132行,内容可概括如下(因为夲诗以第一人称写成,梗概中保留了第一人称角度):开篇两行作为序言点明这首诗是致后世的,请你们聆听我的身世生平以便了解我这调侃温柔爱情的人是何许人(第1-2行)。两位执政官战死的那一年(公元前43年),我出生于苏尔莫古老的骑士家族,有一兄长,比我大一岁,生日是同一日(第3-14行)。父亲关心我和兄长的教育,很早就送我们去罗马跟随名师学习;兄长和我各有所长,他擅长修辞,而我有写诗的天赋;父亲劝告我不要从事诗歌这样回报很小的事业,我也尝试放弃诗歌去写散文,但我下笔即成诗(第15-26 行)。我和兄长成年,开始担任公职,但一直以来各自的爱好不曾改变;兄长逝世,让我觉得心中空缺,我也不适合公职,我要逃离,缪斯劝我追求我的所爱(第27-40行)。我和有名的诗人有过交集,我仰慕前辈诗人,也被后辈仰慕;我写过很多作品,我不满意的都焚毁了(第41-68行)。我有过三次婚姻,前两次都以失败告终,我的女儿曾有过不止一次婚姻,她让我成为两个孩子的外祖父;我的父母在我流放之前逝世,我的父亲高寿90(第69-90行)。我遭受流放时已经50岁,我流放的原因众所周知,何必再说我遭受的背叛和伤害(第91-102行)。在去流放的途中我历经艰难困苦;而在流放之中,险恶之地,缪斯是我的慰藉,即便无人聆听我的诗歌(第103-124行)。我生前已有声名,若诗人的语言不爽,我也会永生,谢谢读者(第125-132行)。

奥维德的流放诗除了《哀怨集》之外,还有四卷本的《黑海书简》即长诗《伊比斯》,都是哀歌体诗歌,都以第一人称写成,麦高恩(McGowan 2018)认为它们整体构成了奥维德的流放自传。然而在这里有一个让古典学者十分纠结的问题,即诗中的“我”究竟是作为历史人物的奥维德,还是他的哀歌人格(persona)。另一个相关问题是古代读者是否做这样的区分。答案是多样的,但大部分学者并不排斥将奥维德和诗中的“我”视为同一人。或许我们落入了一个奥维德为我们设定的陷阱,但在历史与文学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上,勒热讷的“自传契约”(Le Pacte Autobiographique)概念可能有些帮助:“自传中存在一方面是作者 、另一方面是叙述者和主人公的同一。这就是说‘我’代表作者。文本中没有任何东西可证明这一点 。自传是一种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题材 , 如果可以这样说的话 , 是一种 ‘信用’ 体裁 。因此 , 自传作者在文本伊始便努力用辩白 、解释 、先决条件 、意图声明来建立一种‘自传契约’,这一套惯例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种直接的交流。”  根据这个概念,一部作品是否可以界定为自传的核心并非是历史真实性,而是它是否有意识地引导读者的信任,让他们把它接受为自传。而自传的功能也并不在于呈现所谓“真实”(这一点在下面还会更详细地讨论)的人物,而更多地是预设关于这个人物的讨论点,管理这个任务如何“被记忆”。对于奥维德来说,在预设记忆点这方面的影响,或者说是力量,尤其强大,因为除了奥维德的作品之外,古代并没有其他的奥维德“传记”流传下来。这就和奥古斯都等历史人物的流传境遇形成了鲜明对比:就奥古斯都而言,除了他自己的第一人称叙述之外,还有大量的传记、历史叙述等等流传下来,与奥古斯都的自述形成既互补又竞争的关系。而关于奥维德,这种叙事竞争并不存在,这也就使得对《哀怨集》4.10进行细致分析具有独特的重要性,尤其是因为在这首诗中,奥维德作为作者明确地引导读者相信这是“他”在进行自述。

古典学家对这首诗的讨论角度日益丰富。早期的角度侧重将这首诗作为 “印章诗”(sphragis,σφραγίς,又译“签名诗”)和 “申辩” (aplogia)来考量。所谓“印章诗”是希腊罗马诗卷中作者的完结陈词,通常会包含诸如自己的姓名、身世、出生地等关于自己生平的信息,仿佛给作品加上了作者的印章,并祈望作品与作者的不朽名声。可能出现在一首诗或者诗集的开篇,但更常见的位置是在结尾处,用以标记作品为真以及其完整性。《哀怨集》4.10是第四卷的最末一篇,虽然不算长篇,但和以往印章诗相比,这首诗相对篇幅较长。比如普罗佩提乌斯《哀歌集》1.22是第一卷的最末篇,通常被称为是这部诗集的印章诗。其开篇为“图卢斯啊,我是谁,来自何氏族何家系?”(王焕生译),全篇共10行。从长度上可以和《哀怨集》4.10相类比的诗卷末篇是普罗佩提乌斯《哀歌集》4.11,其长度为102行。不过,《哀歌集》4.11虽然也是ipsa loquor pro me(第27行:“我将为自己辩护”,王焕生译),但并非用普罗佩提乌斯的第一人称写成,而是用科尔涅利娅(Cornelia)的口吻来倾诉,主题是死亡、葬礼、贞洁、自己作为女性的荣耀(即拥有子嗣)。然而,普罗佩提乌斯诗集四卷完结,很有可能影响了奥维德将其印章诗置于第四卷末尾的选择。近半个世纪以来,分析重点已经不再印章诗之上,以下追溯各年代一些代表性的分析。

在很多学者看来,《哀怨集》4.10对奥维德人生的叙述过于简单,甚至极少谈及他的作品, 比如他最重要的长诗《变形记》名字与内容完全未曾提及,只有第63-64行暗示了这部史诗:“怒于我的爱好和我的诗歌,我流放之际,/也焚烧了一些能招人喜爱的作品(placitura)”。奥维德在别处提过焚毁《变形记》(如《哀怨集》1.7.13-22)。至于他在“自传”中选取了哪些片段、强调什么、忽略什么,则是弗雷德里克斯(B. R. Fredericks)《<哀怨集>4.10:诗人的自传与诗化自传》(1976)一文的主题。

弗雷德里克斯认为,奥维德在这首诗中所表达的主旨是诗歌是他“生命的驱动力”(driving force)以及“超越一切的目的”(overriding purpose)。她强调《哀怨集》4.10首先是一首诗,它“恰好是部自传的诗,而不是恰好是首诗的自传”。在她看来,奥维德对于自传性细节的运用是“充满想象力的”(imaginative)。她的理论基础来源于罗伊·帕斯卡《自传中的设计与真实》(1960)一书中的关于自传的学说。帕斯卡认为,撰写自传意味着“在人生的无尽复杂性面前的甄别与遴选”,对事实、重点、表达都要进行选择,“一切都以所选择的立场为转移”, “自传是对过去的一种塑型。它将一种范式加在人生之上,从中构建一个自圆其说的故事。它为个体的人生构筑特定的阶段,在这些(阶段)之间建立连接,并且在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确定⋯⋯某种自洽性的关系⋯⋯”。  弗雷德里克斯将帕斯卡的自传理论运用到分析《哀怨集》4.10上,把这首诗看作奥维德人生中“过去与现在的互动和解析”。

费尔韦瑟(Janet Fairweather)在《奥维德的自传诗,<哀怨集>4.10》(1987)一文中认为这首诗包含着长期以来都没有被揭示的微妙用意 ("long-hidden subtleties"): 即奥维德的动机在于激起奥古斯都的同理心,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将自己描述成和奥古斯都类似的人(费尔韦瑟引用了亚里士多德《诗学》1453a5中的悲剧理论来支持自己的分析):他们都是来自骑士等级的旧族(苏维托尼乌斯《奥古斯都传》2.3);都经历了三次婚姻,前两次都是失败的婚姻;都曾失去亲人,奥古斯都19岁时丧母,奥维德19岁时失去兄长;等等。 费尔韦瑟认为奥维德刻意挑选了这些细节,目的是希望向奥古斯都传达如下隐秘的信息:“我和你是相似之人。可能你从来都没想过我和你有多么相似。我也是出身于骑士家族(equestri familia ortus);两位执政官战死的那一年对我来说也很重要:那是我出生的一年。19岁时,和你一样,我失去了亲人;和你一样,我开始了公务生涯;我其实也是个“三人组成员”(triumvir,译者注:在指屋大维时,通译为“三头”)。你能想象吗?多么滑稽!再看看我的私人生活。我也结过三次婚,是我的第三任妻子带给我幸福。我也有个女儿,她结过不止一次婚。我也有孙儿。” 在费尔韦瑟看来,正如柏拉图的《申辩篇》有四个功能【为苏格拉底辩护、指责雅典人、为苏格拉底的唱颂(悼)词、以及以榜样激励哲学家】那样,奥维德的《哀怨集》4.10于公于私都有其功能:除了自传信息之外,这首诗还是奥维德的纪念碑,是对缪斯的致敬,并为自己清白进行的公开辩护,于私也是向奥古斯都的申诉。

对于费尔韦瑟的分析角度,魏朴和曾这样评价:“以自己的迫害者对其生平所做的辩护为范式来构建自己的辩护是一种安全的策略,除非迫害者是皇帝。在那种情况下,这狂妄(pretentiousness)本身可能足以构成冒犯。” 从这个思路来回顾费尔韦瑟的文章,我们不禁会问奥维德究竟是在努力激起同理心还是刻意挑衅?此外,奥维德是否确实在按奥古斯都的生平来书写平行人生也值得商榷。奥维德在谈到自己家庭,包括父母、兄长、(第三任)妻子、女儿、外孙时,语气动人,对自己的家世、才能、与诗人的交游,以及自己成为外祖父等等都颇为自豪,末尾处还强调了自己作为诗人的永生。而奥古斯都在所谓的Res Gestae中,完全未曾提及被自己流放的女儿,也不曾提到自己的身世,他的叙述从19岁开始,也就是恺撒被刺、他成为恺撒继承人的那一年。假如奥古斯都在他人生的最后几年(奥古斯都逝于公元14年)读到奥维德这首“自传”,或许他的感受是受到讥讽而非同情。

哈比耐克(Habinek)在《拉丁文学的政治:古罗马的书写、身证以及帝国》(1998)一书中将《哀怨集》4.10类比为葬礼颂词(eulogium),整首诗类似墓志铭: 第一行中的tenerorum lusor amorum,正是奥维德想在他墓碑上刻上的字, hic ego qui iacuit tenerorum lusor amorum (见《哀怨集》3.3.73)。全篇以墓碑铭文的修辞结构组织材料,列举自己的文学成就;在时态上采用了完成时,比如 “我笔耕甚丰,然而,我认为不完美的,/ 业已亲手付诸火焰去修正”(第61-62行:multa quidem scripsi, sed, quae vitiosa putavi, / emendaturis ignibus ipse dedi),这里的是scripsi,putavi,dedi都是第一人称完成时动词。最后一行直接致读者,这也是墓碑的常见手法。 

朱迪丝·哈利特(Judith Hallett)在《从奥古斯都的罗马世界边缘探寻中心:奥维德在<哀怨集>4.10中的自传以及科尔奈利乌斯·奈波斯的阿提库斯传》(2003)一文中对这首诗进行了新的解读,在这篇文章中哈利特完全没有提及费尔韦瑟1987年的文章,或许是未被说服。哈利特认为这篇自传反映的是“奥维德在罗马都市文化与精神生活中过去、现在以及将来的角色”,反映的是“他在帝国中心的影响,不仅作为一个被造之物(a created object),也是个主动创造者(a creative agent)。” 她认为这首诗的文学先例为科尔奈利乌斯·奈波斯(Cornelius Nepos)所撰的提图斯·彭波尼乌斯·阿提库斯(Titus Pomponius Atticus)传记。公元前86年至前65年,阿提库斯自愿选择政治流放,离开罗马居于雅典,在那期间,他flourished,而在他重返罗马时,又广受欢迎。而与他交好的人包括后来成为奥古斯都的屋大维。

哈利特在《哀怨集》4.10和《阿提库斯传》中看到了一些共同之处:其一,阿提库斯骑士身份来自先祖,从未放弃骑士身份,《哀怨集》4.10.7-8似乎正与之呼应;其二,《哀怨集》4.10.9-32铺叙了奥维德和他兄长之间的手足情,西塞罗与阿提库斯之间的情谊甚至超过西塞罗与其弟昆图斯;其三,奥维德放弃公职(《哀怨集》35-40),奈波斯在《阿提库斯传》第6章提到阿提库斯拒绝公职。奥维德所追求的“闲暇”(otia)可类比阿提库斯所寻求的“宁静”(tranquilitas)。

至于为什么奥维德会以阿提库斯传为模板,哈利特分析了几个原因:第一,在阿提库斯的故事中,他自我流放于雅典时,苏拉希望能将他带回罗马。奥维德可能希望奥古斯都效仿苏拉,尤其是因为奥古斯都曾将维吉尔随行从雅典回罗马;第二,奥古斯都十分尊敬阿提库斯,即使阿提库斯和马可·安东尼也有着良好关系,尽管后者厌憎西塞罗(阿提库斯的挚友)并宣布他为公敌。奥古斯都和阿提库斯是姻亲:奥古斯都的继子、利维娅的儿子提笔略的妻子是阿提库斯的外孙女。或许,奥维德也希望奥古斯都对他也如此宽宏。此外,普罗佩提乌斯尊崇阿提库斯 ,而普罗佩提乌斯又是奥维德仰慕的诗人。最后可能还有一层原因与提笔略相关(“Tiberius connection”)。提笔略和奥维德仅相差一岁,有共同的师友演说家Marcus Valerius Messalla Corvinus,提笔略也有可能和奥维德有共同的文学兴趣。而阿提库斯是提笔略的岳祖父,因为阿提库斯的女儿Caecilia曾是阿格里帕的妻子,他们的女儿Vipsania Aggripina是提笔略的妻子。哈利特认为奥维德有可能试图和奥古斯都的继子扯上关系。

麦高恩在2018年的新文《奥维德的自传(<哀怨集>4.10):流放诗中的诗化身证与永生》,其切入点是《哀怨集》4.10与《变形记》开篇与结尾的呼应。《变形记》第一卷第3-4行呼吁诸神助他唱出诗篇,绵绵不绝,从世界之初直到当下 (adspirate meis primaque ab origine mundi/ ad mea perpetuum deducite tempora carmen!)。  《变形记》的最后几行宣称“只要罗马的势力所及之处,被征服的土地上,/我会被人们传诵,在悠悠千载的声名里/(诗人们的预言倘若不虚)我将永生!” (《变形记》15.877-879,张巍译) 相应的,《哀怨集》4.10这首诗在开头就明确表示是写给后世(posteritas)的,这首诗贯穿了奥维德的时代直到我们目前的时代,在诗的末尾则回到了“读者”(candide lector)。诗歌、诗人和读者间的关系:诗歌具有令人不朽的力量,诗人是推动者,而“不朽”的实现则依赖于读者,即过去、现在、将来的“我们”。

诗歌对于奥维德来说,不是一种职业,而是他的studium (“热衷之事”)、sacra (“神圣之事”),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慰藉,是他永恒名声的基础。在《哀怨集》4.10中,Egelhaaf-Gaiser 也提醒我们他在进行“自我经典化”(Selbstkanonisierung),在不长的篇幅里,他列出了一个在他自己之外还包括八位史诗诗人、抒情诗人、哀歌诗人等的清单,他很明确地将自己加入哀歌诗人伽卢斯、提布卢斯、普罗佩提乌斯的谱系,把自己(按时间顺序)排在第四位(亦见《哀怨集》2.467),这是他为后世拟定的罗马文学经典清单。

关于奥维德《哀怨集》的底本,可参见笔者已发表的译注。本译注仍然以以海德堡卢克本为基础文本,卢克本u和v全部写作v,但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篇中区分了作为辅音和元音的v,元音一律写作u。比如,卢克本中的vrbem在本篇中写作urbem。底本另参考对照了托依布纳本、牛津本及洛布本,有异读之处会在注释中注明。

在翻译上,译文尽量贴近原文,以方便有一定拉丁文学习者对照原文。比如第10行qui tribus ante quater mensibus ortus erat,译文按字面表达译为“他比我早出生三个月的四倍”。“三个月的四倍”其实就是“一年”;第95行的Pisaea vinctus oliva译成了“头戴皮萨橄榄叶冠”,虽然意思是指奥林比亚比赛胜利者会戴上用橄榄叶做成的头冠,奥维德的表述可见品达《奥林匹亚颂》4.12 :ἐλαίᾳ στεφανωθεὶς Πισάτιδι;再比如第108行occultum stellae conspicuumque polum,按字面译为“不可见与可见的极地之间的星辰”,但在注释中注明了这里指的是南北极地之间的星辰。另外,为了方便读者一目了然地看清一些复杂句子的语法结构,译注中列出了这些句子的散文语序。但这并不代表译诗只要按照整理好的散文语序即可。诗歌的妙处在于它巧妙的词语布局以及因此而都带来的音乐性,当然这也是在译文中最不容易呈现之处。

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新史学丛刊”,注释、附录从略,

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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