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会风采】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摘   2024-10-17 19:52   湖北  



人文学院各研究生团支部(班级):

我院拟于2024年10月27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就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大会时间:

2024年10月27日(周日)14:30

2.大会地点

东五楼325报告厅

3.参会人员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领导老师,校研究生会代表,各兄弟院系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人文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人文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成员。



现需各团支部(班级)推选参会正式代表,具体要求如下:



1


代表资格


凡我院在籍在读的中国籍全日制研究生(被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休学者除外)报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华中科技大学学籍的(单位全称)全日制在校中国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当前无不及格情况,无学术不端情况;

6.无违纪处分记录。



2


代表名额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结合人文学院实际,本次大会拟确定正式代表39名,其中,博士生代表3名,2022级硕士生代表5名,2023级硕士生代表14名,2024级硕士生代表17名。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研究生的民主权利,广泛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覆盖各年级、班级,同时覆盖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党支部同意产生。



3


代表权利与义务


研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通过符合研究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研究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研究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研代会代表应履行以下义务:

1. 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研究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4


代表推选流程


1.自主报名与团支部推优:团支书通知学生代表填写《附件一: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六届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荐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于10月20日20:00前收齐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ust_renwen@126.com,并通知代表加入微信群,填写群内在线文档《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六届研代会代表信息汇总表》(未设立团支部的班级由班委会完成相关工作);

2.研代会筹备指导委员会资格审核;

3.人文学院党委审核;

4.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天)。


附件一 华中科技大学人文学院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推荐学生代表信息登记表.doc

文字|人文学院研究生会

编辑 | 周颖菁 陈紫薇

责编 | 郭进洁 胡依青

审核 | 叶智 罗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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