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驰电掣的速度,
炫酷的花式动作,
“翘头”“烧胎”“甩尾”频频上演,
“鬼火少年”怒刷存在感!
如此肆意妄为的行为,
不仅给市民群众生活带来困扰,
还存在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蜀黍绝不允许!
自10月12日起,中山交警在全市范围启动“飙车炸街”专项整治行动,严惩严处“飙车炸街、翘头烧胎、竞速炫技”和车辆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遏制扰民现象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镇街交警根据部署迅速展开行动!
10月15日、16日,
东凤交警连续查获了
两个“炸街、翘头”团伙(共计13人)
以及一家非法改装维修店!
2个团伙、1处窝点被端
根据线索,东凤公安交警联合刑警、东凤镇小沥社区铁骑在辖区丰裕路某维修店内查获李某、覃某、黄某等9名团伙成员,暂扣4辆涉案无牌电动两轮车和一批非法改装配件、车辆,其中,团伙成员李某还是维修店的负责人。相关人员随后被带回东凤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勤小组乘胜追击,在东富路现场抓获另一团伙成员吴某、覃某某、欧某、欧某某4人,暂扣4辆涉案无牌电动两轮车。经核查,被暂扣的车辆与10月13日网络视频中飙车、翘头的违法车辆相符。
上述两宗案件
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道路交通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处罚,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严正提醒:以下行为
均属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改装!
1.改装或者改动电动机,使其超过原车出厂设置的额定功率;
2.改动或者拆除限速装置、脚踏骑行设备;
3.拆除或改动车速提示音装置;
4.加装蓄电池,或者更换不符合原车出厂设置额定电压的蓄电池;
5.加装伞架、车篷;
6.擅自喷涂、安装、使用特种车辆专用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标志灯具。
珍爱生命 别再“飙”“翘”
每一处非法改装,
都可能为车辆埋下隐患;
每一次猛然提速,
都可能让事故悄然逼近;
每一次花式炫技,
都可能让生命面临危险!
图源网络
👊👊👊
接下来,中山交警
将进一步加强
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工作,
并加大力度整治
“飙车、炸街、翘头”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此呼吁
广大市民群众自觉抵制相关违法行为,
并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来源:中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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