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准驾不符、
开的还是报废车……
近日,
翠亨新区交警查获的这名驾驶人,
竟将上述违法“buff”叠至满格!
9月5日17时13分,彭某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翠亨新区南朗第一工业区公交车站附近时不慎摔倒。驾驶摩托车的邓某恰巧经过,因避让不及撞伤彭某的右手。事发后,邓某下车扶起彭某并询问伤情。然而见彭某打算报警时,邓某迅速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报后,翠亨新区交警迅速赶赴现场,将彭某送医,同时展开案件侦破。经过6天夜以继日的缜密侦查,9月11日,民警成功锁定了肇事司机邓某并将其抓获归案。
经核查,邓某仅持C1驾驶证,属于准驾不符,且摩托车已达强制报废标准。邓某对自己准驾不符驾驶报废摩托车肇事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9月23日,翠亨交警大队以准驾不符、驾驶报废机动车肇事逃逸、车辆未按规定购买保险等违法行为合并对邓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4440元,并处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根据相关道路交通法律规定,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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