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语宣传 | 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10-21 21:21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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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村霸”“乡霸”“沙霸”

“矿霸”“街霸”“市霸”等

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

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落实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确定的15件具体实事,全面排查整治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景洪市公安局从即日起面向全社会征集“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和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存在黑恶势力问题,以及放纵、包庇黑恶势力,徇私舞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二)严打假劣肉制品,守护群众“舌尖安全”方面问题线索。

1.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冻品肉的违法犯罪线索。

2.使用鸡肉、鸭肉、猪肉、马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肉类或通过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制售假劣肉类制品,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的犯罪线索。

3.使用工业用甲醛、火碱、亚硫酸钠、吊白块、双氧水等禁用物质加工牛羊头、蹄、筋、肚,鸡鸭爪等肉制品犯罪线索。

4.未经许可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以及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硼砂等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线索。

5.未按规定索取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线索。

6.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7.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8.其他涉及假劣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三、线索举报保护措施

景洪市公安局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电话:景洪市公安局0691-110;“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举报电话:15388810112;假劣肉制品问题线索举报电话:17787039333,18187189000,0691-2123762。

邮寄地址:景洪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景洪市清泉路12号),邮编:666100。


景洪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0日



来源 | 新闻办

监制 | 王 娅

审核 余立武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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