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促成交易,在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合同中,居间人非合同主体,对合同内容没有权利和义务。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居间合同是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促成交易,在委托人和第三人的合同中,居间人非合同主体,对合同内容没有权利和义务。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