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给他定的四个罪行
1980年11月20号,消失多年的陈伯达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之中。
此刻的他再也不是60年代那个显赫一时的人物了;
此刻的他,是以被告的身份出现在大众视野中的;
此刻的他,是十名被告里面年龄最大的一个。
那九个和他一起出现在审判庭上的被告,都是自个走上法庭的,只有陈伯达,因为年龄大,身体状况有些糟糕的缘故,他是在两个法庭的搀扶之下,出现在法庭的;往后一个多月得审判期间,他出庭了几次,有一次是坐着轮椅上法庭的。
时隔多年再次现身,陈伯达的目光早已没了往日的神采,有的只是目光呆滞。他身着一件绿色军装,打眼一看就知道这衣服穿了许久。戴着一副老式边框眼镜的陈伯达,虽说显得略微有些呆滞,但是这个老夫子的头脑还是清醒的,逻辑表达也没有问题。只是步履蹒跚之间,已尽显老态了。
在知道自己即将接受审判的之前,陈伯达的内心是显得惶恐不安的。这在给他写给预审员的条子当中,从那字里行间就能看出个一二出来:
“日夕想沾点党的弥天盖地的雨露,尽自己一切可能,洗去自己往日中的种种罪恶......”
顺带着在这张条子里,陈伯达还附赠写下了一首小诗,全文如下:
人苦不如知
行年七十五
始知七十四年之非
然无产阶级不负苦心人
宜勉力
陈伯达只在18、19岁的时候写过些许小诗,那会他还在厦门的一所学校当教员,当时他的偶像是已经出了大名的郭沫若。陈伯达很是喜爱阅读他的诗集,这个小粉丝还特意写了诗寄送给郭沫若。
没想到的是,郭沫若给远在厦门的这个小粉丝回了信,对这个小粉丝给予了寄望;谁能想得到,彼时还在厦门教书的这个小粉丝,往后会成为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呢。
面对即将到来的审判,许久没有写诗的陈伯达,还有诗兴写上一首小诗,看来对于这个审判,他一面是惶恐不安,一面又是期待的,毕竟自己的问题也是需要得要一个最终的解决的;至于这个结局最后是好还是坏,在最终判决没有下来之前,陈伯达是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的。
虽说是做好了最坏的准备,但是他的内心还是渴望活着的,在走上法庭之前,他不断的找工作人员谈话、递条子,他那种矛盾的心态展现得很是矛盾。
1980年1月10号,陈伯达主动找到工作人员谈话,表示:
“我是属于党的,党对我怎么处理都行......”
但是呢,当起诉书送到他手上的时候,他又对其中的很多细节进行了辩解,其意也很明了,就是尽量减轻自己以往的罪过,争取获得一个好的结局,他是这么说的:
“我的问题都是党内问题,搞运动哪有不犯错误的.....党内处理可以体谅,现在罪大恶极,怎么处理都行,但不是救人的办法”
最后这句“但不是救人的办法”,显然已经是表明了他的心迹,也说明了这个倔强的小老头,为何一反常态的配合了,原因很简单:他想活下来。
他是幸运的,也是赶上了一个好时代,要是放在过去,这个老夫子多半得在监狱里度过余生了。
经过为期一个来月的审判,最终的判决在1981年1月25号这天下来了。因为总共有十个被告,因此特别法庭给出的判决书很长,字数多达近1.6万字。
其中,判决书里涉及到陈伯达的内容,我就挑重点的来说吧,主要是涉及到3个方面:
1、给他定成了主犯;
2、罗列了他犯下罪行的证据和材料,这个篇幅太多,我就不在此赘述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已经是公开的资料了;
3、依据刑法,给他定了四条罪:参加反革命集团罪(第98条)、阴谋颠覆政府罪(第92条)、宣传煽动罪(第102条)、诬告陷害罪(第138条)。
最后,判了他有期徒刑18年,这个刑期是从他被羁押那一日开始算起的,也就是1970年10月18号这一天开始算的刑期。
这也就意味着,正式宣判下来的时候,陈伯达已经服刑了有差不多十年的时间,他的刑期只剩下七年左右的时间,到1988年10月17号也就正式结束了。
1981年8月中旬,陈伯达获得保外就医的批准,走出了监狱,在北京东郊服完自己剩下的刑期,这个曾经风云一时的人物,也回归到了平常人的生活当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