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利好!存量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有变!明天可调整!

楼市   2024-10-31 11:15   江苏  

超级利好,终于等到!

六大银行官宣!‍‍‍‍‍‍‍‍‍

存量房贷利率定价日可改!

‍‍‍‍‍‍‍‍‍最短3个月!明天执行!

就在刚刚,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将从明天(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据悉,除了六大商业银行之外,其它商业银行近期也将陆续发布公告,明确新的个人房贷利率定价机制。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以后,人民银行将不再统一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划重点:

①、如果你的加点值高于全国利率平均加点值+30BP,即可申请下调加点;

②、可申请调整1次重定价周期,不可撤销;

③、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做为重定价周期;

④、和当下重定价日密切关联;

(图源网络)

这对于贷款人有什么实际意义上的影响呢?

根据现行的存量房贷利率合同条款,存量房贷的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一个固定的加点幅度(这个加点可以是正值也可以是负值),其中加点幅度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因此,一旦LPR发生变化,房贷利率会在下一个重定价日随之调整。

在过去,个人住房贷款的重定价周期通常被规定为至少一年一次。

然而,自111日起,可以和银行讨论并约定更加灵活的重定价周期,比如可以选择按年、半年或一季度等不同频率来调整您的贷款利率,这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市场利率的变化。

(图源网络)

在房贷利率持续下降的大环境之下,较短的重定价周期能够让借款人更快地享受到更低的贷款利率。

举例来说,前段时间许多人都收到了银行关于完成利率调整的通知,其中一些人的房贷利率被调整到了3.9%,有的则是3.65%3.55%,甚至直接降至3.3%

有人要问了,为什么不“一视同仁”?

原因是,这次的调整是基于之前合同中约定的加点或减点来进行的,每个人的利率调整幅度会有所差异。

只有当个人贷款到达下一个重定价日时,才会按照最新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进行统一调整,而定价日很多都是不同的,只有到重定价日起才会统一。

这也意味着,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下行,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就可能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

如果贷款人认为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那么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就可能会更晚一些。

各有各的考量,所以这次是自主申请

附原文:

中国银行关于完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公告




一、存量房贷利率定价调整机制




(一)适用范围

我行发放的以LPR浮动利率定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利率加点值调整

1.触发条件

如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BP的,客户可向我行申请调整LPR加点值。如不高于,则无法调整。

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人行最新公布的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该利率对应季度内各月公布的5年期以上LPR的算术平均值。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利率以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利率政策栏目公布的为准。

2.调整目标

客户的房贷LPR加点值调整为不低于全国新发放房贷平均加点值加30BP,且不低于所在城市房贷利率加点政策下限(如有),重新约定的LPR加点值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加减点。

(三)重定价周期调整

1.触发条件

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变更重定价周期,但同一笔贷款存续期内客户仅可申请调整1次。

2.调整目标

调整后的重定价周期可选择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

3.调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客户向我行申请,经我行审批通过后进行调整。

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我行将采用变更合同约定方式进行调整,并为客户提供线上申请渠道。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后申请调整重定价周期。





二、其它事项说明




1.存量利率调整机制启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起,我行可受理客户申请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客户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行操作。

2.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处理

固定利率/人行基准利率贷款需先申请调整为LPR浮动利率贷款,再申请发起LPR加点值调整。转换后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等于原合同利率水平与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差值。转换仅限一次,转换完成后,不能申请转回按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符合定价调整机制的,按照前述规则对LPR加点值和重定价周期进行调整。

3.北上深“二转首”贷款处理

北京、上海、深圳地区的二套及以上且符合当地政策要求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贷款申请调整,经过我行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将调整为首套房贷款。





三、温馨提示




1.调整完成后,您可登录我行手机银行APP,通过“贷款—房贷利率调整”,选择名下相应房贷并查询该笔房贷的调整记录。

2.为维护您的权益,请您关注人民银行官网发布的上季度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如符合调整条件请及时向我行提出申请。

3.申请对存量房贷进行常态化定价调整的,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您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4.如有相关政策调整,以我行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贷款经办机构。

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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