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岁回顾,2024年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榜单

文摘   2025-01-29 12:03   辽宁  

本文转载自“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统计内容仅为初步统计,如有疏漏还请海涵。


2024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

2024年度CLSCI来源期刊高产学者观察


在本次推送中,法学全学科领域整体范畴观察,综合考虑到高产的学术规律,2024年度高产学者的标准定为发文量在3篇及以上,据此,法学领域高产学者共计163。其中发文量在5篇及以上的学者有35


单位来源来看,163位学者分别来自52个科研院校及实务单位,其中,中国政法大学17位,中国人民大学14位,北京大学15位,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系统各11位,武汉大学8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7位,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各6位,山东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各5位,西南政法大学4位,中南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东南大学、四川大学各3位,苏州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各2位,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重庆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州大学、海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广州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辽宁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天津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各1位。部分学者存在工作单位调动或多个单位。

学科领域来看,163位学者分别来自刑法学(29位),刑事诉讼法学(21位),法理学(20位),民法学(19位),网络与信息法学(12位),行政法学(11位),宪法学(11位),经济法学(9位),民事诉讼法学(6位),环境法学(6位),国际法学(6位),商法学(5位),社会法学(3位),法律史(2位),知识产权法学(1位);部分学者来自多个学科领域。

职称构成来看,163位学者中,122位为教授/研究员,20位为副教授/副研究员,9位为讲师/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博士后,10位来自中国法学会系统,7位来自实务界;部分学者存在职称晋升。


具体如下:


法理学20: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杂志社黄文艺(9篇),吉林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8篇),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许安标(6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陈柏峰(6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胡玉鸿(5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雷磊(5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丁晓东(5篇),山东大学教授郑智航(4篇),中共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成国(3篇),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会长李林(3篇),浙江大学教授孙笑侠(3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冯玉军(3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风景(3篇),南京师范大学教授公丕祥(3篇),海南大学教授姚建宗(3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魏治勋(3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陈寒非(3篇),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邵六益(3篇),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陈辉(3篇),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郭晔(3篇);


法律史学2:北京大学博士后吴景键(4篇),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汪世荣(3篇);


宪法学1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莫纪宏(14篇),北京大学教授张翔(5篇),武汉大学教授秦前红(5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旭(5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王锴(4篇),苏州大学教授程雪阳(4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韩大元(3篇),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3篇),山东大学(威海)教授门中敬(3篇),东南大学教授刘练军(3篇),西南大学教授赵谦(3篇);


行政法学1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6篇),北京大学教授赵宏(6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叶必丰(4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贵松(4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4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权(4篇),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3篇),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3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王春业(3篇),东南大学教授熊樟林(3篇),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于洋(3篇);


民法学19: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12篇),清华大学教授程啸(6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征峰(6篇),中南大学教授许中缘(4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陈龙业(4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杨显滨(4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徐伟(4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虎(4篇),清华大学教授崔建远(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永军(3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龙卫球(3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朱广新(3篇),北京大学教授许德风(3篇),吉林大学教授曹相见(3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康(3篇),苏州大学教授、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张家勇(3篇),武汉大学副研究员宁园(3篇),中国人民大学讲师李鸣捷(3篇),华中科技大学讲师谭佐财(3篇);


商法学6:北京大学教授蒋大兴(4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处长林一英(3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罗培新(3篇),武汉大学教授武亦文(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毓莹(3篇);


经济法学9:山东大学副教授郭传凯(6篇),北京大学教授张守文(4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侯利阳(4篇),华南理工大学教授蒋悟真(4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冯辉(4篇),辽宁大学教授郭金良(4篇),武汉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冯果(4篇),武汉大学教授孙晋(3篇),北京大学教授郭雳(3篇);


网络法学1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赵精武(6篇),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张涛(5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张新宝(4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马长山(3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彭诚信(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凌寒(3篇),浙江大学教授魏斌(3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亮(3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郑志峰(3篇),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苏宇(3篇),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林洹民(3篇),北京邮电大学副教授崔聪聪(3篇),中国政法大学讲师杜牧真(3篇);


刑法学29:清华大学教授张明楷(10篇),北京大学教授陈兴良(10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艳红(10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刘宪权(7篇),清华大学教授周光权(6篇),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仁文(5篇),清华大学教授劳东燕(5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姜涛(4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焦艳鹏(4篇),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陈伟(4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彭文华(4篇),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姚建龙(4篇),北京大学副教授江溯(4篇),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夏伟(4篇),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喻海松(3篇),东南大学教授欧阳本祺(3-另需说明,2篇属于刑法,另有一篇归入网络与信息法学),中南大学教授张杰(3篇),南京大学教授孙国祥(3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勇(3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李翔(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3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田宏杰(3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时延安(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魏汉涛(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郭旨龙(3篇),北京大学助理教授张梓弦(3篇),北京大学助理教授王华伟(3篇),山东大学助理研究员江海洋(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讲师刘浩(3篇);


刑事诉讼法学21: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6篇),四川大学教授左卫民(6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奋飞(5篇),北京大学教授陈瑞华(5篇),北京大学研究员吴洪淇(5篇),浙江大学教授胡铭 (5篇),四川大学教授、西南政法大学讲座教授龙宗智(5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4篇),四川大学教授韩旭(4篇),北京外国语大学教授郑曦(4篇),重庆大学副教授自正法(4篇),上海交通大学副教授樊传明(4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姚莉(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印波(3篇),广州大学教授、北京理工大学特聘教授张泽涛(3篇),安徽财经大学教授纵博(3篇),山东大学教授冯俊伟(3篇),江西财经大学教授谢小剑(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谢澍(3篇),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聂友伦(3篇);


民事诉讼法学6: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景汉朝(4篇),北京大学教授潘剑锋(4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福华(3篇),华南理工大学教授黄忠顺(3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爱飞(3篇),清华大学副教授任重(3篇);


环境法学6:武汉大学教授秦天宝(5篇),天津大学教授孙佑海(4篇),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3篇),武汉大学教授陈海嵩(3篇),浙江工商大学教授徐祥民(3篇),福州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辉(3篇);


知识产权法学1: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3篇);


国际法学6:吉林大学教授何志鹏(6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沈伟(3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刘晓红(3篇),南京大学教授彭岳(3篇),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单文华(3篇),北京林业大学副教授邵莉莉(3篇);


社会法学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谢增毅(3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娄宇(3篇),中南大学副教授谢冰清(3-另需说明,2篇属于社会法学,另有一篇归入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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