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泽君视角 | 理财产品暴雷,普通人维权的正确姿势

学术   2024-10-15 16:35   北京  



理财产品暴雷后,绝大多数投资人,无论是身价数亿的富豪、投资百万千万的高净值人士,还是打工维生的普通人,对于维权往往是毫无头绪。有的投资人情绪激动的去围堵办公场所讨要说法,有的投资人轻信所谓维权群或者小道消息通过所谓特殊渠道可以解决问题,结果被骗取了更多的钱财……


维权,需要有正确的姿势!


本文结合笔者十余年金融资管产品法律从业经验以及近年来为投资人提供的维权服务,谈谈切实有效的维权方法。


首先应该尽可能全面的收集证据资料,无论通过何种方式维权证据资料都是取得胜利的基础,根据资料梳理产品信息分析暴雷产品的情况,同时可以通过和理财机构和销售人员沟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维权方案。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估,因为普通人往往难以准确判断理财机构在该产品的管理过程中有无违规操作或者不尽职的情形,专业律师可以结合投资人及产品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维权方案,比如通过协商解决、向监管部门投诉、等待公安等部门的处理方案、还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等。


2023年11月,中植集团发布《致投资人的一封致歉信》,宣布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据初步统计资金缺口高达2600亿元,集团持股的中融信托及四大财富管理公司的众多产品陷入兑付危机,有报道称涉及高净值客户多达15万人。多家上市公司公告投资中融信托的产品无法兑付,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个人投资人向中融信托提起的诉讼更是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023年12月,作为在国内80余座主要城市先后设立170余家财富中心的中国第三大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海银财富,宣布项目无法正常偿付,涉及资金规模700多亿元。甚至在部分产品出现问题后还在疯狂吸收资金,最终给投资人造成重大的损失。


近几年,随着新华信托和四川信托先后宣告破产、民生信托被托管、中植集团暴雷,瑞丰达等私募基金跑路,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为便于理解,本文将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资管产品统称为“理财产品”)相关的风险事件频频发生,对于广大投资人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造成了很大侵害,如何妥善处理才能挽回财产损失维护自身的权益,对于不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投资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大多数投资人在产品出现风险之前甚至连产品都不甚了解,只是以为收益会很可观,或是轻信销售人员或朋友的介绍就盲目进行了投资。出现问题之后,对于如何正确维权更是毫无头绪,有的投资人情绪激动的去围堵办公场所讨要说法,有的投资人轻信所谓维权群或者小道消息通过所谓特殊渠道可以解决问题,被骗取了不少钱财反而加重了损失,甚至出现了投资人因为不堪重压无法接受重大财产损失发生了无可挽回的悲剧。


本文结合笔者十余年金融资管产品法律从业经验以及近年来为投资人提供的维权服务,总结理财产品出现风险后投资人挽回财产损失的成功案例及经验,梳理一些在理财产品出现损失后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对于广大投资人有所帮助:


1、收集证据资料



无论是通过谈判、投诉还是诉讼方式维护权益,证据资料都是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础,通常需要收集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大类,资料未必能够全部收集,应该尽可能全面的收集资料,才能更准确的判断情况,争取更有利的结果。


(1)理财产品合同


如果是信托产品包括信托合同、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书、认购协议(如有)等,如果是私募基金包括基金合同或有限合伙协议、风险揭示书等,如果是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投资协议书、销售协议书、投资人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如果是通过所谓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的产品包括投资协议等。


(2)理财产品风险测评资料


包括风险测评问卷和风险等级的评估结果。


(3)理财产品的投资记录及凭证


包括与销售人员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银行转账凭证、短信等。


(4)理财产品收益分配资料


包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收益分配的银行交易凭证、与销售人员沟通的记录、短信等。


(5)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资料


包括成立公告、季度报告、半年报、年度报告、到期报告、临时报告、延期公告、重大事项报告等。


(6)其他重要资料


理财机构或者销售机构及相关人员是否对产品的安全行作出过书面或任何形式的承诺、对产品的收益进行过虚假或不当的误导,或通过签署文件等任何方式对于产品提供保障。


每个产品的具体资料可能根据产品的类型、发行机构以及产品情况有所差别,以上列示了通常涉及的资料类型。


2、梳理产品信息



随着理财产品打破刚兑,风险事件频频发生,理财产品不再是可以等同银行存款的安全投资手段。投资人应该摒弃“闭着眼睛买坐等分收益”的传统投资观念,尽量在投资之前就充分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及风险。如果已经投资了理财产品,无论产品是否出现风险,都建议梳理并定期关注产品信息。特别是已经延期兑付或者出现问题的产品,更应该重点关注以下产品信息:


(1)理财机构信息


从发行机构角度,个人投资人通常投资较多的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私募基金等,分别对应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子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不同的机构发行适用不同的法规也对应不同的监管部门,相对应的维权所依据的法规和投诉部门也各不相同。投资人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查询理财机构的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股权结构等工商登记信息以及有无诉讼及被执行信息、是否存在经营异常等,通过对应的监管部门网站例如可以通过基金业协会网站查询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备案信息以及私募基金产品的备案信息等相关信息。


(2)产品类型


从投资性质角度,可以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和混合类产品。固定收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存款、债券、非标债权等债权类资产(比例不低于80%,下同)。权益类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主要投资于期货等商品或金融衍生品。混合类产品是投资于债权类资产、权益类资产、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资产且任一资产的投资比例未达到前三类标准的产品。


(3)投资范围及投资比例


理财产品合同通常会明确约定该产品可以投资哪些类别甚至是哪些具体的资产以及不同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以通过对照投资范围及比例判断理财机构是否存在挪用资金、超比例投资甚至是否涉及“资金池”等违规操作。


(4)产品期限及流动性安排


包括预计的存续期限及到期日、产品是封闭的还是存续期间可以申购赎回,以明确产品目前是尚未到期还是已经处于延期状态以及是否还有赎回退出的机会。


(5)产品风险等级


根据法规要求,理财产品的发行机构应该评估并划分产品的风险等级,并将产品推荐给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投资人,投资者适当性工作是否存在瑕疵是投资人维权投诉及诉讼中审查的重点。


(6)争议解决方式


产品合同或者销售机构有无告知客户投诉途径,查看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明确如果需要,是去法院诉讼还是去仲裁委员会仲裁,归属哪个地区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管辖等,便于合理评估后续诉讼的成本和可行性。


(7)产品投资信息


投资人购买理财产品的日期、金额、取得的收益、有无赎回投资、存续金额等。


3、和理财机构沟通



投资人购买信托产品、私募基金或私人银行理财产品等私募产品,通常会有对应的理财顾问等销售人员,投资人可以通过和销售人员沟通,进一步了解产品信息和进展,例如产品停止兑付是发行机构整体发生风险还是产品本身延期以及延期的具体原因,产品底层资产的情况,产品后续资产处置计划及兑付方案,信息披露的通知方式有无变化等。


4、制定维权方案



在前期收集产品资料的基础上,投资人需要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评估,建议可以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对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专业的评估,因为个人投资人比较难以准确判断理财机构在该产品的管理过程中有无违规操作或者不尽职的情形,专业律师可以结合投资人及产品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维权方案,比如通过协商解决、向监管部门投诉、等待公安等部门的处理方案、还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等。


现在有很多的维权微信群,对于维权群或所谓牵头人的消息应该清醒的分析判断,不要盲目冲动采取行动,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


在制定维权方案的过程中,建议重点关注以下几方面问题:


(1)产品暴雷是否涉及刑事案件


比如近期的中植集团、多起私募基金、资产管理公司暴雷事件,都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的刑事责任,按照“先刑后民”规则,即当一个案件既涉及刑事犯罪嫌疑又涉及民事纠纷时,法院会优先审理刑事部分。如果可能涉及刑事案件,投资人应根据公安部门要求及时登记产品持有信息,并关注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的案件办理进展、查明的相关事实、资金追缴情况及资产变现情况等。


(2)是否存在监管部门的处罚


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证监会、基金业协会等监管部门网站等渠道查询是否存在与产品及公司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如果有相关的处罚信息或者投诉反馈资料,可以证明理财机构在产品管理过程中存在违规或不尽职的情况,对于投资人通过谈判或者诉讼取得有利结果将有很大的帮助。


(3)理财机构或销售机构是否存在不规范操作


比如先打款后签合同、销售人员代签合同、投资人没有亲自完成风险测评或者被要求修改风险测评、销售人员对于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做出虚假或诱导性的宣传或承诺、对于产品的安全性进行过背书等。


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梳理了一些理财产品可能涉及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具体的方案还需要根据产品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判断,希望能够帮助投资人挽回财产损失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者简介


张超  合伙人

北京办公室 

邮箱:zhangchao@junzejun.com

执业领域:

金融理财 | 私募投资基金 | 金融争议解决

张超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先后取得法学学士及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张超律师在金融资产管理领域具备非常丰富的实践经验,拥有十余年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央企信托公司、基金资管公司法律合规及风险控制工作经验。


张超律师熟悉银行理财、信托、资产管理计划、私募基金等资产管理产品相关的监管法规及实务操作,注重监管要求与业务实践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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