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泽君视角 | 文娱资讯·双周报 | 2024年第17期

学术   2024-09-14 16:30   北京  



行业热点

PART/ 01

1、时代峰峻就余宇涵事件发布后续情况说明

9月4日,时代峰峻就余宇涵舆情事件后续进展发布情况说明,称不明人士非法侵入练习生私人账号,盗取、伪造聊天记录并公之于众,目前该事件已进入警方调查程序,公司会依法追责到底。(来源:新浪微博@峰峻文化)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峰峻文化

2、北京发布微短剧扶持计划:单部作品最高可获300万元扶持资金

9月3日,北京大视听·网络微短剧“首亮微光”2.0扶持计划发布,单部作品最高可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300万元扶持资金。该计划由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起,北京各区委宣传部、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青年工作委员会,以及抖音、快手、点众、红果短剧、优酷、爱奇艺、百度、微博等平台参与。在各区扶持政策中,对于优秀微短剧,通州区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朝阳区一次性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西城区、丰台区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奖励,密云区设立3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其余区域则为微短剧项目提供影视摄制服务机制等方面支持。平台流量方面,抖音对联合出品模式下的微短剧提供每部剧最高1亿流量扶持;快手将提供千万级流量支持;点众、红果短剧对单部优质微短剧分别提供千万级和千万流量支持;百度对单部优质微短剧提供5000万流量支持;微博对单部优秀微短剧提供十万流量保底。(新京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新京报微信公众号

3、音集协发布2023年报:著作权使用费收入超5.6亿元

8月29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2023年报。年报显示,2023年音集协全年实现财务总收入58621万元,同比增长29%;著作权使用费收入56145万元,同比增长26%;著作权使用费分配44093万元。在协会会员方面,2023年音集协会员总数稳步增长至641家,同比增长17.7%,代表权利人1782家。会员授权管理的音乐类视听作品超过37万首,会员就录音制品获酬权登记的录音制品突破200万首。(来源: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网图片来源: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4、浙江视听版权服务工作站盛大揭牌

9月4日,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版权保护与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引领,在中国网络视听协会的倡议指导下,浙江省版权协会与浙江省网络视听协会携手,浙江视听版权服务工作站在中国(之江)视听创新创业基地(艺创小镇)正式揭牌。浙江视听版权服务工作站的正式成立,是浙江省加强版权保护、推动大视听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浙江视听版权服务工作站将持续发力,以版权保护为核心,以优质服务为驱动,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为视听产业打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促进版权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推动视听产业向更高层次迈进。(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图片来源: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

5、8月国产游戏版号发放,多家厂商在列

继月初15款进口游戏拿到版号,8月30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又下发117个国产游戏版号,其中包括1款客户端游戏、8款移动兼客户端游戏、1款客户端兼PS游戏、1款移动兼客户端兼PS5游戏,其余106款均为移动游戏(含58款休闲益智类移动游戏)。截至目前,今年共下发926个游戏版号(含进口游戏76个)。其中,国产游戏版号保持每月一批的发放频率,年内有6个月(含本月)发放数量过百,本月为下发数量最多的一次。此外,国家新闻出版署今日也同步更新了2024年游戏审批变更信息。其中,由哔哩哔哩(09626.HK)发行的《三国:谋定天下》增加客户端版本,由网易运营的末日生存手游《明日之后》增加客户端版本,并变更运营版本。(来源:财联社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

6、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现状调研报告发布

2024年8月30日,正值国家新闻出版署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管理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三周年之际,《每日经济新闻》发布了《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现状调研报告(2024)》。《报告》总体呈现出四大主要信息:1、游戏时间从“宵禁”到每周严控3小时内,我国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政策已成“全球最严”;2、头部游戏平台主动加码,未成年人游戏用户数、时长和花费呈现全面下降趋势;3、八成家长知晓国家“未保”政策,九成家长赞同游戏平台防沉迷技术有价值;4、家长默许或帮助未成年人绕开平台监管,成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面临首要问题。(来源:广东省游戏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广东省游戏产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7、淘宝全面支持微信支付

9月5日淘宝网曾发布公告,宣布新增微信支付能力: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淘宝网计划新增微信支付能力,于本公告公示七天后逐步向所有淘宝网卖家开放。本次调整于2024年9月5日公示通知,将于2024年9月12日生效。基于上述服务的增加,淘宝网相应升级平台规则,主要变化为:支付服务商相关的名称、账户、余额、交易额等表述统一规范为“支付机构”“支付账户”“支付账户余额”“订单交易额”。(来源:华龙网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华龙网微信公众号




新规速递

PART/ 02
PART/  2

1、上海出台新计划促直播经济发展

9月2日,上海市商务委等多部门印发《上海市推动直播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围绕加快主体培育、优化产业生态等方面提出20条措施推动直播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到2026年,直播电商零售额力争达到6000亿元,直播经济各类主体规模不断壮大,形成10个全国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头部直播平台,培育一批规模大、带动作用强、国内有影响力的主播服务机构,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各类直播活动IP品牌,梳理发布100个特色直播场景。(来源: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


2、《网络交易平台重点监管问题实务研究(二):商品信息管理》发布

近日,《网络交易平台重点监管问题实务研究》系列研究成果之二《商品信息管理》在京发布。《网络交易平台重点监管问题实务研究(二):商品信息管理》以《网络交易平台重点监管问题实务指引(一):资质证照管理》为基础,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探讨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商品信息的管理责任,通过合理界定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内容创作者、消费者等各方主体在商品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方面的主体责任,厘清各方责任边界,促进网络交易平台加强信息管理,提高平台商品信息管理质量,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依法明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及网络交易平台内责任边界并出台相关实务指引,不仅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提供参考,也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业务合规提供指导,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中国市场监督新闻网微信公众号



司法案例


PART/03

1、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在2024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8件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4件反垄断典型案例,涉及固定商品价格及联合抵制交易的横向垄断协议、搭售商品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餐饮、数字电视、民用天然气、蔬菜批发等民生行业。4件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以及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害技术秘密的认定等重要法律问题,涉及平台数据、传统消费品和新能源汽车等线上线下产业领域。(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典型案例,涵盖AI文生图侵权、AI换脸和游戏停服财产处理等案例

8月2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北京互联网法院服务保障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及十大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自成立以来,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19 695件,纠纷类型以著作权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为主,其中著作权纠纷案件占比超过六成。北京互联网法院还明确了案件的四大特点,即(1)权利客体快速出新:数据产品、数字藏品、人工智能生成物等新型权利客体不断涌现;(2)产业范围不断拓展: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数字文旅等新兴产业领域矛盾纠纷频发;(3)商业模式创新加快:流量推广、直播带货、超前点播等新模式引发的诉讼纠纷时有发生;(4)技术应用迭代升级,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数字技术,加大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难度。本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涵盖AI文生图侵权案、AI换脸案和游戏停服财产处理案等典型案例,均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微信公众号

3、主播签约经纪合同,上海法院认定属于劳动关系

近日,上海嘉定法院审结一起主播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案件。小王与某传媒公司签订《艺人经纪代理合同》,约定小王每天须在公司安排的固定时间、场地及账号上直播演艺,工资按月发放。因公司拖欠工资,小王将公司诉至法院。公司辩称,双方是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网络主播与签约公司间的法律关系时,应结合身份关系性质、收益分配方式等,就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实质判断。首先,小王借助公司提供的场地直播、获取打赏,其工作内容系公司业务组成。其次,小王直播所获的收益由公司入账后再分配,不具备自主权。第三,小王依公司指令完成工作,受其监督、管理、约束。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代理合同》虽非劳动合同,但权利义务的履行符合劳动关系认定中的人身依附性、财产从属性等特点。综合有关证据,法院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判决传媒公司支付小王工资6万余元。(来源: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

4、北京四中院认定使用他人实名认证账号直播,无权要求直播收益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了一起涉申请退还直播收益案。原告在他人实名认证账号违规直播致他人账号被封,平台拒绝原告拿回直播收益。法院认为,原告以直播服务协议中的责任义务条款无效为主要请求基础,主张平台全额返还账号内的虚拟财产,本质上是在行使网络直播服务合同直接缔约主体或直播服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整体转移后受让人的权利。但是,合同具有相对性,案涉直播服务合同仍为平台与他人签订,原告并不享有以直播服务合同缔约主体身份向平台主张案涉账号内相关虚拟财产兑换提现的权利。(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5、最高法院判决:卡拉OK行业版权纠纷裁判标准趋于统一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文化”)诉山西畅想青春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想青春”)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作出再审判决:畅想青春作为已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付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就涉案的212首作品赔偿经济损失8000元(含合理维权开支),剔除合理开支后每首作品的平均赔偿金额低于30元。最高法院经审理认为,对于未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订立合同的权利人,可依法行使其权利并在权利受到侵害时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获得救济。但当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和使用者的侵权所得时,应综合考虑涉案作品的类型、知名度、数量及卡拉OK场所的经营规模、侵权行为的性质后果等因素,酌定赔偿数额(含合理维权开支)。本案中,最高法院特别强调,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充分考虑了卡拉OK经营者是否已向音集协缴费这一重要因素,将每首音乐电视作品的单曲判赔额大幅调低,逐步趋同于卡拉OK经营市场版权使用费标准。(来源: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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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腾讯诉快手“梦华录+庆余年”判1200万+

近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就腾讯诉快手《梦华录》《庆余年》信网权侵权两案作出二审判决,其中《庆余年》案判赔从一审的260万提升至975万。法院认为,不能将剧方发布宣发视频提高曝光流量等行为等同于腾讯公司许可快手公司或者快手平台全部用户使用涉案作品。同时《庆余年》案法院适用“侵权人违法所得”对赔偿进行精确计算,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最终判决快手赔偿腾讯经济损失964万及合理支出11万。(来源:知产库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网络

【END】


知娱说法

“知娱说法”公众号由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糜志彬律师团队运营。糜志彬律师专注于文化娱乐和互联网行业十多年,兼顾诉讼和非诉业务,常年服务于国内互联网巨头和行业头部企业, 熟悉互联网、影视剧、音乐、游戏、网文、在线视频等行业规则和公司运营规范,尤其擅长处理影视剧制作和发行、互联网广告、音乐制作和传播、网络直播、长短视频维权、网络安全和数据合规相关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糜志彬律师同时兼任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法务委员、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等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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