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青简 | 从“浙”里出发

政务   2024-11-17 10:30   湖北  














作为山区法院,我们的干警在思想上解放不够,缺乏问题意识和破解难题的担当勇气,我们要学习浙江“敢为人先”的精神特质和勇于创新的思想理念。


——竹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余龙




浙江大学葛洪义教授提出的法治建设的着力点应该是基层政权、基层社会组织和公民维权机制建设,这一学术观点让我深受启发,法治社会建设最终落地为基层治理,社会转型问题也是在基层治理中凸显,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我们要找准法院服务和保障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供给水平。


——茅箭区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郑军




哪些类型纠纷可以适用互联网诉讼,诉讼程序和规则是怎么样的,司法区块链证据如何认定,这些审判实务和司法经验是我们平时审判工作很少能接触到的,让我大开眼界。


——十堰中院法官助理江慧玲





从山城到杭城

从东风故里到百年浙大

红墙黛瓦,楼宇斑驳下

百年学府书写着悠久历史

闪烁着学术光芒



10月29日至11月4日,十堰两级法院50名干警奔赴浙江大学,走进浙江法院,开启了一场沉潜学术殿堂、感知实务前沿的求索之旅,继去年首次研修之后,这是十堰法院组织的第二期赴浙江大学研修班,不仅是对十堰法院年轻干部和审判业务骨干司法能力作风的全方位提升,更是十堰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走出大山”的奋进姿态和“思想破冰”的改革魄力助推审判工作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初心如磐,夯实政治根基。“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浙江大学郭栋教授为培训班学员做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使学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背景、核心要义和实践脉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更加深刻地体会到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任重道远。



知识如炬,赋能专业提升。专业能力是专业化队伍的核心,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深远影响我们当代生活的基础性法律。浙江大学张谷教授围绕民法典利益第三人合同、采取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成立以及“高空抛物”案件等重难点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授课内容丰富,案例真实生动,使学员对《民法典》相关争议问题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认识。



思维跨越,打破认知边界。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副处长陈宇从把握司法规律,强化数字赋能,完善合议庭、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责任机制和打造覆盖立、审、执全流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要素监督管理闭环等方面,介绍了浙江法院在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的探索和成效,让大家收益颇多。杭州互联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蓦以《司法体制改革视角下法院的智慧审判与智慧服务》为题进行专题授课,介绍了该院运用互联网平台和技术优化司法流程、提高审理效率、完善互联网诉讼相关规则以及异步审理、司法区块链证据认定等经验做法,学员们进一步开拓了思路,为日后工作提供了互联网新思维和新路径。





感受创新理论的实践伟力。“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枫桥经验”从枫桥镇走出,于全国各地广泛推广。培训期间,学员前往诸暨市枫桥镇实地学习,感受“枫桥经验”60余年来一脉相承的发展历史和与时俱进的时代价值,既惊叹“治村之计”变成“治国之策”的伟大创造,又专注品味着枫桥经验的“营养大餐”,同时也为进一步丰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供了思路借鉴。在安吉余村,大家聆听了“两山理念”的诞生历程,并通过参观余村绿色经济发展产业链等,对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护航“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和服务保障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有了新的思考和认识。



探索基层治理的方法路径。在余杭区综治中心,学员了解到余杭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入驻该中心,应用三级矛盾分层过滤体系对纠纷精准分流、高效调处。枫桥法庭庭长杜敏丽向参训干警详细介绍了法庭融入基层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卓越成效,令参训干警赞叹不已。“你们是如何做到连续数年案件逐年下降的?”“对相关社会组织参与法庭调解,你们如何进行衔接?”……参训干警对枫桥法庭的独门秘籍好奇不已,连连向杜庭长发问,在交流思想碰撞中开阔了视野、转变了理念、学习了经验。



找寻先进法院的成功秘诀。在绍兴中院,大家参观了法治文化展馆,了解绍兴的法治历史和法治现代化的演变路径,并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开展座谈,学习绍兴法院在审判质效管理、队伍建设、立案诉讼、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走进杭州互联网法院,大家震撼于杭州开创“网上案件网上审”的历史先河,实现数字时代审判模式的革命性重塑,入选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的辉煌成绩;在杭州中院,重点了解“三庭一院” 建设,探索市场化解纷等工作机制,在观看宣传片、聆听讲解中,大家深刻感受到诉前治理的强大力量。




同题共研,交流互鉴,破除思想之冰。“枫桥经验是做好群众工作的传家宝,吃透其精神要义需要久久为功。”市中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法官杨霞率先发言,从五个方面阐释了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举措。

11月1日晚,一场关于“如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交流研讨正式开展,各小组经充分研讨,选派学员汇报成果,其他学员随机提问,带队领导现场点评。



“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和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两个概念,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应当有所不同”,市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建平同志在点评讲话中旗帜鲜明地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院的职能定位应当是主推,而非主导,各基层法院必须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融入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借鉴,让枫桥经验在十堰两级法院落地生根,打造富有特色的十堰法院样板”。



“如何推进审判管理现代化,提升审执质效”是法院的永恒课题,11月2日晚,各小组围绕这一主题深入交流研讨。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郑飞从案件评查和院庭长阅核制度运行介绍了中院的做法;张湾法院汉江路法庭庭长张珣介绍了“审执质效提升年”活动的各项举措;竹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先超聚焦后半篇文章,分享了如何提升执行质效的几点感悟,大家在交流中启迪智慧、厘清思路、凝聚共识。



同台共技,切磋互促,推动成果共享。研讨班既是研讨,更是擂台赛,各小组学的怎么样,比一比就知道了。11月4日上午,在结业汇报会上,9个法院代表现场展示汇报7天培训的学习成果和智慧结晶,分析法院工作现有的不足和可借鉴的经验。“法院要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上从主导转为主推”“要做实案件评查,运用好案件评查结果”“程序空转治理必须以系统观念对待质效指标”“数据会商不仅要开会,还要在会后专题研究找出规律性问题”……大家分享观点、碰撞思想,共享学习成果,并评选出6篇优秀学习调研成果和18名优秀学员。



围绕中心,奋力担当,释放发展潜能。学有所获重在学以致用。浙江经验和浙江法院的成功路径为参训学员开阔了眼界、产生了触动、明晰了方向、坚定了信心。

 “浙江高院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案件评查人才库”,实现上对下抽查、横向互查、下对上隐名评查等,特别是建立业务条线专家评查库,通过条线评查案件的方式提高评查质效的做法,我们十堰法院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十堰中院四级高级法官王俊卿分享了学习收获。

“绍兴中院在全省率先实行“案件赋码”,当事人和律师可通过扫描案件二维码,对法官司法作风、业务能力评分,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意见池”,从而实现法院与当事人双向联络,增强群众司法满意度,这是司法监督的创新举措,具有切口小、费用低、技术要求不高的特点,这种微改革在十堰法院是行得通的。”从纪检监察系统调任张湾区法院的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磊对此饶有兴趣。

大家纷纷表示此次研修之旅既有知识的盛宴,又有知行合一的足迹,更有思想智慧的启迪,下一步,将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持续推动解放思想向司法实践层面传导、向改革领域挺进、向重点问题切入、向群众司法期待聚焦,把学习调研成果同十堰法院审判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切实使其转化为推动工作开展的正确思路和有效措施,不断在攻坚克难中实现赶超发展。



下面

让我们听听

他们的学习收获

……



通过近一周的培训,收获颇丰,感触颇深。特别是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有了更加直观、具象化的认识和理解。通过学习考察,我认为在现实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党委统筹、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社会参与,这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要旨。我将借着这次培训的东风,在以后的工作中主动把司法审判嵌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的解纷理念和工作模式,大力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村居、社区开展巡回审判,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有效减轻群众诉累。




浙江是习总书记工作多年的地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萌发地,有幸追寻总书记的足迹,感悟浙江勇立潮头的思想境界、浙江法院善谋善做善成的司法实践以及浙江大学求是、厚德、明法、致公的致学品格,我有诸多启发。我们将学以致用做好“三道题”:一是老题新做。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做实抓前端、治未病。二是小题大做。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小案占据了绝大多数,然而小案件是距离百姓民生、司法良知最近的领域,我们要坚持如我再诉,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把小案办好,在每一件小案中体现公平正义。三是难题深做。牢固树立大管理观,构建“重质量、提效率、讲效果”三位一体的质效目标管理体系,推动人民法庭的标准化、信息化、数智化建设,扭转数字法院建设落后局面。




此次浙大培训,让我受益匪浅,通过法学大咖的授课以及优秀法院观摩,让我在眼界、思维等方面有了极大提升。浙江法院在法治思维转变、数字法院建设、审判管理模式、枫桥经验运用、青年干警培养等方面经验丰富,为我们工作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今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动工作:一是合理运用市场化解纷机制,通过政府主导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聘请律师、民间调解力量参与诉前调解;二是积极探索共享法庭建设,建立以基层主导,法官参与的多元解纷模式,在重点乡镇、村、组,重点企业、公司和重点单位、学校设立共享法庭,实现法官远程释法明理、协助调解的工作机制;三是充分发挥审判管理作用,形成以审管办为牵引,院庭长、员额法官、执行员、业务口法官助理为主体的大审管模式,由审管办负责数据研判,对各业务口质效实时提醒监督。




此次培训既有前沿法学理论知识讲解,也有基层实践案例;既有法学专家面授,也有深入实地考察,更有多视角的集中交流研讨,感受很深,触动很大。我将把学习到的新思想、新知识、新举措带入日常工作中,跳出办案固化思维、汲取先进经验做法,转化为今后工作的新动力。一方面,积极践行新时代司法理念。着眼于“人民司法”,以更广阔的法治视野、更高的政治站位落实到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以个案良好效果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另一方面,深入剖析找准学习借鉴发力点。厘清个人差距和不足,在构建审判执行系统观念、提升审判质效等方面找准努力方向,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将优质的法治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口。




来源: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胡振琪

审核:陈晓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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