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关注】内蒙古广播电视台|执行“小标的” 守护“大民生”

政务   2024-10-09 21:59   内蒙古  

近日,包头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某保险公司申请执行赵丽(化名)保险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2508.72元。在执行立案以后,执行干警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也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赵丽,执行法官只好通过查控系统中银行账户预留手机号挨个拨打电话,最终联系到了被执行人赵丽。赵丽表示数额不大,自己马上就还,请给她几天时间筹钱。在随后的一个多月内,执行法官联系了赵丽十几次,每次都是不同的借口迟迟不履行。对于赵丽这种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决定去找一趟被执行人,但是由于赵丽一直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具体居住地址,通过多方调查了解仅能确定被执行人在沈阳市,执行干警决定先赶到沈阳市。

抵达沈阳市后,执行干警通过当地公安局协助调查,找到了她最近的行动轨迹,是在沈阳市浑南区某村出现过。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该村,在她出现的地方向附近村民打听,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赵丽的家庭住址。干警敲开门后询问,“你是赵丽吗?我们是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并向其出示了工作证,被执行人赵丽当即震惊表达:“你们是怎么找到我的?我不是说我这两天还钱吗?为了这么点钱你们还真从包头跑过来执行呀。”尽管如此被执行人还在拖延,她以为欠款金额较小且身居千里外的沈阳就可以拖着不用还钱,执行法官当场告知其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情节严重将对其采取拘留手段。最终,被执行人赵丽当场将执行标的及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彻底执结。


法官说法

只有小标的,没有小案件。案件标的虽小,但件件关乎民生。不少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常常心存侥幸,不积极履行,甚至出现恶意逃避执行的情况。包头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持“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再小的标的额都将保持高压执行态势,确保案件最大限度执结到位,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


来源:包头铁路运输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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