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第十小学
2024年秋季招生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和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赤峰市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落实《红山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招生管理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免试划片、控制班额、校际均衡”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的招生原则,规范入学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将我校2024年秋季幼升小一年级招生工作予以公告。
01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儿童。
02
招生方式
网上报名➕现场审核(复审)
03
招生关键时间点
1.幼升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1日至6月15日。
2.学校现场复审时间为7月13日-7月20日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7月13—14日 ——审核A类
7月15—16日 ——审核B类
7月17日 —— 上午C类、下午D类
7月19日 —— 审核E类
7月20日 —— 审核F类
3.材料复审地点:红山区第十小学教学楼A座一楼
4.8月24日上午9时,各小学启动现场电脑分班(如有变动,以学校通知为准)。
04
报名网站
登录“赤峰市新生入学(园)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baoming.cfsedu.cn:8443。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表。
05
现场复审要求
1.所有原件
2.所有原件的复印件(1份)
3.网报后打印报名学生信息页(1份)
4.《诚信承诺书》1份(需家长亲笔签字)。
如网报时没有打印报名信息页,可以不用再打印,用报名码或者是孩子本人身份证后几位现场进行查询孩子的报名信息。
5.房产证复印件:
(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或回迁安置合同复印件、廉租或公租的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
6.户口本复印件:
A、B、E、F类 复印户口簿首页、父母页、孩子页。
C、D类 复印房产所有人的户口簿页、父母页、孩子页。
7.特殊情况证明类复印件:
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死亡证明、出生证明、务工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8.儿童预防接种证与疫苗接种合格报告原件。
9.温馨提示:所有材料请按材料准备目录顺序依次排列,并在档案袋封面用口取纸写上报名号码、学生姓名、联系电话。
10.郑重提示
市教育局招生系统与房产数据库联网,实现房产信息实时查询,对所有学位类型进行大数据比对,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诚信报名,如出示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06
实施招生黑名单制度
凡在招生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户口簿、房产证和其他证明材料,或有法定居住用房(房产证)隐瞒不出示等行为,一律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长(法定监护人)承担,列入黑名单的学生暂时不予安排任何学校,招生结束后统一处理。
复审咨询电话
0476—5880822
13394761789
撰稿丨任洪岩
编辑 | 迟天睿
一审 | 王梦梦
二审 | 任洪岩
终审丨苏明山
仁智兼修 和合至美
赤峰市红山区第十小学
仁智
以智启稚
以仁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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