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 通 基 层
“对‘不想为’问题及时督导推动,对‘不善为’问题强化对下指导,用活督办、交办、提办案件机制,力争办出一批地方‘精品案’,持续提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本领,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已经过去3个月的时间了,这段工作提示函的内容,还不时浮现在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四、第六检察部干警的脑海中。
“驻院纪检监察组发出的提示,是他们深入昆明、大理等5个州市检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后开出的‘方子’,为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和两个专项行动提供了有效助力。”第四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省纪委监委驻省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着力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清廉云南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结合融合,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量效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确保走深走实。
顺顺利利办事,建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企业的热切期盼。纪检监察组深思细研,加强与省检察院党组的沟通协调,明确“暖心行动”与“检察护企”要将不当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整治作为监督重点,着力监督纠正。同时,加强民事检察监督,持续深入开展涉企案件执行监督、涉企民事执行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专项监督,紧盯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内容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建立健全府检、检法联动化解机制。截至目前,检察机关开展涉企案件评查196件,“检察官访企”解决问题304个,发出涉营商环境类检察建议29份。
在最高检“检察护企”重点任务基础上,省检察院结合实际增设2项具有云南特色的工作——开展涉企案件评查,依托“检察官访企”加强宣传教育。纪检监察组积极跟进,一方面,抽取涉企典型案件开展“嵌入式”“体验式”监督,发现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督促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规定,既靠前服务、积极作为,又清正廉洁、严守底线,推动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另一方面,结合清廉云南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着手开展各具特色的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在重大会议、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开课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训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任何时候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言行、守得住清白。
“检护民生”就是要顺应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期待,持续擦亮幸福底色,让发展成果不断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幸福体验。驻院纪检监察组聚焦增收、就业、教育、医疗和关爱“一老一小”等民生热点,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督促省检察院党组进一步压实责任,通过“小切口”办理一批质量高、效果好的涉民生监督案件,推出更多顺民意、暖民心、惠民生的检察便民利民举措。
2023年11月,官渡区人民检察院收到群众袁某来电,反映“官渡区水木山居小区临街铺面道路窨井盖破损,其不慎掉入窨井内,无责任部门来管此事”的问题。因自己无能力进行调查,袁某向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初步核实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民事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履职模式,以窨井权属、监管问题为切口,查明案件事实,厘清法律关系,确定相关责任人,并积极促成双方和解,帮助袁某获得了赔偿款。
此外,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区检察院与区住建局召开公益诉讼案件磋商会议,形成由区住建局对全线破损、松动窨井盖进行排查、更换改造的整改意见,并以“案件当事人回访+‘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进监督。不久,案涉小区道路沿线破损、松动井盖全部更换,公共安全隐患得以消除。
官渡区检察院的做法不是个例。监督推动下,全省检察机关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在楚雄彝族自治州,检察机关在全州部署开展闲置校舍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从州市层面协调推进闲置校舍资产处置问题整改,其中,永仁县人民检察院推动相关部门将查利么村闲置校舍提升改造,成立“幸福里”社区,并搭建信息服务平台,达到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帮助农民就业增收“一箭三雕”的效果。在屏边苗族自治县,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案件中,综合履职,促进用工单位按和解协议全额支付农民工工资421万余元,并延伸监督效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促进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工作。今年,全省检察机关为10166名农民工追回欠薪6000万余元,向785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800余万元等。
执纪为民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在推进“惠民行动”与“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过程中,纪检监察组牢牢把握长治长效目标要求,把监督、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精准研判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两个专项”牵头部门和省检察院党组通报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时交办督办,督促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努力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和“两个专项”行动再上新台阶。
来源 /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编辑 / 田源
审核 / 云纪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