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江北办幼儿园致家长及幼儿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

汽车   2024-11-20 10:29   陕西  



佩戴头盔

安全出行

致家长及幼儿驾乘车辆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倡议书




广大师幼及家长:
     近年来,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频发,据事故伤亡统计分析,颅脑损伤是造成摩托车、电动车骑行者重伤和死亡的最主要原因。权威部门研究结果表明,佩戴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有效预防85%的头部伤害,可以有效减轻事故伤害程度,赢得保护生命的机会。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是我们的共同期盼和责任。让我们从“头”做起,践行“一盔一带”,做文明驾驶者,做交通安全践行者。
     一、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老师、家长要率先垂范,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务必做到“一人一盔”,不仅要自己佩戴安全头盔,更要确保孩子正确规范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




    

     二、做好监督。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接送孩子日常出行时,要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靠右行驶,不闯红灯,给孩子做好榜样。孩子们也要监督家长骑摩托车、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一旦发现家长未佩戴,要进行提醒,纠正家长的违规行为。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购买、不驾驶超标电动车,驾驶电动车时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自觉做到靠右通行、各行其道,不醉酒驾驶电动车,保障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

     四、自觉遵守骑行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学生不得上路骑电动车。对年满16周岁且骑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家长、老师要经常性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严格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不追逐打闹,严格做到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越线停车。

      五、争做文明骑手传递者。幼儿要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小手拉大手方式传递给家长。遇到家长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或者不给乘坐的孩子佩戴安全头盔时,要主动提醒家长,给自己增加一道安全屏障,安全文明骑行。

     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请广大家长、老师们、孩子们高度重视安全头盔的作用,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让“戴好安全头盔”成为习惯,让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汉滨区江北办幼儿园

                         2024年11月20日









汉滨区江北办幼儿园
对办园条件、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师资建设、教育教学、园所安全等进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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