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2月14日,由吉姆·雅克伯斯和沃伦·卡塞作词、作曲兼剧本创作的《油脂》(Grease)首演于曼哈顿东区的外百老汇埃登剧院,首演成功之后又搬迁到布罗德赫斯特剧院和罗伊尔剧院演出,该剧成为当时最具商业性的摇滚音乐剧,创下了辉煌的演出成绩——3388场的演出纪录!
《油脂》的故事非常简单,珊迪和丹尼在海边一见钟情,度过了一个浪漫暑假,开学后珊迪转校跟丹尼成为同学,不过珊迪保守,丹尼行事大胆、时髦,为此两人感情进展不顺,直到他们为对方改变自己......即使是放在当时,无论情节曲折还是故事新意可谓一概欠奉,影片说到底,就是两个中学生的情感小风波,套路无非是琼瑶阿姨擅长的痴男怨女们无事生非,惹出醋事一箩筐,结局自然是好莱坞式的欢喜大团圆。
不过必须承认,《油脂》诞生恰逢时机,当时流行文化方兴正艾,本来只是充当电影配料的迪斯科舞蹈和歌曲,一举吸引了大众的热切关注,真可谓“流行者天下无敌”。更何况男主角约翰·特拉沃尔塔同学在片中能歌善舞,身手矫捷地将一曲曲迪斯科演绎得活力四射,充满感召力。头号青春偶像的荣誉真是想拒绝都难!随着全美年轻人争相模仿约翰·特拉沃尔塔在电影中的造型打扮和言语表情,《油脂》票房节节高升,势不可挡!
此后,《油脂闪电》(Greased Lightning)、《夏日和夏夜》(Summer Days,Summer Nights)、《无可救药爱上你》(Hopelessly Devoted to You)、《你是我的唯一》(You're the One That I Want)等电影中的歌曲也迅速窜上金曲榜,风头一时无两。
导演兰德尔·克雷瑟在片中大量运用了当时美国中学生之间十分流行的时髦语言,又明着暗着添加了不少挑逗和暗示,导演将之称为“自年轻人处传递来的信息”。
《油脂》不但带动了七十年代末至八十年代初的流行趋势,还形成了日后受到社会学家关注的“油脂”文化现象。“油脂”更准确的翻译应该是“发油”或者“发蜡”,电影中的帅哥们为了使自己的头发保持更为有形的酷劲,需要经常抹Grease,也就是发蜡来保持,于是Grease 就成为他们的一个代名词。香港人曾管喜欢留“飞机头”的不良少年叫作飞仔,《油脂》登陆港岛后,叫不良少年做为“油脂仔”的称呼开始普及了起来。
《油脂》一片捧红的另一位演员是扮演珊迪(Sandy)的奥莉维亚·纽顿-琼,她生于英国剑桥,后到澳大利亚定居。纽顿-琼之所以能成功晋身为女主角,和她的柔美嗓音不无关系,因为《油脂》在开拍之前,制作方就认为女主角必须能演也能唱,纽顿-琼至少有25首歌曲进入过排行榜前40名,其中包括5首冠军歌曲。
但在正式开拍前,有一个小小的问题困扰出了制作方,原来的剧本中,珊迪是一个美国小姑娘,而纽顿-琼的口音却怎么听怎么不“美国”,为了迁就她,最后的人物设定中,珊迪成了来自澳大利亚的女孩。
正如大部分经典电影的续集一样,《油脂2》遭遇到的是票房和口碑的双重失败。续集由于没有凑齐原班人马,片中人物只得改朝换代,仅延续了原本的剧情架构,讲述的是代表穷小子的“油脂帮”毕业两年后,代之而起的“红粉帮”的故事。续集唯一的价值,恐怕就是让好莱坞发现了米歇尔·菲弗,在她初登大银幕之前,也不过是超市的美丽收银小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