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我们打算上午去拉雪兹神父公墓那里走走,下午去看圣心堂。如果还有时间的话呢,就去玛黑区逛逛。”老同学拍了拍我的肩膀,“你要是感兴趣的话,我们就一起。”
史密斯先生是我要好的高中同学。他和夫人这次趁着国庆假期来欧洲旅行,会在巴黎待个三五天。收到这个消息后,怀着久别的期待与不安,我很快订了车票,北上巴黎去跟他们会合。
在我上的高中里,史密斯也算是个传奇人物了。关于他最离奇的传言是,他刚生下来的时候就是个老头,护士们被吓个半死,医院恨不得关门大吉,他老爸怀着一种介乎愤慨和屈辱之间的复杂感情把他领回了家。菲兹杰拉德有篇小说记录的就是他的事。
这传言听起来荒诞,但很多细节上的证据驱使我们不得不这么想。史密斯高中的时候搞不好可能已经五十岁了,那会他是个中等个头的男孩,一般男孩满脸粉刺,他的脸上沟壑纵横。在其他小孩正竭尽全力通过发型或者鞋子之类自己勉强还可以控制的部分来申张自己个性的时候,他永远留个极简主义的圆寸,靠一双象征福气的招风耳遮住鬓角边发青的头皮。他屡次跟人解释他对这一发型的偏好(他称之为“三厘米”),因为他“缺乏跟理发师沟通的耐心”,索性就大手一挥,全部剃掉。我们有时会一起去打乒乓球,这可能是他唯一愿意光顾的运动。但跟他打乒乓很折磨,因为他擅长在远台像牛皮糖一样通过没完没了的削球加高球让对手失去耐心然后主动失误,伴随着每次接球的时候他都会极其诡异地“诶”一声,像是被人恶狠狠地掐住脖子的尖叫鸡。他平时会带一个双层玻璃保温杯,里头泡着某种茶叶,打完球就一手拿球拍呼呼呼扇风一手掏出保温杯喝茶,喝茶时候的配音不是吨吨吨而是嘶嘶嘶。
那时候周三下午不上课,学校将其定为社团活动日。学生大多数都有参加社团,什么轻音乐社、网球社之类的(顺便说一句,我最初参加的是电子竞技社,这个拥有两个月深厚历史的社团在我第三次去的时候不幸被突击参观的教导主任取缔了)。他参加的则是全校最神秘的社团,名曰“邓读会”,全名“邓小平理论读书会”,这门爱好显然相当高雅,他们的活动内容对我来说至今都仍是一个谜。不知与此是否有关,总之我们都叫他“老干部”。
10年左右移动互联网刚普及不久,那时候微信还没出世,学校里大家一般用人人网社交。史密斯最初的人人网头像是一张他小时候跟一座巨型海宝雕塑的合影,合影上他俩摆出一个类似海尔兄弟的姿势,他一手挽着海宝,一手对着镜头竖起大拇指,笑得比海宝还灿烂。很少有人品味得出海宝这个吉祥物在设计上的精妙之处。对于小孩子来说,海宝显得太过幼稚,像一截晶莹Q弹的蓝色牙膏;长大以后就会看出,他那双狡黠的大眼睛和那过分爽朗的笑容里总是似有若无地透出几分嘲讽的色彩,倒是很契合上海人那种包藏着阴阳怪气的体面。小时候常会遇到些迎世博主题的作文,从题目上就能看出,大人们习惯于把事情搞得很复杂,于是这块蓝色牙膏也就不幸地总是跟一系列诸如海洋、开放、科技、包容之类的高大上概念绑在一起,而小学生答题时的任务就很像是景区导游给你掰扯为什么这座山峰又名少女峰、那片山石又唤做五老峰那样,显然设计这种题目的真正目的其实是为了锤炼小朋友们的想象力。
所谓的活动吉祥物都是把一小段过去打包以后投送到未来的漂流瓶。人们出于享受眼前节日气氛的理由买下它,这样拍照/拍视频的时候手里可以拿个东西挥一挥,显示一下自己已经充分融入了当下的氛围。随后它就会在某个久已被遗忘的架子上不起眼地度过漫长的一生,直到某个金色的温暖的傍晚,在你清理房间处理旧物的时候,你正要把它跟架子上其他n年前的杂物一并扫进标有“待处理”字样的置物箱里时,你心底倏忽掠过一阵莫名的颤动,你伸出的手迟疑了,你感到眼前的陌生物什像是漩涡或者风眼一般,你的记忆仿佛不由自主地被它吸了进去,意识里那久已沉积的东西被浚疏了,而后浮上来,伴随着你掸去物什上附着的积灰的动作,一阵灰雾猛然在眼前鼓泛起来,随即又悄无声息地消散了,只留下时间的灰烬在残照下起舞。穿过尘埃与昏黄的光线构成的透镜,支离破碎的各种画面横暴地闯进你脑海里,氤氲着成熟了的、比之当初愈发甘美的气息。你闭上眼,漂浮起来,任这气息将你带去时间的远方,不知过了多久你醒来,犹豫了一下,还是小心地把它放进置物箱里。
说回史密斯。跟那副老成持重的外表和行为习惯相反,他其实是个挺有幽默感的人,在这种健全的幽默感背后活跃着的是一颗青春澎湃的心。抛开他那个生下来就是老头的传说不谈,我起初以为是因为他的人生里缺乏一种名为“幼稚”的经验,或者更准确地说,缺乏某种“暂时停止用理智自我节制”的松弛态度,所以才导致他总是没法协调地跟大家闹作一团,后来我发现也不是这个原因。
十五六岁的男孩子有着几乎最不令人感到费解的人类面相。他们的诸多特质都可以归结到一个点:“闹腾”。这种特征有点不太好形容,具体来说就是,他们会对一些类似于像阿鲁巴这样令人迷惑而又带点恶俗性质的活动抱有浓厚的兴趣,用一些恶作剧式的、夹杂着粗暴成分的团体活动来巩固彼此之间的友谊。
很难找到比阿鲁巴更适合代表这个阶段的男孩子的符号了。这项令人迷惑的运动在身体上既不会产生快感也不大可能造成损伤,它唯一能产生的效果是在众人面前折损那个被阿的人的面子,把他置于一种不得不受制于人的、既极度羞耻又伴有一种隐秘的欣喜的境地。羞耻是快感的增幅器。这是因为,感受到快乐本身是一项肉体和心灵的官能,这官能随时有可能钝化,而钝化的机器总需要润滑。对阿鲁巴而言,施动者的乐趣在于看人出糗,受动者的乐趣则在于公开地展露自己的出糗。对于一个有尊严的人,他绝不会允许自己无端受辱,更不会原谅因暴露这番受辱而体味到快乐的自己。然而维持尊严是很累的,这意味着时刻对自己的行动进行节制,以免因放纵而损害了自身的格调。阿鲁巴像是文艺复兴时的狂欢节,在这个当口,平日里小心翼翼维持的自尊、面子、虚荣心、微妙的青春期自我意识都会消融在此起彼伏的起哄声和跌跌撞撞的愚行里。一种由羞耻感所联结的共同的欢乐精神敉平了由家境和成绩所制造出来的阶级地位的差距,让参与者得以暂时忘记在青春期维持一个统一的自我所需要承载的巨大负担。不过,共同放弃尊严是一个只能维持在小圈子里的秘密,一旦离开这个特定的空间,就必须重新戴上名为自我的面具。所以最好不要让外人看到,尤其是女士。
人们可以很容易地从生物学角度对这个年龄男孩的行为模式做出解释,比如基于这个年龄段雄性的激素分泌水平他们有必要通过带有攻击性的肢体行为释放掉一些过剩的精力之类的。但对现象做出解释并不意味着人能够因此而容忍某种现象。为什么女孩子们常常会对同龄的男生感到轻蔑这并不难理解,她们最常抛出的一类批评就是觉得他们很“幼稚”,毕竟参与类似于一拥而上的阿鲁巴之类的活动会让他们显得像是一群躁动的、毫无尊严的、大脑发育迟缓的半兽人。同样地,这也是为什么往往性格稳重的年长型男生在这个阶段会相对比较吃香。
不幸的是,史密斯没有因为他的老成持重而在那时候吃香,我觉得这倒不是因为他可能老成得稍微超过了一点。阻碍他在恋爱上受欢迎的原因很可能在于他的性格和举止表现得过于恒定了,这种稳定性阻碍了人们进一步窥视他的性格面相的更多可能性。一种过于稳定的行动风格无法制造出松紧与落差,而几乎所有的人类心灵的表达,不论是写作还是音乐,只要它们都是那流动着的心灵的外部呈现,就都离不开如海潮般起伏的松与紧,离不开预期的落空和在这种寂寥的落空之后的满足。通常被称作魅力的东西总源于心灵的高强度的表达,而这种表达往往在意料之外的地方跃出水面。我偶尔也能从史密斯习惯于皱成一团的眉头里读到关于这方面的忧郁。他对此愤愤不平,但没有办法。
虽说史密斯不会参与男生之间的阿鲁巴,但他也有其他跟我们一起闹腾的方式。史密斯酷爱表演艺术,尤其是话剧。不知道为什么那几年我们好像总有没完没了的登台机会,于是晚自习以后几个男生寝室简直成了戏班子。脸盆扫把充当锣鼓,尺子则扮作梆子,隔壁偶会渐次飘来单簧管的旋律,那是多情的罗密欧又在骚扰远方的女士。剧本?剧本永远是一些笑点奇怪的无厘头内容,比如让浑厚的男低音对唱《素颜》之类的。后来不知道谁搞来一台手持摄像机,于是戏班升级成了剧组,在SD卡上留下了一系列会激发3D眩晕或者光敏性癫痫的影像。
搞这些活动时史密斯很起劲,他对于扮演角色抱有一种异常的热忱。我有时能感到他心中耸动着的熔岩,这熔岩唯在他扮演一个不是自己的角色时流淌出来才不致显得灼人般滑稽,而他对此亦抱有一种悲哀的自我意识。唯在扮演的时候他才会沉醉于一种忘我的肆意的欢乐,以致他的扮演总是显得神经质,往往用力过猛。一下舞台,汹涌的激情就嗖地一下又被塞回到他脸上疲惫的皱纹里,连他的老辣都带有了几分颓唐。即使相处了三年,我也仍没能充分理解他,我想象不出史密斯先生小屁孩时候的样子,我相信他打一出生就是个老头。
毕业后他去香港读了金融,之后在一家医疗企业里当投资经理,再后来我们就几乎不再联系了,直到最近他和夫人来旅行。不用说,旅行里总是会发生很多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