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 把微信群变“赌场” 难逃法网

文摘   2024-12-02 08:30   湖北  


网络游戏日益盛行,其中棋牌类游戏受到网民欢迎,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动起了歪脑筋,将赌场开到了微信群。近日,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微信群赌博、开设赌场案,被告人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 基本案情 ]


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高某某建立赌博微信群,在群内使用他人开发的棋牌类APP,组织多名参赌人员以打“凑一色”、“五十K”等方式赌博,每局提成若干。赌场经营期间抽头渔利共2万余元,高某某非法获利1.1万余元。2024年5月6日,高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提供网络赌博场所,设定赌博方式,利用微信群组织他人参与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高某某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定被告人高某某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据悉,截至2024年11月底,鄂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开设赌场罪案件93件。其中,通过微信群等网络途径开设赌场的案件数量呈快速上升趋势。



[ 法官说法  ]


互联网的发展使得赌博类犯罪形态和方式更加多样、隐秘,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也更加花样百出,赌博场所不再仅仅限制于有固定场所的物理空间,而是进一步扩大至虚拟的网络空间,网络赌场逐步取代传统实体赌场,成为违法犯罪的主要形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行为属于开设赌场行为。网络赌博犯罪多发、手段方式新异,犯罪分子搭建网络赌博平台,吸引网客参与赌博并抽头渔利,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外,赌博不仅危害个人的心灵和意志,还会影响家庭安宁,社会稳定。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切莫心存侥幸网络赌博,更不可呼朋唤友、组织投注、抽头渔利。



Tips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



供稿: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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