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围绕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明确了6方面20项具体举措。
优化职称评聘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高级职称岗位占比可达到15%;对达到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等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鼓励县(市、区)统筹编制岗位,动态调整专业技术岗位。
对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15年或累计工作满25年且仍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满足聘用条件下,可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聘用至相应岗位,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基层工作满10年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按规定评定基层副高级职称。紧密型镇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站医师职称评聘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
完善人才使用与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