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吸取近期其他地区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锡市市场监管局对辖区获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2024年11月1日上午由沈忱副局长带领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获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人员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该企业是否制定复工复产方案、是否对员工有针性的开展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是否开展复工前隐患排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查阅发现,该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反馈并给予整改建议,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督促企业落实问题隐患整改闭环工作,帮助企业消除安全生产死角、盲点,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稳定运行。
消息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股 邰文夫
编辑整理:机关党建和非公经济党建办公室 于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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