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企业是否执行国家居民电价;是否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是否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是否存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电动车充桩电运营企业13家,检查居民住宅小区120余个,对6家企业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责令整改。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一步推进。
下一步,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运营企业价格检查,督促经营者按照国家要求合法经营。
消息来源: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股 李晓辉
编辑整理:机关党建和非公经济党建办公室 于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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