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回上訴!

文摘   2024-10-23 14:01   广东  
香港文匯報訊

2019年11月11日,一批黑暴分子在西灣河堵路破壞交通,一名交通警清路障及驅散暴徒時遭圍攻及企圖搶槍,在生命受威脅下開槍還擊。中槍暴徒周柏均與另一暴青胡子鍵,受審後被裁定企圖搶劫等罪成,各被判囚6年。胡其後就企圖搶劫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許可,聲稱案發時可能只是「自然反應」下想推開警槍。


上訴庭昨日處理其申請,法官指胡應在原審時作供解釋,但他無作供,法庭無理由替他想像各種可能性,遂駁回其上訴申請,並於6個月內頒布書面理由。


胡子鍵(左二)。資料圖片

申請人為案發時19歲的胡子鍵,與同案被告周柏均於2022年被區域法院法官謝沈智慧裁定阻差辦公和企圖搶劫罪成,周另被控的企圖從合法羈押下逃脫亦罪成。兩人早前均就各自的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其後周放棄申請。

胡子鍵一方庭上聲稱,案發當日環境混亂,過程電光火石,僅得一秒,涉案警員A只曾感覺胡的手指和手背觸碰自己,現場片段亦未見胡有捉着對方的手,動作可解讀為胡在自然反應下想推開警槍,避免槍口指向自己,故此搶槍非唯一推論,又稱胡案發時未滿20歲,受人「洗腦,以為好正義」,並沒有持械或令開槍警受嚴重傷害,案發後已經後悔,冀法庭接納刑期過重。

上訴庭法官潘敏琦指,胡若非有意搶槍,「咁咪作供囉!冇吖嘛……點解(法庭)要同佢想像各式各樣嘅可能性呢?」

法官彭寶琴則指,申請方主張胡撥開槍支的說法與胡在警誡下承認欲從警方手上「搶返」另一白衫男子的說法南轅北轍,認為原審法官「何以要無中生有作一啲唔脗合警誡嘅嘢去諗呢」?

法官彭偉昌亦指,警員A在路邊已手按槍袋戒備,在馬路中心時又箍着白衫男,胡在此情況下仍上前,「完全唔怕支槍」,而槍聲響起後又無即時離開,反而接觸「A」持槍的手。

申請方解釋當時胡可能「赤手空拳去救人,冇諗過佢會開槍」,眾法官隨即異口同聲指「咁咪作供囉」。

記者:葛婷
報紙編輯:勞詠華
網絡編輯:陳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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