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2020年,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8号文件,全文内容以及解读如下:
一、计划指标单列。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要以县域为单位,提出需要保障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需求,经省级政府审核后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在年度全国土地利用计划中单列安排,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底实报实销。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