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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财经   2024-09-27 20:43   陕西  
编者按:交通事故频发,其损害赔偿问题关乎受害者权益保障与社会和谐。本期瑞见由瑞鹏资产王婷带您深入解析“陕西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点”,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指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要点解析-以陕西省为例

作者 王婷
瑞鹏资产高级风控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在我国,车主除了自主选择商业保险,还必须缴纳交强险。交强险作为肩负社会管理职能的强制性保险,自2006年7月正式实施以来,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民生保障等方面作用凸显。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以下将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交强险责任限额以及陕西省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责任比例划分进行具体说明。

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根据事故情况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来认定、划分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比例。交通事故责任通常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无责任。

二、交强险责任限额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上述责任限额从2020年9月19日零时起实行。截至2020年9月19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保单项下的机动车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20年9月19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三、陕西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和责任比例

2020年4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和《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的通知(陕高法[2020]45号),对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需提供的证据和责任比例都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在自行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时可参照适用,具体如下:

(一)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实用数据】

1.误工费和护理费:根据陕西省统计局于2024年6月26日公布的数据,2023年: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农、林、牧、渔业年平均工资为37,824元;陕西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8,022元;陕西省私营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年平均工资为42,651元;

2.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数据: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人):44,713元;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人):27,303元;

3.丧葬费:2024年6月24日,陕西省统计局公布:陕西省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6,969元/年。

(二)陕西省道路交通事故主要情形损害赔偿责任比例(试行)

需要说明的是,在交强险范围内,只根据被保险人有责和无责来计算赔偿限额。具言之,若被保险人无责,则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若被保险人有责,无论是全责、主责、次责还是同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对于超出交强险赔付额度之外的赔偿金额,按照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析明的责任比例由商业保险、侵权人和受害人分别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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