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离婚两年后与前妻再同居,豪掷 88 万,却惊悉前妻新恋情,怒求返款,法院如何裁决?

文摘   2025-01-26 07:02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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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易夫




在当下社会,随着人们观念的转变,离婚已不再是罕见之事。


而离异后,出于对孩子的考虑、情感的眷恋或是生活的便利等原因,许多夫妻选择再次同居。


据不完全统计,近五年内,离异后同居的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


然而,这种复杂的关系模式也带来了一系列棘手的问题,财产纠纷便是其中最为突出的矛盾之一。


林先生和陈女士的故事,正是这一社会现象的典型缩影。


2020年,林先生与陈女士这对曾经相濡以沫的夫妻,在生活的磕磕绊绊中走到了婚姻的尽头,


他们平静地签订了离婚协议,女儿跟随陈女士生活,所有抚养费用也由陈女士独自承担。


彼时,他们以为生活的列车将驶向不同方向,各自开启全新旅程。


谁料,命运的齿轮悄然转动。



两年后的一次偶然相聚,往昔的回忆如潮水般涌上心头,那些共同度过的美好时光,


如同夜空中闪烁的繁星,照亮了他们心中逐渐熄灭的情感火苗。


在情感的驱使下,他们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重新同居。


同居的近一年时间里,林先生仿佛看到了破镜重圆的希望,对陈女士关怀备至,出手也极为大方。


每次转账时,他看着手机转账页面,心中满是对未来的憧憬。


他想着,也许这些钱能成为他们破镜重圆的纽带,能让这个曾经破碎的家重新完整起来。


就这样,通过支付宝和微信,他陆陆续续给陈女士转了88.19万元。


其中,39.32万元被他细心标注为“生活费”,还有一小部分被标记为“零花钱”,而剩下的那些转账,没有留下任何备注。


陈女士收到钱后,宛如一位精打细算的管家,每一笔支出都记录得清清楚楚,不放过任何一个省钱的机会。



水电费单子她会反复核对,像是在审视一份重要的机密文件,绝不容许任何差错;


日常采购也会货比三家,在琳琅满目的商品中,精准地挑选出性价比最高的物品。


两人的水电费、物业费,还有日常吃喝拉撒,甚至连房贷都是她在默默打理。


那段日子,看似平淡,却又弥漫着一种别样的温馨,仿佛又回到了曾经夫妻恩爱的甜蜜时光。


然而,平静的湖面下,往往隐藏着汹涌的暗流。


2023年的一天,林先生无意间瞥见陈女士手机屏幕上闪烁的微信提示,好奇心驱使他凑近一看,


这一眼,如同被一道晴天霹雳击中,


全身的血液瞬间凝固,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狠狠攥住,疼得几乎无法呼吸。


手机屏幕上,是陈女士和一个陌生男人的暧昧聊天记录。



林先生的情绪瞬间如火山爆发般失控,愤怒、伤心、失望等情绪交织在一起,将他彻底淹没。


他双眼通红,怒目圆睁,大声质问陈女士:“你拿着我的钱,却跟别的男人好上了,这不是彻头彻尾地骗我感情吗?


我给你钱的时候,满心期待着咱们能重新开始,这两年给你转了将近90万,你必须一分不少地还给我!”


陈女士却显得极为镇定,她轻抬下巴,眼神中带着一丝不屑,冷冷地回应道:“当时是你自愿给我钱,


现在又突然反悔要还,你这不是无理取闹、耍无赖嘛?


再说了,这些钱本来就是咱们共同生活的花费,跟我交男朋友能有什么关系?”


从那之后,两人的关系如同摔落在地的瓷器,彻底破碎,同居生活也戛然而止。


但林先生心中的怒火始终未灭,他铁了心要讨回那88万元。


在多次遭到陈女士的坚决拒绝后,林先生一气之下,将陈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气氛凝重压抑,仿佛空气都凝固了。林先生和陈女士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林先生言辞激烈,声泪俱下地控诉着陈女士的“背叛”;陈女士则镇定自若,条理清晰地阐述着自己的观点。


法官神情专注,仔细聆听着双方的陈述,又认真查阅、研究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对于标注为“生活费”的39.32万元,根据《民法典》关于日常家事代理的规定,这属于两人同居期间的必要生活开支,陈女士无需返还。


而对于那些标注为“零花钱”或未注明用途的款项,法官则考虑到转账金额巨大,远超正常生活所需,且转账发生在离异后的特殊同居期间,双方对款项的真实意图又存在重大分歧。


难道在感情面前,金钱就真的如此不堪一击吗?


最终,法院根据同居时间、两人共同消费数额等综合因素,判决陈女士返还林先生33万元。


陈女士对这个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了上诉。


但二审法院经过详细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合理合法,最终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场简单的财产纠纷,更是一次对财产与情感关系的深刻审视。



它如同警钟,在每个人的心头敲响,提醒着我们,在情感与财产相互交织的生活中,不仅要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更要珍视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与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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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相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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