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龙人社发〔2022〕13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及技术水平,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造良好条件,结合院内科室设置需求,现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二、
招聘计划人员3人
临床医学: 2人 公共卫生:1人
三、
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未领取过见习补贴人员。
四、
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人事科(院办公室)联系人:王医生,15187589864,0875-3127995;
(三)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需交成绩通知单),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
招聘方式
(一)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放宽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成绩合格线为70分。
2.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可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是否一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本岗位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直报序号不报姓名。
(二)公布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确定1名考察人员。
(三)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聘用见习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期
见习期:3-12月,见习期结束协议自动失效。
六、
工资待遇
(一)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二)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工伤保险。
七、
纪律
(一)招聘工作由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计划明细表(第二期)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学科)要求 | 其它要求 | 见习时间(月) |
临床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 | 1.限高校毕业2年内(2023、2024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处于失业状态(即进行失业登记); 2.之前未在其它单位参加见习工作,未领取见习补贴; 3.持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不限年龄、学历)。 | 3-12 |
公共卫生科 | 1 | 公共卫生学、预防医学 |
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招聘见习人员
根据《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批准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龙人社发〔2022〕15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及技术水平,结合院内科室设置需求,现拟公开招聘见习人员。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人员4人
(一)医学检验专业1人;
(二)康复医学专业2人;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未领取过见习补贴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的。
(三)年龄要求
30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4日-29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人事科联系人:
李医生 18487734407
办公室 0875-6810044
(三)提交材料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需交成绩通知单),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一)考试及资格复审:2024年11月30日。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2.资格复审:考试当天。
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开会讨论决定,可按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但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将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所应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是否一致。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本岗位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报考人员。面试前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行面试,考生应试时直报序号不报姓名。
(二)公布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确定1名考察人员。
(三)体检
通过考察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拟聘用见习人员名单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五)见习期
见习期:3-12月,见习期结束协议自动失效。
六、工资待遇
(一)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另外给予边疆补助200元。免费提供住宿,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
(二)按相关规定购买意外保险。
七、纪律
(一)招聘工作由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龙陵县木城乡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见习人员计划明细表
序号 | 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备注 |
1 | 木城乡卫生院 | 医学检验岗位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医学检验技术 | 有资格证者优先 |
2 | 木城乡卫生院 | 康复医学岗位 | 2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康复医学 | 有资格证者优先 |
3 | 木城乡卫生院 | 护理岗位 | 1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有资格证者优先 |
合计(人)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