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打工魂
打工都是人上人
而“打工人”偶尔也有开小差的时候
“打工人”小凯(化名)在上班时间
不小心与“周公”来了场约会
结果就被公司辞退了!
这种做法合法吗?
2023年2月,小凯正式入职A公司,与A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小凯的工作岗位为运营专员,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试用期3750元,转正4250元。自上岗后,小凯兢兢业业、履职尽责,与同事相处融洽。就这样过了一年多,2024年7月,连续加班几日的小凯身体不适,在工位上眯了几分钟,刚巧被A公司的老板王伟(化名)看到。
王伟近日发现部分员工工作积极性不强,为达到“杀鸡儆猴”的效果,提升员工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王伟便以在工作时间睡觉的小凯为反面典型,辞退了小凯,《辞退通知书》载明辞退原因为小凯上班期间在工位上睡觉。
小凯自认为只是身体不适眯了一会儿,其过错不至于被辞退,便申请劳动仲裁。在收到裁决书后,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庭审中,小凯认为A公司在跳过前面的口头警告、通报批评、书面警告、降职、降薪等措施的情况下,直接辞退,属于过分增大其责任,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A公司辩称,小凯在工作中多次存在疏漏,甚至在工作时间睡觉,造成极其不好的影响,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A公司书面辞退,合法合规。同时,A公司认为,小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更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A公司辞退小凯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A公司以小凯在工作时间睡觉为由进行辞退,经法院查明,小凯确实存在上班时间在工位上趴着休息或睡觉的不良行为,但该行为持续时间不长,并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该行为属于一般性质的违纪,达不到严重的程度。同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与A公司的《员工手册》均未约定或规定员工存在前述情形,可以直接予以辞退。因此,A公司单方解除与小凯的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A公司是否应向小凯支付赔偿金?
答: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案中,小凯在小购公司的工作年限为1年5个月多。因此,A公司应向小凯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金12750元(4250元/月*1.5个月*2倍)。
每一位“打工人”都应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守岗尽责,做好自己的工作。用人单位行使劳动合同解除权“莫任性”,若“打工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自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如若违法解除,或面临双倍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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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供稿:李小洪、陈虹燕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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