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心”而行丨法庭+执行联合调解 一案“结”多案“解”

民生   2024-11-13 19:29   福建  

近日,平潭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某驾校与教练的纠纷案件,法庭的执行法官和审判法官通过多次调解,将执行案件、民事纠纷及后续可能产生的关联纠纷“一揽子”全部予以解决,真正实现了“一案结、多案解”的良好效果。


驾校与教练因承包协议引发纠纷

驾校成被执行人


2020年至2022年期间,平潭某驾校与教练黄某签订多份《车辆承包经营协议》,约定驾校将符合培训条件的车辆承包给黄某从事驾驶员培训业务,黄某支付相应押金。2023年由于该驾校所提供的车辆不符合驾驶员培训的新要求,黄某向驾校提出解除合同,但驾校不予解除。于是,黄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押金。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合同解除,驾校需退还押金16万元。

案件生效后,驾校未主动履行,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驾校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在黄某的协助下扣押了该驾校名下若干部教练车,但因车辆使用年限较长,多部车辆更是已达报废标准,教练车的变现存在困难,案件陷入僵局。


一案未平一案又起

双方矛盾升级


2024年,黄某依据另外的《车辆承包经营协议》,另行起诉驾校该退还押金,驾校则反诉黄某支付车辆承包费。

眼看矛盾日益激化,执行法官联合法庭负责审判该案的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第一次调解,但双方对后续学员培训打卡、学费缴交、车辆使用等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执行法官采用“背对背”调解法,通过分开说理、逐个谈话的方式,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


案结事了人和终实现

“一揽子”纠纷顺利化解


“后续学员培训打卡、车辆和场地的使用都离不开驾校的配合,调解更有利于实现双赢。”

“经了解,你方驾校仍在正常经营,仍有在招收学员,但我们却查无财产,若核实你方有隐匿财产的行为,将对驾校及法定代表人采取严厉的执行措施。”

眼看双方的心理防线打开了缺口,执行法官马不停蹄与审判法官进行联合调解,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点逐个击破,执行案件、审理中的案件以及后续学员培训打卡、学费缴交、车辆使用等一揽子事宜均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中予以明确。至此,双方所涉的所有纠纷均在调解中得到解决。



平潭法院发挥“法庭+执行”模式的强大合力,灵活运用“立审执”一体化方式,积极践行“抓前端、治未病”、“案结事了人和”的工作理念,努力从根本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林孟斯、陈晓燕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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