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的普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出行
然而,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
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除了产生车辆维修费等直接损失外
还会存在车辆维修期间无法营运的间接损失
那么,停运损失要不要赔?
谁来赔?赔多少?
近日,平潭法院
联合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
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网约车司机当场获赔停运损失
案情回顾
国庆前夕,网约车司机小谢,在驾车接送乘客途中,被小陈驾驶的私家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其所驾驶的网约车后部损坏。
实验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小陈负事故全部责任,小谢无责。小谢第二天就把车辆送往4S店维修。事故车辆维修完毕后,小谢即向小陈主张车辆维修期间无法从事乘客运输业务产生的停运损失。小陈主张该损失由保险公司理赔,而保险公司以其属于间接损失为由,不予赔付。各方协商未果,小谢遂诉至法院,要求小陈赔偿停运损失3000元。
小谢说:
我的网约车是合法经营,小陈全责,他还一直推诿不付停运损失。现在是平潭旅游旺季,而且马上就是国庆黄金周了,我每天开车都能赚300元左右,车修了10天,小陈应该赔我3000元停运损失。
小陈说:
我已经买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事故又发生在保险期间,所有损失都应该找保险公司赔,为什么告我却不告保险公司呢?
保险公司说:
停运损失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事项,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释法调解
“小陈不理解为什么车买的全险,还要自己赔偿费用,这是很正常的。我们先向其讲明相关法律规定,再辅以类似案例的讲解,他就容易接受调解。”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说道。
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小陈慢慢转变态度,表示愿意协商赔偿,但对于赔偿金额双方分歧较大。在了解案件症结后,调解员又分别联系两人,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导,引导双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小陈向小谢赔偿停运损失2000元,小谢收到赔偿款后就撤回了起诉,这起矛盾纠纷止步于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没来法院,没交诉讼费,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小谢也快速拿到了赔偿款,案结事了人和。
法条链接
供稿:施海英、周佳雲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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