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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对人民法院服务保障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高要求。福建法院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扣《决定》提出的重点改革任务,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一是围绕构建新安全格局强化司法保障。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决定》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对完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作出部署。要把总体国家安全观融入法院工作全过程,依法稳妥办好各类案件,敏于把握安全因素、落实安全要求、防范安全风险。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有力打击犯罪,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筑牢国家安全东南屏障。依法严厉惩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聚焦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大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惩治力度,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聚焦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化司法数助治理、司法建议等工作,促推综合治理、规范管理。 二是围绕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强化司法效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仍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党中央赋予福建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等先行先试政策,多年来福建在民营经济、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等领域形成了一批特色优势。福建法院要深刻领会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加快跟进完善司法措施,助力增强福建发展新优势。围绕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实施,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不断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新机制。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落实“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依法妥善审理金融案件,通过明确裁判规则引导规范市场行为。继续推进省级层面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发挥好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的双重功能。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有效保护科技创新,为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聚焦融合发展所需、台胞台企所盼,持续办好一年一度的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强化涉台司法机制创新,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贡献司法力量。积极融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巩固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司法合作国际论坛成果,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三是围绕民生领域改革强化司法服务。《决定》强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作出部署。福建法院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老百姓关心期盼什么,司法就跟进服务什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坚持“如我在诉”,依法妥善审理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婚姻家庭等涉民生案件,着力实现诉讼服务等便民举措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聚焦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发挥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作用,做实绿碳蓝碳司法保护,以法治之力护佑美丽福建。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推动少年法庭和法治副校长广泛覆盖,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扎实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有力支持和保障代表委员履职,做到真心听取意见、真诚交往对待、真正解决问题,以更高质量的审判工作回应人民期待。四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强化司法担当。《决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重大部署,对健全公正司法体制机制提出明确要求。要通过公正司法,推动法律正确实施,促进加快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要对标对表,实施好相关司法改革任务。深化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开展交叉执行,推动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深化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常态化机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审判管理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必须牢牢牵住审判管理这个“牛鼻子”,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深化目标管理、问题管理、分类管理、数据管理,优化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推动审判管理科学化、精准化,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五是围绕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司法素能。改革本身就是自我革命,改革也意味着更高的能力要求。要围绕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要求,以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全面从严治院管队,一体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建设一支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要求的高素质法院队伍。抓好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勇挑重担、带头敢于斗争、带头严格自律。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加强审判业务专家培育,加强涉外、涉台、金融、知识产权、破产等特色审判人才培养,健全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全面提高法院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用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持续抓好“三个规定”填报落实,为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纪律支撑、队伍支撑。落实人才、待遇、保障向基层倾斜,优化人民法庭布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在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