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纠纷?家门口“普法小摊”来支招!

民生   2024-10-24 18:58   福建  




“小物业”牵动“大民生”。日前,实验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受理个别小区物业纠纷系列案件。为从源头化解该系列物业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平潭法院邀请政协委员、物业协会调解员,联合海坛片区、华信社区深入小区开展物业纠纷“源头治理”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刚在人流密集的小区超市门口支起“普法小摊”,就有群众迫不及待地上前咨询,“法官,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可以不交物业费吗?”“法官,房子没入住也要交物业费吗?”“法官,除了合同约定的物业费,水电公摊费要交吗?”……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案件审判中的矛盾突出问题,干警们向群众派发“物业纠纷普法小知识”“物业纠纷法条链接”等宣传单,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物业纠纷的规定,同时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俗易懂地就“物业服务合同由谁签订?对谁有效?”“物业公司与业主分别有哪些权利与义务?”“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救济权利?”等问题做了解答,并就业主的现场咨询一一回应,纠正业主在法律问题认识上的偏差。现场群众纷纷表示,很喜欢这种家门口的普法活动,不仅内容丰富,讲解透彻,实用性强,还增强了他们的依法维权意识。


“收摊”后,此次活动并未完全结束。法官同政协委员、物业协会调解员、海坛片区工作人员等在社区带领下进入小区,就业主们在“普法小摊”反映的路灯损坏、外墙脱落、地下室停车不规范、垃圾乱堆乱放、外墙渗水等安全隐患及管理服务不到位问题实地“把脉开方”,要求物业公司即时整改,后续将不定期跟踪回访。物业经理表示将在以后的服务过程中不断整改,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平潭法院以“矛盾纠纷化解”为抓手打造“家门口的法院”,始终把普法工作扣紧到矛盾纠纷化解上,把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与调处纠纷有机结合,通过疏通纠纷化解的难点、堵点,切实增强普法宣传实效,形成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的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周佳雲

编辑:王梦露

审核:郭剑明


猜你喜欢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
用于法院信息、工作公开,法治宣传等工作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