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施行 |《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实施推进会召开

政务   2024-12-23 18:09   江苏  

《常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正式施行。12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召开条例实施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市政府副市长蒋鹏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同志解读了条例内容,新北区政府、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江苏中科智能科学技术应用研究院等负责人就做好条例贯彻实施作了交流发言。


陈正春指出,制定条例是我市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条例的学习宣传,带头学习掌握条例内容,广泛开展宣传解读,进一步提高社会对条例的知晓度;要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对照条例梳理各部门职责清单,压实责任,加强配合,确保条例贯彻执行到位。市和辖市(区)人大及相关部门要定期检查督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发挥好监督指导作用,共同推动条例得到全面、准确、有效地贯彻实施。


蒋鹏举指出,市和辖市(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有效抓手,全面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完善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措施纳入考核工作计划、重点项目清单和改革工作重点,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速创新创业人才汇聚,不断营造优良的科技创新环境,共同推动我市科技创新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教科文卫工委  祁丽玲

常州人大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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