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平、孙春伟、贾金庚、李音强、季春雷、李国平、陈海元同志辞去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4年12月31日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高平、孙春伟、贾金庚、李音强、季春雷、李国平、陈海元同志辞去常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