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样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管辖下,企业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活动,往往采取一系列适应性行为,因而,其行为也发生了很大的扭曲和变形,其效果也颇有戏剧性。
——张曙光
中国企业家遭遇的问题是制度问题
张曙光 | 文
从近几年来发生的案件来看,整治企业家的主要罪名有:一是非法经营罪;二是注册资本不实罪;三是抽逃资本罪;四是非法集资罪;五是金融诈骗罪;六是欺行霸市之类的黑社会行为罪。
在这样的制度环境和法律管辖下,企业家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活动,往往采取一系列适应性行为,因而,其行为也发生了很大的扭曲和变形,其效果也颇有戏剧性。据此,可以将中国的企业家分为以下四类:
一部分人开始时靠自己打拼,赚得第一桶金,成为一个企业家。一旦企业做大,感受到各种行为限制和安全威胁,于是选择了投靠政府和官员,寻求保护,而且投靠的官员地位越来越高,甚至官商勾结。有的请官员做自己的股东,有的向官员送干股,有的替官员支付各种开销,有的通过各种途径给官员好处,帮官员做自己不能做的事,同时也通过官员寻租,获得各种短缺资源、各种批文、各种垄断市场的机会和权力。其中少数甚至借助官员权势,狐假虎威,欺行霸市,横行乡里,互相倾轧,胡作非为,无法无天。官员在位时,他们的生意越做越大,令人侧目,一旦官员倒台,他们也就走到了尽头,他们的企业也就到了清算的时候。这种情况不仅今天如此,历史上也不乏其例。
一部分企业家深知中国的体制现状和经营环境,他们很不满意,但无力改变;对于一些官员的非法侵权和谋利行为,他们恨之入骨,又得笑脸相迎,不能与之对抗,且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适当满足。他们不仅不敢得罪政府和官员,而且还要与政府和官员搞好关系。一方面千方百计地进入体制内,戴一顶红帽子,弄个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当当,或者在企业内建立党的组织,借以寻求政治上的保护和经济上的好处,另一方面,也以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为由,为政府和官员的一些活动提供捐助,借以博得官方的理解和支持。总之,他们一方面在市场上打拼,一方面在官场上经营,以便保护自己企业的运营和财产的安全。这些企业家也许能够做大企业,表面上很风光,其实,内心也很苦闷。“在商言商”也是迫不得已和无奈之举。
一部分企业家对中国的体制状况和社会环境了解不够,认识不透,以为靠着自己的知识和才能,能够做出一番事业,打出自己的一片天下,不懂得与政府搞好关系,也不愿给官员好处。一旦企业做大,不仅同行中有人觊觎,也会被一些官员盯上,再加上企业经营中总会出现一些问题,如创业初期的所谓“原罪”——某些不当避税,甚至偷税漏税行为。官员要整倒这些企业易如反掌。这些企业家也往往会遭殃。
一部分企业家已经完全认识了中国的问题,决心为改变现状而努力。他们深知这样做的困难和风险,既然已经下定决心,破釜沉舟,就要安排好子女和家人,甚至安排好身后的一切。这是一些制度企业家。笔者佩服和敬重这些企业家,建议他们在行动时注意策略。
有鉴于中国企业家的生存环境,这些企业家都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就是没有信心,没有安全感,对未来的预期看淡,因而千方百计地把资产放到国外,把家人送到国外,很多人也都持有外国护照,甚至绿卡。一旦有事,拍屁股走人。
从以上讨论可以看出,中国的问题不是人的问题,而是制度的问题。我们的官员素质都还不错,其文化水平也在一般人之上,很大一部分还是学士、硕士,甚至博士,不少人还留学国外。而我们的制度是政府一家独大,权力不受约束,吏治失范。因此,要真正解决问题,非得从根上治理不可。(本文写于2014年,原题为《从顾雏军案谈中国企业家的精神和命运》,转载时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