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英:迫切需要实现城乡土地权利平等

文摘   2024-07-20 10:34   北京  

2000年之后,由于城乡之间体制性障碍没有消除,要素市场流动不畅,城乡权利存在不平等,导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城市高度繁荣,而农村许多地方处于凋敝。

——刘守英

刘守英: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


迫切需要实现城乡土地权利平等

刘守英 | 文

界面新闻:过去四十年,农村、农业、农民发生了什么变化?

刘守英:从宏观的角度看,在总人口增长的时候,乡村人口却持续下跌,其在总人口的占比从1978年的82%降至2017年的41.5%,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在总人口占比降至2016年的22%;第一产业在GDP中的占比从1978年的27.7%(80年代初曾短暂回升逾32%)降至2017年的7.9%;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总收入40年增长了71倍,从1978年的151元升至2017年的10990元,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降至2017年的31.2%。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的农村、农业、农民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这也意味着中国正在发生历史根本性的转型。在我看来,如果农民农村没有发生根本变化,那就不能叫历史转型。可以说,中国已经发生了一场革命,从原来的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

可以说,中国已经发生了一场革命,从原来的乡土中国转型为城乡中国。

界面新闻:怎么理解乡土中国、城乡中国?

刘守英:我认为,中国结构转型有三个阶段,也就是乡土中国阶段、城乡中国阶段、城市中国阶段。

其中,“由近及远”的差序格局,就是中国传统社会由近及远形成的各种不同关系。三个阶段中,城市中国是最成熟的阶段,但最为关键的却是城乡中国阶段,也是目前我们所处的阶段,一半农村人,一半城里人。之所以关键,是因为在这一阶段中,结构转变最快、要素流动最活跃、城乡关系变化最大。

界面新闻:中国是怎么在40年间从乡土中国转变为城乡中国?

刘守英:这是与大的结构变革相关的。虽然转型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但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一定会带来乡村的根本性变化,更重要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实现方式,农民是不是参与了进来。

1978年以前,在计划体制和重工业优先的赶超型经济发展战略下,城市的大门基本对农民关闭,城市与乡村成为互相隔绝的两个板块,农民被排斥在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之外。

在这段时期,农村的就业量在不断地增长,人地比率日趋恶化,这也使得农业劳动生产率陷入停滞。1952年至1978年间,中国的GDP增长了两倍,人均实际产出增长了82%,劳动生产率提高了58%。但是,在农业部门,1957年-1978年间,劳动生产率每年以0.2%的速度负增长,全要素劳动生产率下降更为严重。

1978年开始,农村改革率先突围,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承包到户制度使得农民种地积极性空前释放。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亟待寻求农外就业。而城市因为体制僵化和国有企业低效,无法接纳如此庞大的农村劳动力大军。剩余农业劳动力只能靠乡村自身消化。

此时,另一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就是允许农民利用集体土地从事乡村工业化。乡镇企业在社队企业基础上异军突起,农民从土地“突围”,开辟了他们在农业之外谋生路的空间。

乡村工业化的突飞猛进,带来农民参与城市化的巨大推力。中央政府顺应农民意愿,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农村商业化和农民自主城市化的制度改革。1978年到1998年,可以说是中国农民参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黄金时期。

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农民的乡村工业化、自主城镇化道路发生转向。

一方面,乡镇企业和外资企业的产出高增长,带来中国工业品的国内供给从短缺转向过剩,只能通过“大进大出”到国际市场寻找出路,“处处点火、四处冒烟”的乡村工业化转向沿海工业化。

另一方面,由于乡镇企业、农民建房和小城镇大量占地,危及耕地保护,1998年修订并实施了新的《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和规划管制,农地转为国有土地必须采取强制征收,土地出让由政府独家垄断。

由此,农民集体土地上的乡村工业化走到尽头,地方政府利用土地管理的排他性权力,依靠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创办园区,快速推进工业化,使中国成为世界制造工厂,依靠土地出让和土地抵押融资快速推进城市化,中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入快速道。

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为农民入城创造了机会。

从区域来看,沿海工业化促进这些地区发展的乡镇企业集群扩展为城镇,有些城镇又逐步壮大为大中小型城市,本地农村劳动力实现就地城市化。东部地区成为农民工主要流入地,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占全国比例从1982年的38.42%上升到2005年的64.6%。

中西部地区的农民通过跨区域流动“撞城”进入并不接纳他们的城市,参与沿海地区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

界面新闻:农民大规模参与非农就业,可以说城乡关系发生了本质性的变化吗?

刘守英:城乡关系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开放之前,城乡关系的管理可以说是扭曲的,乡村为城市服务,农民不能进城,城乡完全隔绝。改革之后,农民可以参与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从原来把他们挡在门外,慢慢转变,先是允许农民就地工业化,后来又允许他们跨地区流动就业。

但是,就整个四十年而言,城乡关系的本质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也就是保城市、保城市的工业化,这个方向一直没有改变。

因此,在经过上个世纪80年代城乡关系协调比较好的时期之后,城乡之间在90年代再次陷入新的不协调状态,农民负担加重、收入减少、发展机会减少、不平等加剧。2000年之后,由于城乡之间体制性障碍没有消除,要素市场流动不畅,城乡权利存在不平等,导致城乡之间收入差距扩大,城市高度繁荣,而农村许多地方处于凋敝。

这也是为什么中央一号文件会在时隔17年再次于2004年关注“三农”,并且在2004-2018间共计15份一号文件基本都是在调整城乡关系,同时也是十九大报告提出城乡融合发展的原因。

界面新闻:中央对城乡关系的提法从“统筹”、“一体化”到“融合”,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

刘守英:我们原来的提法是从十六大开始提“城乡统筹”,十七大提“城乡一体化”,十八大提的是“城乡发展一体化”,到十九大,调整为城乡融合。从城乡统筹到城乡融合,意味着过去由政府主导的“以城统乡”的思路发生了转变,更强调城市和乡村两个板块的共生共荣、共同发展。

之所以不再沿用过去的城乡统筹或一体化,一方面是为了矫正不协调的城乡关系。在城乡统筹过程中,政府主导力量过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力量不足,社会资本参与不足,导致资源和要素过多地配置到城市,效率低下。到目前为止,城乡发展不平衡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甚至随着城市的高速扩张,城乡发展不平衡的格局有所拉大。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呼应已经出现的城乡互动格局。在经历单向城市化以后,中国已经转向城乡互动阶段,人口、土地和资本从单向配置到城市转为城乡两个空间的相互流动和配置,城市和乡村两种文明的互补和互需增强。

可以说,城乡融合是一次阶段性的转型,其核心是城市和乡村文化共存共荣,相互依赖、互有需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解决的就是政府在“统”方面太强,市场作用偏弱的问题,要打破政府单一主体,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发展农村要素市场。而要推进城乡体制改革,关键是土地制度改革,要实现城乡土地权利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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