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马克思比韦伯更早更深刻地提出了“资本主义精神”?

学术   2024-11-12 18:03   北京  


本文摘自柄谷行人新书《力与交换模式》第二部分第三章 绝对君主制与宗教改革

本文部分译名沿用台译,如傅柯即福柯等,敬请留意


众所周知,柄谷行人认为的人类交换模式有以下四种:

A、互酬(赠予与回礼)原始部落B、服从与保护(掠夺与再分配)古代民族与国家C、商品交换(货币与商品)资本主义社会D、A在高次元中的回复 共产主义社会


1、君主与都市(资产阶级)间的勾结

到目前为止我多次指出,日耳曼社会保留了浓厚的未开化性质;而这未开化的性质,阻碍他们承袭亚细亚式、以及古典古代的社会形态。不过,他们当然也不是一直停留在未开化的状态。虽然花了不少时间,但他们以独自的方式,发展出与前人相似的文明。比方在国家与资本方面,就是如此。首先让我们来谈谈国家。

先前我探讨了东方专制国家的成立,以及其亚周边的希腊‧罗马形成独特国家型态的过程,但是日耳曼社会没有形成这样的国家。名义上的确有继承罗马帝国的皇帝或国王存在,但实际的状况只是众多部族社会四处割据而已。不论是法兰克王国或是神圣罗马帝国,虽然罗马教会承认其国王与皇帝的地位,但也仅止于此,在政治上他们是无力的。举例来说,虽然各地国王的地位高于封建领主们,但也仅仅是「同侪之首」的程度而已。

那是因为──如上一章所说的──日耳曼社会保留了浓厚的「未开化性」。从交换模式的观点来看,那是因为来自A的「力」十分强大,导致B无法取得绝对的优势。稍后我们还会再谈到这一点──交换模式B在日耳曼社会的确立,是绝对君主制出现之后的事。那是各地国王透过与都市布尔乔亚勾结,压制封建领主的势力而实现的。换句话说,C的扩大让B取得了绝对的优势。也可以说,国家透过「法」来统治的体制,就是这时候确立的。

不过,这并不是世界史上第一次发生这种事。比方在古代中国,国家观念就来自法家所提倡的「法」的观念。法家主张以法律为基准,实行信赏必罚的政治,废除认可旧有贵族特权的「礼」,将权力集中于君主。透过一体适用的法律以统治广大的领域,因而形成了全国性的统一支配,也就是秦与汉这两大帝国。

还有,虽然工商业在亚细亚式专制国家中也得到发展,但那始终是在国家的管控下进行的。具体来说,凡是重要的工商业,都有官吏参与其中。以交换模式来说,那就是B贯彻其支配,而A与C都受到它管理。另一方面,中世纪的欧洲并没有形成这样的王权;它的成立是近世的事。欧洲的王权虽然被称为绝对君主制(absolute monarchy),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它与亚细亚式的专制君主不同,并且其性质与名称相反,并非「绝对」,只有透过与都市(资产阶级)勾结,才能确保自己的地位。以交换模式来说,B确实压制住A而取得优势,但同时C的力量也变得强大。因此我们可以说,布尔乔亚经济(资本主义)反而是在绝对君主制底下发展起来的。不仅如此,后来更发生了君主的地位受到资产阶级威胁的事态。那就是所谓的市民革命、资产阶级革命。

2、「国王神迹」

绝对君主制在欧洲的成立,所带来的不只是国王与封建诸侯等支配阶级间的问题而已。举例来说,那时所确立的「神圣王权」观念,可以视为一种君权神授说(Divine right of kings)。但形成这种观念的并不是统治阶层的力量,而是一般民众。在绝对君主制形成之前,民众属于中世纪以来的村落共同体;对他们来说,君主是遥远的存在。然而到了绝对君主制的阶段,君主的存在突然近在他们身边。欧洲出现「神圣王权」的观念,就是在这个时候[注1]。

以下的例子如实地显示这一点。当时在民间普遍流传一种「国王神迹」的观念,认为只要碰触到国王的身体,就可以治好瘰疬[注2][注3]。君权神授说只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一种说法,但「国王神迹」则让原本与封建领主同等级的国王,成为特别的存在,直接打进民众心里。这时候对民众来说,国王不只是用权力统治而已,同时还用神圣的「力」来「治疗」他们。这个观念其实与另一个现象有关,那就是专制君主在严厉处罚、监视民众的同时,也提供他们福利与急难救助。

结果,原本属于各地部族共同体的民众,纷纷越过这些共同体,臣服在单一的国王之下。也就是说,「国王神迹」显示了一件事──人民是因为自发地服从于国王,而变成「臣下」(subject)的。它同时也表示,日耳曼共同体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前日耳曼共同体浓厚地保留了氏族社会的特性,因此人们虽然属于共同体,却同时能保持独立性。这样的共同体,马克思称之为「联合体」(association)。我们可以说,联合体强烈地保留了交换模式A。就是这一点,让人们在从属于领主或共同体之外,还可以自由地形成都市。也因此,各地开始形成了许多都市。它同时也促使共同体之间经由自由都市发展「交换」,造成交换模式C的扩大。

3、臣民的共同性

尽管不是出于本意,绝对君主制促成了交换模式C的新发展。最后,绝对君主制被它自己所培育的市民社会推翻了;但是透过绝对君主制而形成的、臣民彼此之间的共同性,并没有因为王政被推翻而消失,而是以别的型态留存了下来。那就是所谓的「国族」(nation、或称「国民」)。

即使在过去,中世纪以来都市就兴盛发展,并在各地形成国家。但是,这些国家一直保持小型的规模。举例来说,意大利从很早开始就有许多都市型的国家四处林立;这些小国家是在意大利统一运动(意大利语:risorgimento)兴起之后,一八七○年才统一起来的,恰好与一八七一年的巴黎公社同一个时期。简单来说,因为都市的扩大而产生的国家,反而不容易形成近代的国族国家(nation-state)。所以,欧洲的国族国家,是经过以下的过程而成立的──首先成立绝对君主制,之后再由市民革命推翻它。

因此,重要的与其说是市民革命,还不如说是革命之前的绝对君主制。成为革命主体(subject)的市民,与中世纪都市的市民不同;他们原先是被当作国王的臣下(subject)培养而成的。换句话说,他们是在绝对君主制底下形成的国族(nation)。于是当他们推翻了绝对君主,国族国家就成立了。那同时也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式登场。在这层意义下,可以说「资本─国族─国家」的三位一体在这时候出现了。以交换模式来说,就是「A─B─C」的出现。

顺带一提,一九八○年代有两本探讨国族形成的重要书籍,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版。第一本是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Anderson)[注4]的《想像的共同体》(Imagined Communities,1983)。安德森认为,国族是在共同体解体之后,人们以想像的方式重新建构的观念。而促进这个观念的,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成立,以及充分利用印刷术的资讯技术的发展。

还有一本,是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André Gellner)[注5]的《国族与国族主义》(Nation and Nationalism,1983)。这本书强调产业社会的兴起与国族形成的关联性。具体来说,那就是透过学校教育,训练人民必要的纪律与标准语的读写能力等等,以符合产业社会的需要。因此,虽然国族主义所标榜的「传统」与「民族」,彷佛是从过去延伸到现在的东西,但其实那只不过是为了支持与补足产业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所需要的读写能力,而假想出来的观念而已。

这几种国族论,分别从各自不同的观点指出了同一件事:国族是在过去的共同体被近代资本主义解体之后,重新建构出来的意识形态。但我要在这里强调一点:他们所说的那种「共同体」也并非一开始就存在,而是在绝对君主制与宗教改革之下形成的。

先从绝对君主制说起。在「神圣王权」底下,所有的人都成为国王的臣下。原本多数的共同体,在封建制底下是相对自由的「联合体」,这时候变成了单一的「统合体」。如前所述,后来绝对君主制被推翻,取代国王而成为「主权者」的,就是国族。国族虽然是与绝对君主制一起形成的,人们却以为这样的统合体自古以来就存在。就是这样的错觉,创造出「想像的共同体」。

另一方面,宗教改革也同样带来了改革者们始料未及的结果。举例来说,英国的宗教改革者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注6]为了向民众传教,将拉丁文的《圣经》翻译成英文出版。接著,波希米亚的扬‧胡斯(Jan Hus)[注7]效法威克里夫,也将《圣经》翻译为捷克语。这样的做法,首先遭到冲击的是那些既不懂拉丁文、也不懂希腊文的一般圣职人员,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自己阅读《圣经》。更不要说是一般平民百姓了;这是他们第一次不透过圣职人员的说教布道,而接触到耶稣的言行。值得注意的是,威克里夫与胡斯的翻译,让英语与捷克语成为国族的语言;而且在某个意义下,甚至可以说「国族」是他们创造出来的。特别是胡斯的信徒所兴起的运动,除了是宗教改革,同时也是捷克人对抗德意志人──当时德意志人透过神圣罗马帝国统治了波希米亚──的民族运动。

接著,马丁‧路德也效法胡斯,以德文翻译了《圣经》。一方面也是拜约翰尼斯‧古腾堡(Johannes Gutenberg)[注8]在十五世纪中期发明活版印刷术之赐,路德翻译的德文《圣经》受到广泛阅读。它所带来的影响不止于宗教层面,更因此形成了「新高地德语」(Neuhochdeutsch)。换句话说,在路德本人没有预期的状况下,它创造出德意志的国族与传统。这与绝对君主制的情形类似──绝对君主制原意是要制造忠诚的臣民,结果却创造出在国王消失之后仍然存在的共同体,也就是国族(想像的共同体)。

顺带一提,关于《圣经》的翻译,绝对君主制(专制君主)也做了和宗教改革者一样的事。比方在英国,提倡君权神授说的国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注9]动员学者翻译、出版了《钦定版圣经》(1611)。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说绝对君主制与同时期的宗教改革运动处于竞争的状态。随后不久,臣民们起身推翻了君主制,取得了主权。英格兰的国族,就是在清教徒革命之后诞生的。也就是说,「想像的共同体」的成立,就在人们忘记这些过去的来龙去脉时。

不论上述哪个案例,都不是有意制造出来的。事实上,人们反而是在否定、或是忘记了这些历史背景的时候,开始意识到国族。而且,宗教改革还带来另一种始料未及的效果。不只是韦伯所说的「资本主义精神」,它制造出具有共通的语言文字、能够遵守纪律、从事集体劳动的「劳动力商品」。

4、近代资本主义(产业资本主义)

绝对君主制与宗教改革彼此性质不同,并未结合或结盟;话虽如此,也并非强烈对立。而且,它们的出现带来了意料之外的结果,那就是近代资本主义(产业资本主义)。

近代之前的资本主义,以商人资本与借贷资本为主。简单来说,商人资本是在低价的地方购买商品,在高价的地方卖出,赚取其中的差额作为利润,以达到增殖的目的。借贷资本则是藉由贷出货币赚取利息,以达到增殖的目的。这些资本型态并非日耳曼社会所特有;事实上它们从古代以来,就在「亚细亚式」社会中得到充分的发展。一般来说,亚细亚式社会蔑视资本的活动,但如果是为了国家而进行的资本活动,则另当别论。实际上,亚细亚式社会的官吏们从事远距离交易,但是他们并不直接从交易中得到利润,而是向国家领取薪俸。也就是说,对亚细亚式社会来说,为了「王(国家)」工作是值得赞许的,但资本主义式的活动本身是受到轻蔑的。

另一方面,日耳曼社会的商业发展较迟,而且仅限于都市。当它开始发展的时候,是以地中海为中心,与亚洲各国的交易为主。因此,如前所述,可以说十字军为整体日耳曼社会带来了都市与商业的繁荣。但是与同时代的亚洲地区比起来,它的规模其实不值得一提。资本主义式的活动在欧洲的急速扩展,要等到十六世纪、绝对君主制出现的时候,那也是宗教改革发生的时期。在这个意义下,可以说绝对君主制与宗教改革促进了产业资本主义的兴盛。既然我们已经探讨过绝对君主制,接下来就让我们来谈谈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对于产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扮演了重大的角色。指出这一点的是韦伯。一般人会觉得,促使资本主义发展的是追求利益与快乐的人,或是其思考方式,但韦伯的看法正好相反。产业资本主义是从否定「与人类历史同样古老的金钱欲望」开始的。他说,对于近代资本主义的诞生,极度禁欲的新教发挥了很大的功能。

将劳动视为自己的天职、遂行劳动义务,专注努力、企图经由劳动追求神的国,根据教会对无产阶级所订定的禁欲规定,严格自我要求……这些因素如何强力地促进了在资本主义意义下的、劳动的「生产性」,是非常明瞭的。就像近代企业家的特征是将营利视为「天职」,将劳动视为「天职」也成为近代劳动者的特征。(《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韦伯认为,新教所带来的是纪律、禁欲、勤勉的德行。首先他重视路德所提倡的「天职」(Beruf,calling)的观念。「天职」赋予世俗的职业生活一种道德上的价值,与对金钱的欲望是无关的。但韦伯更重视的,是瑞士宗教改革者加尔文所主张的「救赎预定论」。加尔文认为,人的救赎与自己的行为或意志无关,是由神的自由恩典决定的。在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得到救赎的不安与紧张中,信徒「奋力工作,彷佛劳动本身就是绝对的目的──『天职』(Beruf)」。韦伯说,这样的加尔文主义造就了具有禁欲、勤勉等德行的人。

历史唯物论里没有这样的看法,这是确定的。于是韦伯不只在经济性的下层结构(生产模式),更试图在经济之外的因素──观念性的上层结构,「新的精神」──中,寻找资本主义出现的原因。而他所找到的,就是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在这层意义下我们可以说,韦伯主张观念性的上层结构具有相对的自主性[注10]。

这种看法,可以构成对历史唯物论的批判。但实际上,它与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的看法并没有冲突。关于这样的问题,马克思并没有忽略宗教。不仅如此,他称之为「物神」的力量,广义来说,就是宗教性的东西。他发现在物与物的交换中,会产生某种观念性的力量,并且在《资本论》中称之为物神。他更进一步分析了商品物神转变为货币物神、资本物神,最终支配全世界的过程。因此,这些现象其实应该称为宗教性的现象。

货币囤积者,为了黄金物神而牺牲自己的欲望情感。他忠于禁欲的福音。……勤勉、节约、以及贪欲,是他的主要德行;而多卖少买,则构成他经济学的全部。(第一卷第一篇第三章)

跟著,马克思指出这种对黄金物神的崇拜所发生的微妙变化。那就是,从囤积黄金转变为囤积货币的拜物主义。这个变化以这样的型态显现:「英国在废止女巫的火刑的同时,开始对伪造银行票据者施以绞刑」(《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也就是说,从这时候起,货币物神被视为不證自明的、神圣的事物。同时,人们不再对威胁到上帝信仰的女巫处以火刑;取而代之地,威胁到货币物神信仰的银行票据伪造者,开始被处以绞首之刑。

经济史描述这段过程时,称呼它是从「重金主义」到「信用主义」的变化。但是马克思不仅分析货币物神(黄金物神)到资本物神的变化,还将它与宗教上所发生的转变──新教的出现──连结在一起。

重金主义本质上像天主教,信用主义本质上像基督新教。……但就像新教并未脱离天主教的基础一样,信用主义也没有从重金主义的基础获得解放。(第三卷第五篇第三十五章)

马克思的这番话,暗示了新教与产业资本主义是相对应的。也就是说,他比韦伯更早一步,在基督新教中发现了「资本主义精神」。新教并不是相对独立在经济性下层结构之外的某种东西;相反地,它正来自经济性的下层结构。只不过那不是来自生产模式,而是交换模式C。

由此应该可以很明显看出,《资本论》所描述的是从交换中产生的「观念性力量(物神)」,其发展的过程。举例来说,在产业资本主义的阶段,「物神」已经不是附著在金或银之类的物体上,而是出现在「信用」中。这种时候,信用并非透过人们自发性的合意所形成的;相反地,信用是对人产生影响、发挥作用,超越人的意志的强制性力量。那就是「物神」的力量。

5、常备军队与产业劳动者纪律

韦伯在基督新教中,看到「资本主义精神」。但是我们不能忽略一件事,那就是在各地与新教同时期出现的绝对君主制。如果就像韦伯所说的,宗教改革与「资本主义精神」直接相连,那么绝对君主制也和产业资本主义有很深厚的关系──虽然方式不同。

让我们从上述的观点,重新审视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的主张。他说,「缺乏训练的『自由意志』实行者,无法在资本主义中扮演劳动者的角色」。也就是说,产业资本所需要的无产阶级劳动者,是具有自由意志,且受过一定程度「训练」的人。关于这一点,十八世纪后半亚当‧斯密的考察非常值得注意。

亚当‧斯密主张,产业资本所需要的劳动者,既不能是奴隶,也不能是工匠。首先关于奴隶。如果没有主人在一旁监视,奴隶是不会主动工作的;而且就算对他们的工作不满意,要解雇奴隶并不是件简单的事。因此,使用奴隶的成本其实比我们想像的高。其次是工匠。工匠虽然娴熟特定的生产方法,但对于其他的工作,要不是做不来,就是不愿意做。亚当‧斯密认为,产业资本所需要的劳动者,必须一方面既为「自由」、同时又自愿遵守「纪律」的人。他以近代的军队为例,如此说明:

对近代的军队来说,比起使用武器的技巧是否熟练,兵士们能不能遵守纪律、能不能灵活地服从秩序与命令,这重要的特性更会决定作战的命运。……遵守纪律并灵活地服从秩序与命令的习惯,只有在大型团体、在训练有素的部队中,才能养成。……民兵在持枪的训练方面──也就是武器的操作与使用──有时候可能不如常备军娴熟,但是在纪律方面──也就是服从的习惯──则一定是远远不如常备军,这是毫无疑问的。(《国富论》)

亚当‧斯密这么说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与绝对君主制同时成立的常备军。常备军之所以比佣兵或民兵优秀,并不在于其个别的能力,而是因为他们具有「纪律」。关于生产也是如此。事实上,传统的工匠与佣兵类似。他们虽然具有高度的技术,但是无法适应新的作业。他们个性独立,虽然对自己的师父恭敬服从,但不喜欢组织的束缚。以交换模式来说,可以说他们身上保有浓厚的交换模式A。

要让这样的工匠成为产业劳动者,最重要的是要让他们学会遵守纪律,将他们规格化。对于作为商品的「劳动力」来说,那是不可或缺的性质。在这层意义下,可以说产业劳动者和兵士一样,都是国家培养出来的。而在英国,完成这件事的是绝对君主制。

十五世纪之后,英国都市里的游荡贫民大量增加,窃盗事件频频发生。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国王一方面祭出严厉的处罚,科以处刑、监禁、强制劳动等刑罚;但另一方面,也实施救济的政策。举例来说,一五三一年,英国国王下令将贫民分为两大类:因为伤病而无法工作者,以及因为懒惰而不愿工作者。前者给予乞讨的许可,后者则处以鞭打的刑罚。不久后这道国王的命令立为成文法,成为后来恶名昭彰的「济贫法」(English Poor Laws)的肇始。

于是国王一方面透过监禁、惩罚与纪律的训练,另一方面则透过贫民救济政策,试图解决中世纪末期发生的问题。国王对贫困问题的介入,为英国建立了产业资本主义的基础。不妨说,这些政策制造出「自由」且具有「纪律」的「劳动力商品」。当然,国王并非有意为之。「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件事,但他们就是这么做」(《资本论》)。

在这层意义下,造就出有纪律的产业劳动者的,不只是基督新教,还有绝对君主制。举例来说,十八世纪德国的「启蒙专制君主」也施行了类似的政策;日本在达成王政复古的明治维新后第四年,订定了义务教育的学制,与征兵制同时公布。我们不妨说,这些措施造就出有纪律的产业劳动者,带来了产业革命。

6、国家的监视

对于「资本主义精神」的形成,绝对君主制与宗教改革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必须注意的是,它们的关系虽然不至于到彼此敌对的程度,却是相互对抗的。如果说韦伯在解释这个现象时,把焦点集中在宗教改革,那么米歇尔‧傅柯(Michel Foucault)[注11]就是把重心放在绝对君主制。举例来说,他在《古典时期疯狂史》(Histoire de la folie à l'age classique,1961)中谈到了英国绝对君主制的政策。

在英国,监禁的起源更为古老。一五七五年的某一条法令(伊丽莎白一世执政第十八年的第三号法令)同时规定了「对流浪汉的处罚与贫民的负担减轻」。根据这条法令,英国各州都必须至少以某种比例,建设感化院(house of correction)。感化设施的经费来自税收,但同时也鼓励慈善家捐款。(《古典时期疯狂史》)

傅柯注意到,当时的英国在监禁流浪汉的同时,还试图教化(correct)他们。后来,他写了《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Surveiller et punir:Naissance de la prison,1975)[注12]一书。在这本书里,他一方面保持了《古典时期疯狂史》里对监禁的看法,同时将它当作国家(权力)的问题来探讨。问题之一,就是「监视的社会」。


他注意到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注13]所提出的「全景监狱」(panopticon)的构想。那是一种圆形的建筑,中心设有监视塔,四周则分隔成一个个房间。囚犯看不到监视员,但监视员可以清楚地观察囚犯。因为这样的设计,囚犯强烈地意识到自己随时都受到监视,因而形成了纪律化的、顺从的身体。傅柯将这种及于一名又一名个人的支配,称为「生物权力」(bio-power)。

于是,纪律与训练制造出服从且可接受训练的身体,「顺从的」身体。纪律与训练增加(在效用这种经济关系下的)身体的力量,同时又减少(在服从这种政治关系下的)这同一种力量。一言以蔽之,规律与训练能解离身体的力量(pouvoir),一方面将这力量化为「素质」、「能力」,努力让它们增大;另一方面则反转「体力」以及作为其结果的「强壮」,将它们转化为严格的服从关系。透过经济上的剥削,(身体的)力量(force)与劳动生产物被切割开来,但另一方面──硬要说的话──旨在规律与训练的强制权,把增加素质与扩大支配之间的约束关系,在身体上确立。(《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

像这样的监视社会,即使实际上监视者不在也没有关系,只要人们以为自己受到监视即可。因此在监视社会里,国家并不像字面所示,实际存在于我们眼前。近代国家正因为它的「不在」,而确实存在。这种情况下,国家的「力」与其说是一种观念,还不如说是存在于透过纪律训练所形成的「身体」中。

权力不只是说「不!」,用否定来耍威风而已。权力深入事物内部,制造事物、诱发快乐、形成知识,并且创造言论。我们不能认为权力只有压抑的功能,只把它当作否定性的力量。我们必须将权力视为遍及社会全领域的生产网。(《傅柯文集》4『フーコー‧コレクション』4,ちくま学芸文库)

当傅柯这么说,他无疑是在对历史唯物论的公式──国家是架构在经济性下层结构之上的一种压抑性的暴力装置──提出异议。国家的力量不只以暴力的形式出现。国家的「力」远比暴力更具生产性。透过「学校、军营、医院与工厂」,国家实际上从事劳动力商品的「生产」。关于这一点,傅柯从这样的位相结构观察国家。

在比国家机构更下层的其他次元,存在著某种程度独立的大型权力装置;它从未衰微,始终具有惊人的力量。就是这样的装置──至少与司法机关、军队等国家中枢机关同等程度──维持了社会的稳固与安定……。(《傅柯文集》4)

傅柯所说的「存在于比国家机关更下层的其他次元、某种程度独立的大型权力装置」究竟是什么呢?他没有再说下去。因此,许多人认为他所说的只是一种比喻。但是从我们的观点来看,他指的是,国家的「力」来自经济性的下层结构──但不是生产模式,而是交换模式。

在产业资本之前的社会构成体中,交换模式C从属于B之下。在那种情况下,国家是一种「否定」的权力。但是,当C成为支配性的主流,国家的角色改变了。国家积极地形成纪律。在这个意义下,国家成了「生产」劳动力商品的机构。也就是说,傅柯在「比国家机关更下层的其他次元」中发现的「权力装置」,就是在交换模式C取得优势的情况下,改变了型态的B。这么说并非表示资本家阶级与国家权力勾结,而是表示近代国家与近代资本主义密不可分。

让我们重新说一次:韦伯从「上帝的监视」,来解释产业资本不可或缺的「劳动力商品」──也就是有纪律的劳动者──出现的成因;相对地,傅柯则从「国家的监视」来说明。他们两人都被视为批判「历史唯物论」的公式、主张上层结构具有相对自主性的代表性学者。但我还要再说一次:马克思在《资本论》里的观点,与历史唯物论是不同的。

的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处理的是「经济」的问题。但是,他当作「经济」的问题来探讨的,是资本物神的「力」。马克思所得到的结论是:这种力量来自交换。这表示,乍看像是自主的观念性上层结构的力量,其实是来自经济性的下层结构;只不过这里所说的经济性下层结构不是生产模式,而是交换模式。因此,《资本论》里「经济学批判」的重点就在于,马克思在当时的(说不定今天还是一样)经济学者意想不到的次元,发现了「经济」的本质。

关于这一点,有一件有趣的事──傅柯将「国家的监视」创造出劳动力这件事,称为「新经济学」。

有一件事比什么都重要──堪称为权力的新「经济学」的这个东西,也就是连续不间断、依据不同的对象「客制化」、让权力的作用得以遍及社会所有领域的技术,就在这时候确立下来。与过去所使用的技术比较起来,这个新的技术远远更为有效、更为便宜(不用花钱,效果平均;对象无处可逃,也无法抵抗)。(《傅柯文集》4)

傅柯这么说的时候,他不是从政治性的上层结构,而是从经济性的下层结构──只不过不是生产模式,而是交换模式──观察权力的作用。说来讽刺,驳斥历史唯物论的经济决定论、将注意力转向政治过程的傅柯,最终竟将自己的思考视为「经济学」。当然,那是「经济学批判」。而《资本论》所做的,正是同样的事。

7、新都市

商人资本主义的时代,英国在国际贸易方面既比不上西班牙、葡萄牙,也输给了后起的荷兰。比方(稍后我们会再谈到这一点)许多人认为,英国的领主们所进行的「圈地运动」(enclosure)将原本是农民的农奴从土地上驱离,使他们成为无产者。但是,这些农奴并没有转变为产业劳动者,绝大部分只是变成游民而已。

原本圈地运动的目的,是为了增加输出到荷兰的羊毛产量。而将这些羊毛加工为衣物、贩卖到海外的,是荷兰的商人。也就是说,初期的产业资本是在商人资本主义底下,被培育出来的。但是荷兰因为握有国际交易的霸权,产业资本并没有得到更进一步的发展;英国的产业资本之所以发展起来,反而是因为其商人资本不够发达。

传统的都市是交通、交换的集散要地,因此商人资本的发展以传统都市为中心,是理所当然的。都市的市场所贩卖的商品,以邻近地区无法取得的稀有品为主。商人贩卖从外地输入的东西,也将该地生产的物品,输出到其他地区。另一方面,由于工匠们形成了行会(同业公会),因此新的行业并不容易被接受。在这样的环境之下,很难形成产业资本所需要的劳动者与消费者。马克思这么说:「两个因素阻碍了由高利贷与商业所形成的货币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在农村是封建制度;在都市,则是同业公会(德语:Zunft)」(《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

那么,商人资本是在何处,又是如何「转化」为产业资本的?换个观点来重新问这个问题──原本生活在共同体中的农民,是在何处、又是如何转变成雇佣劳动者的?从过去以来,有许多人从各种不同的著眼点,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举例来说,因为地主的圈地运动而被赶出共同体、逃命似地涌进都市的农民,是什么给予他们纪律与劳动伦理的呢?韦伯认为是基督新教,傅柯则认为是绝对君主制的管理与制约。

但还有一些都市,走上了与上述都市不同的发展途径。那就是出现在英国的「新都市」。中世纪以来的都市大多与农村隔绝,但「新都市」则位于邻近农村的地区。也就是说,「新都市」不是盟约共同体,而是与农村共同体紧密相连的市场都市。举例来说,以产业都市闻名的曼彻斯特与利物浦,就是这样的地方;它们的位置,紧靠著农村与海港。

这样的都市之所以出现,原因之一是新兴手工制造业(manufacture)──特别是纺织业──的繁盛。恩格斯很早就指出这一点。「大多数的场合,纺织业的工作不太需要熟练的技能。它的劳动方式可以切割成许多部分;就其工作的整体性质而言,是不受同业公会束缚的。因此,大多数的纺织业者在没有同业公会组织的状况下,设立于村落或市场集散地(Marktflecken);这些地方逐渐形成都市,而且不久后就变成各个国家中最繁荣的都市」(《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论手工制造业时,心里想的就是这样的新都市。「两个因素阻碍了高利贷与商业所形成的货币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在农村是封建制度;在都市,则是同业公会。当封建家臣集团被解体,农民遭到剥夺、一部分被驱赶,这样的制度也随之消失。而新型的手工制造业则在几个地点──输出港,或是旧都市与其行会制度管辖之外的内陆地区──兴起」(《资本论》第一卷第七篇第二十四章)。

以地理位置来说,这样的新都市位于农村的近傍;农民可以住在农村,到都市里通勤工作,或是买完东西后回家。因此,旧都市以毛织品之类的高价产物为主要商品,新都市则是以低价的棉织品为主。而且,过去人们自己制作、或是透过赠与交换取得日用品,如今则是在新都市的市场进行买卖。因为这个缘故,货币经济开始深入渗透到农村共同体之中。大冢久雄所说的「当地市场圈」就是这样发展起来的[注14]。

韦伯认为,近代都市不存在「对内道德与对外道德」这种二重性。我们可以说,正因为是在新都市里,才能够实现这样的空间。产业资本的成立也是在新都市。从前,商人资本的活动只限于都市或国家之间的交易,无法进入以外的区域;相对地,产业资本则因为与新都市同时发展,故得以扩展到所有的角落。从我们的观点来说,交换模式C就是经由这样的新都市扩散开来的。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在新都市里,劳动者本身也成为消费者。商人资本以低价购入商品、高价卖出,赚取其间的差额作为利润。因此,商人资本以远距离交易为中心。但是在新都市,从事生产的劳动者本身购买自己生产的商品,资本家要如何获得利润?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要获得利润只有以下的方法。那就是,透过生产技术的革新以提高生产力,使得劳动者的工作价值超过支付给他们的薪资(劳动力价值)。以这个方式所产生的利润,被视为资本家应得的报酬。

在这个情况下,个别的资本家有可能支付劳动者不足额的薪资,但对资本总体来说,这样的事是不允许发生的。「不论哪一位资本家,都希望其他资本家雇用的劳动者尽可能多多消费自家的商品」(《资本论草稿集》第二卷)。也就是说,虽然个别的资本可以进行「剥削」,但「总资本」不可以这么做。产业资本若是要持续扩大,不能只是雇用雇佣劳动者、驱使他们工作,并且必须让他们购买所生产的商品[注15]。

在过去,农民也不是不会到都市里买东西,不过只限于购买在农村无法自行制作的、高价的稀有品。然而在新都市,以低廉的价格生产并贩卖日用品,已经成为主流。因此,发展产业资本所需要的,不只是「双重意义下的自由」劳动者而已。它所需要的,是成为消费者的劳动者。

农村近傍的新都市,提供了产业资本所需要的条件。新都市与旧都市不同;在新都市发生的事情,会直接影响并深入邻近的村落共同体。换句话说,交换模式C渗透进入原本半自给自足的共同体。在新都市里,资本家雇用来自村落共同体的劳动者以生产日用品,再将这些生产物贩卖给劳动者本身,赚取其差额作为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资本无法光靠剥削劳动者而存续;它同时必须让劳动者有能力购买生产出来的物品。马克思这么说:「对个别的资本家来说,除了他自己雇用的劳动者之外,其他所有劳动者所构成的全体大众并不是劳动者,而是消费者」(同前)。也就是说,生产日常用品的劳动者,同时也成为购买这些用品的消费者。这件事是在新都市里成为现实的;而产业资本的发展,也是在新都市里实现的。

产业资本为了持续积累,必须构想要如何以更低的价格进行生产技术革新,也必须设计新的制品。但是,即使个别资本因此取得优势,也无法长久持续,因为其他的资本立刻就会追赶上来。这使得产业资本必须不断进行技术革新,结果造成了人类史上从未有过的「产业革命」。产业革命从十八世纪后半在英国开始,十九世纪以后已经遍及欧洲各国。

恩格斯很早就注意到,英国产业革命所造成的社会变化的划时代意义。「产业革命对英国来说,与政治革命对法国、哲学革命对德国来说,具有相同的意义」(《英国工人阶级状况》〔Die Lage der arbeitenden Klasse in England〕,1845)。他在随著英国产业革命而巨大化的都市,以及人在这些都市里的存在方式中,看到这一点。「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在这里是公然明言的事实」。「人类分解为各自具有独自的生活原理、独自的目的的单子(monad);也就是说,原子的世界在这里达到它的顶点」(同前)。二十世纪后半的社会学家们,一脸得意地谈论马克思主义所欠缺的认识;但其实他们所说的事情,这位无法在大学里找到工作的二十四岁青年,早已清楚指出。


注 释:

1 ∣原注∣A.M.欧卡特(Arthur Maurice Hocart,1883-1939)在探讨古代「神圣王权」的时候,举了发生在近世欧洲的「国王神迹」的现象作为例子(《王权》〔Kingship〕,1927)。这表示,我们在近世欧洲看到的「国王神迹」,是自古以来,一旦王权扩大就会发生的现象。↑

2 ∣译注∣瘰疬(scrofula)是一种发生在颈部或腋窝的淋巴结核症。↑

3 ∣原注∣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1886-1944)在《国王神迹》(Les Rois thaumaturges,直译:《魔法之王》,1924)一书中,完整地讨论了这个问题。↑

4 ∣编注∣班尼迪克特‧安德森(Benedict Richard O'Gorman Anderson,1936-2015)是美国学者,生于中国昆明,专门研究民族主义和国际关系。↑

5 ∣编注∣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André Gellner,1925-1995)是捷克裔英国哲学家和社会人类学家,毕生反对共产主义、精神分析学以及相对主义等思想。↑

6 ∣编注∣约翰‧威克里夫(John Wycliffe,1320?-1384)是英格兰王国神父,也是宗教改革先驱,曾公开批评罗马教会的各项规定。↑

7 ∣编注∣扬·胡斯(Jan Hus,1372-1384)是捷克基督教思想家、哲学家、改革家,是宗教改革先驱。↑

8 ∣编注∣约翰尼斯‧古腾堡(Johannes Gutenberg,1397-1468)出生于德国,是欧洲活字印刷术的发明者,引发了史上最重大的媒体革命之一。↑

9 ∣编注∣詹姆士六世及一世(James VI and I,1566-1625)任苏格兰国王时期,被称为詹姆士六世,而当一六○三英格兰女王伊莉莎白一世逝世,他继承英格兰王位后,被改称詹姆士一世。↑

10 ∣原注∣韦伯并没有认为自己的这本著述,可以构成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决定论的批判。他曾经就这一点,作了如下的说明:「当然,我丝毫没有用同样单一面向的文化历史唯心论的因果说明,来取代单一面向的『唯物论』历史观的意思。虽然两者同样都具有极高的可能性,但若不是当作研究的准备作业,而是当作结论来主张,那么两者对于理解历史的真相都不会有任何帮助」。↑

11 ∣编注∣米歇尔‧傅柯(Michel Foucault,1926-1984)是法国哲学家和思想史学家、社会理论家、语言学家、文学评论家、性学家,其论述对于多个学术领域影响深远。↑

12 ∣编注∣《监视与惩罚:监狱的诞生》繁体中文版由麦田文化出版。↑

13 ∣编注∣杰瑞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是英国哲学家、法学家和社会改革家,著有《政府论片简》对英国宪法进行探讨,也是最早支持效益主义和动物权利的人士之一。↑

14 ∣原注∣大冢久雄称这样的新都市为「当地市场圈」(local market area)。他认为,英格兰首先形成了许许多多小规模的当地市场圈;十六世纪中期变成三个大规模的当地市场圈;最后在十八世纪前半,全国整合成单一的市场圈。英国的经济发展并非贸易依赖型,而是国内市场主导型;就是这一点,使英国的产业资本主义经济取得优势。↑

15 ∣原注∣「总资本」并不是个别资本的集合。与个别资本不同的是,总资本必须投入并参与劳动者的培育、训练与福利。在这个意义下,总资本事实上是以国家的型态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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