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第130中学诚聘各学科优秀教师公告
关于我们
乌鲁木齐市第130中学隶属乌鲁木齐市教育局,是具有初高中的完全中学,占地约150亩,建筑面积61671平方米。学校于2016年9月首次招收初中年级,2017年面向全市首次按一批次分数线招收高中年级。目前,学校共有初高中45个教学班,是市属重点中学。
学校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政府的关怀下,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兄弟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以“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导向。努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促进师生全面发展,为学生的终生发展奠基,办人民满意的高质量的学校。
全体教职工团结协作,同舟共济,无私奉献,使学校工作全面有序地推进,赢得了学生家长的广泛信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在学校知名度提高的同时影响力逐步扩大。乌鲁木齐市第130中学运用名校成熟管理理念,初中、高中共同发展,以创办“乌鲁木齐全市一流 、全疆一流”学校为目标,真正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北扩,惠及广大百姓。
建校以来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优秀成果:第四届全国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展示交流活动入选案例、国家教师科研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科研单位、自治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学校、自治区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乌鲁木齐市大中小思想政治理论课一体化教育联盟基地校、乌鲁木齐市中小学智慧教育智慧校园、乌鲁木齐市民生工程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少年宫、西南民族大学优质生源基地、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成员学校、乌鲁木齐市第52届和54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B组团体总分第一名、乌鲁木齐市传统文化(书画)特色学校、乌鲁木齐市体育(篮球)特色学校、陆海空模型运动培训基地、乌鲁木齐市图书协会先进集体、乌鲁木齐市体育(田径)传统项目基地学校、乌鲁木齐市智慧校园试点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中国田径协会单位会员、2023年第四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雏鹰杯”青少年篮球邀请赛U15组冠军、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中小学德育示范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田径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篮球体育传统特色学校。
02
招聘须知
招聘计划:
长期招全科教师
急缺初中数学1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化学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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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流程
扫码报名—筛选简历—电话通知—考试面试
招聘条件
1.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对口且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有经验的教师、研究生、高级教师(38岁以内)优先。
4.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工资待遇
1.综合收入不少于4500元
2.学校提供教师公寓住宿和通勤班车,后期学校根据个人在校表现择优进编。
报名方式
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并保持手机畅通,我们会在报名截止后与您取得联系❤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4号(5号电话通知通过初选者)
面试时间:2024年9月7号
联系人:
学研室李老师:19990115690
学研室潘老师:13139668852
学研室马老师:17791321591
(报名二维码↑)
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快推进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医共体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有关法规政策,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红星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星医共体简介
(一)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简介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1945年10月创建于革命圣地延安,前身是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第九分院,建院已有79年的历史,1950年1月随军入疆驻扎哈密。经过几代人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哈密区域一所规模较大、设备较全、技术较好,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石河子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9月医院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哈密红星分院。2020年12月,获批成为哈密市唯一一家国家级第三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全科)。2022年7月挂牌成为河南省人民医院跨省医联体医院,并成立“河南十大名医工作室”。2023年顺利通过国家级胸痛中心、ISO15189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评审。
医院先后荣获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卫生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先进集体”、“民族团结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抗击‘非典’先进集体”、“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医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及自治区、兵团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医院床位800张,在岗职工1005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87名,高级职称147名,中级职称315名,硕士研究生32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名。
医院设有临床科室25个、医技科室19个、行政职能科室17个、两个综合门诊部。医院占地16.07万平方米,医院建筑面积11.45万平方米。目前共有兵团重点专科4个:中医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儿科;兵团级重点专科培育对象2个: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师级重点专科8个:妇产科、病理科、康复医学科、重症医学科、肝胆胃肠外科、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神经内科、骨科。
近年来,在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河南省人民医院、河南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河南科技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新乡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和红星医院建立了“5+1”结对共建关系,创建了哈密区域“胸心医学中心”、“神经医学中心”、“消化医学中心”。
红星医院将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热情的服务、先进的技术、一流的设备、良好的环境,为区域各族群众提供优质的诊疗保健服务。
(二)红星医共体分院简介
2019年起由红星医院牵头建设第十三师医疗卫生共同体,将师区域内8个团场12家医院纳入统一管理,打造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红星医共体紧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这条主线,打造区域医疗卫生“两个高地、两个中心、三个体系”。推动建设红星医院为“区域医疗高地”、新星市卫生健康中心为“区域医防融合医养结合发展高地”、安心医院为“东疆精神卫生中心”。
二、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此次第十三师新星市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3人,涉及32个岗位。其中:医疗卫生类岗位28个,计划招聘59名,综合管理类岗位4个,计划招聘4名。其中: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32名、银龄专家3名(外聘人员),医共体分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2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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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
对具有博士学历、高级职称或急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8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以下岗位报考人员需笔试(具体以《岗位表》为准)
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类本科生和护理专科生的岗位。
五、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六、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4日10:00至9月6日20: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4日10:00至9月6日20:00。
(二)笔试、技能操作测试时间及方式
考试方式:现场笔试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现场测试
(三)面试时间、方式
面试方式:现场(或网上)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线下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面试(护理岗位面试前需通过基本技能操作)、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
(一)招聘政策
1.招聘研究生学历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2.招聘执业医师和医学类本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3.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类专科生,可采取“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4.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本科生,采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5.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护理专科生,采取“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的形式进行。
6.医共体各医疗机构招聘综合管理类本科生,采取“笔试+面试(面谈)+体检+考察”。
(二)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和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号查询《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如实填写《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HR@hmhxyy.com邮箱。
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查的方式进行,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递交至第十三师红星医院人力资源科。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人选。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免笔试岗位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管理类岗位和医疗卫生类岗位(护理专科生)进入笔试环节,医疗卫生类岗位(护理本科生)进入技能操作测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国家通用语言试卷),两科试卷满分均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为客观性试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性试题。笔试时间、笔试形式另行通知。笔试开考比例为1:3(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岗位确认人数)。
2.笔试成绩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或报考人员有一科无成绩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护理技能操作测试(仅限护理专业)
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得分不计入总成绩),十三师总院(红星医院)护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医共体分院护理岗位技能操作测试最低分数线50分,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六)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综合管理类岗位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该岗位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医疗卫生类岗位(免笔试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护理专业技能操作测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十三师总院(红星医院)岗位最低分数线60分,医共体分院岗位最低分数线5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七)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00分)×25%+面试成绩(100分)×50%。免笔试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八)体检和心理测试
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卫生健康委、第十三师红星医院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公众平台。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新疆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由于个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总医院(红星医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233374
下载附件:
1.2024年下半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第十三师红星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二维码
伊吾县医共体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
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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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中心地带,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是自治区首批命名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21个自治区临床重点专科,其中内分泌科、妇科是新疆医科大学重点支撑学科,中医科是全国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药学部是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肾病科是自治区血液透析培训基地。心血管病介入术、普外科微创手术、骨科关节置换术、糖尿病足介入术、血液透析治疗、消化内镜检查和镜下治疗、妇科海扶刀等特色技术在疆内处于先进水平。
医院是第一批国家级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是新疆各类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曾获全国卫生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自治区十佳标兵单位、自治区卫生红旗单位,连续20余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共计14人。招聘岗位信息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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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原则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本次招聘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xydwfy.cn/)发布招聘公告及后续各招聘环节通知。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医师岗需取得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2014年前毕业的考生不需要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应聘者年龄需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
3.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规培楼五楼组织人事科。
4.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如下:
①自行下载填写《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考察表》(附件2)。
填表时要求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材料。本人承诺处需本人亲笔签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审核意见”栏目不用填写。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④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⑤国家级执业医师资格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会现场公布。
(三)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见附件3);本科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见附件4);大专学历岗位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见附件5)。其他岗位参考关于调整优化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领域设置的通知(见附件6)。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网站上公示。
八、考核方式
(一)考核制岗位。岗位编码为B05001至B05010的岗位。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及试工(含专业技能考核)两个环节。
(二)考试制岗位。岗位编码为B05011至B05013的岗位。
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试工(含专业技能考核)三个考核环节。
(三)具体考核环节
1.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参加人员范围:采用考试制方式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及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笔试结果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2.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及总成绩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示。
(5)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试工(含专业技能考核)
(1)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试工考核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上发布公示。未按时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制方式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笔试×30%+面试×30%+试工考核×40%;
考核制方式公开招聘人员总成绩=面试×40%+试工考核×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
九、体检
(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公告。
(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天内,按体检组织实施部门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经医院批准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或取消此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考察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十二、签订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招聘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组织实施,联系电话:0991-7598463、7598464,联系人:黄老师、田老师。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及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监督电话:0991-2110072,0991-7598416。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2024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及考察表
5.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 (2015年)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2024年8月22日
2025届中国民生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秋季校园招聘公告
2025届校园招聘——金融科技
工作区域:乌鲁木齐
截止日期:2024-10-09
工作职责
1.负责与业务相关的技术研发或数据分析工作,负责基础设施的可用性和稳定性保障;
2.基于客户需求,对技术框架、金融相关产品等的体验、性能等方面提出相应优化方案并持续跟进;
3.参与数据治理工作,提升数据易用性及数据质量;
4.与业务团队深度合作,应用技术\数据开发,数据分析、挖掘等技术,为业务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发挥技术及数据的价17.学习数据挖掘、数据可视化、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兴数据技术或者应用工具,深度参与业务场景下与数据相关的讨论与设计,提升大数据服务能力驱动业务持续发展。
任职要求
1.掌握扎实的计算机基础知识,热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熟练掌握至少一种主流编程语言;
2.有优秀的逻辑分析能力,能够对业务逻辑进行合理的抽象和拆分;
3.对数据开发、分析、挖掘,人工智能、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数据仓库等领域有浓厚的兴趣和一定研究;
4.具备高度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执行力强,具备较强的学习及协调沟通能力,善于提出创新性思路和方法。
2025届校园招聘——管理培训生
工作区域:乌鲁木齐
截止日期:2024-10-09
工作职责
重点业务领域关键岗位人才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英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具备相应英语能力的资格证明;
3.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分析能力、沟通与协作能力,踏实认真,勇于面对挑战;
4.有相关行业实习经历、社团活动组织经历、担任学生会干部或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2025届校园招聘——专业岗位方向
工作区域:乌鲁木齐
截止日期:2024-10-09
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市场研究,根据特定场景设计开发策略,结合客户资产配置需求,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实现零售客户的获取、维护和提升。
2.办理厅堂个人和对公业务,提供柜台咨询服务;引导和分流厅堂客户,承担产品推介、客户转介等工作。
3.拓展与维护客户网络,制定营销策略、组织营销活动、设计综合服务方案并推进落地实施。
任职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英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或具备相应英语能力的资格证明;
3.具有良好的学习和研究分析能力、沟通与协作能力,踏实认真,勇于面对挑战;
4.有相关行业实习经历、社团活动组织经历、担任学生会干部或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具有相关资格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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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亿川北集团有限公司 18人
●房建项目材料员:1名,6000-70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55岁以内,持有资料员证。
●小车驾驶员:1名,5000-6000元/月
任职要求:年龄45岁以内,持有驾驶证。
●项目经理:1名,薪资面议
任职要求:持有一级房建建造师证。
●技术负责人:1名,薪资面议
任职要求:持有工程师证书或一级房建建造师证。
●施工员:6名,薪资面议
任职要求:有相关工作经验。
●质量员:2名,薪资面议
任职要求:持有质量员上岗证。
●安全员:6名,薪资面议
联系电话:13809936157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