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尔津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总工会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集体协商工作,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水平,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新工发【2022】37号)文件要求,现根据工作需要,布尔津县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优先从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离岗退休人员中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要求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民族不限,男女不限,限布尔津县户籍。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2名,其中布尔津县总工会1人、喀纳斯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会委员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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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职责
1、宣传指导。面向企业(行业)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2、参与培训。协助本级工会对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3、参加协商。接受上级工会指派或接受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本级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4、调查研究。调查了解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为基层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本县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本县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5、监督检查。根据工作统一部署,参加对本县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协助本级工会对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6、归档管理。录入、指导、审核基层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数据库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提高数据库的管理使用水平,做好统计分析,为深入开展集体协商工作提供支撑。
四、选聘条件
(一)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国家和自治区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三)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够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
凡有以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选聘范围:
(一)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通过布尔津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9月4日-9月10日);报名时间:(2024年9月11日--2024年9月12日)。
2、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在县政府一楼总工会115办公室,联系电话:0906-6529687。
3、本人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查询截图打印件,近期二寸白底照片2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责任。
(二)资格审核
收到报名材料后,县总工会按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结果查询
1.审查结果查询方式: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受咨询,考生实时关注布尔津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或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06-6529687。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布尔津县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试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的方式进行。
2.笔试试卷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3.考场设置和考生座位设置必须符合考点建设要求。
4.笔试时间、地点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明确,请报考人员电话保持畅通。
5.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人力资源及工会业务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本次笔试不设及格分数线。
6.笔试成绩根据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与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
7.资格条件复审工作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人选。
(六)面试
1.面试工作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试卷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时间由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确定。
(七)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100分,满分为200分。
(八)总成绩公布
考生在本公告发布的媒体上查询总成绩。
(九)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考察的方式,通过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公示
1、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布尔津县总工会指定媒体上公示 5天。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招聘资格,并按成绩递补下一人选。
2、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布尔津县总工会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应明确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责、权、利及约束条件,被录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
六、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基本工资3700元(不缴纳社保)。根据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评估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自治区总工会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1000元;评估等次为好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800元;评估等次为较好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每人年终一次性发放绩效奖500元。
七、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追究责任。
5、本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布尔津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
(附件2)布尔津县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布尔津县总工会面向社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岗位人员政审表
布尔津县总工会
2024年9月4日
(附件1)
布尔津县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领导小组
组 长:程光辉 布尔津县总工会党组书记
副组长:哈那提·夏然 布尔津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主席
曹鹏波 吉林省通化市总工会事业发展部部长、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王亚蕾 办公室负责人
张 婷 基层组建专干
帕丽哈·阿布扎勒拜 纪检专干
曾玉霞 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亚蕾兼任。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