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招录235名工作人员公告!大部分带编制、工资待遇堪比公务员!专业不限

职场   2024-08-29 23:31   广东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招91名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聘公告

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人才引进30人公告

新疆工程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新疆第二医学院第二批次招聘27人公告(编外)

新疆第二医学院第二批次招聘19人公告

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公告

南方航空公开招聘乘务人员公告【新疆有岗位】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

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4〕3号)等政策法规要求,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启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事业编工作人员工作,计划引进10个岗位9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办于1978年。2013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批准,由兵团高级技工学校、兵团工贸学校、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合并组建成立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服务对兵团的定位要求,2020年学院由乌鲁木齐市整建制迁址第二师铁门关市。

学院占地面积130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11个,开设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等16个专业大类46个专业。现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培育团队1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个,兵团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3个,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天山英才教学名师1人,新疆工匠4人,西部技能之星2人。

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兵团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兵团工贸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兵团职业技能竞赛基地、兵团职业院校师资培训基地、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学校,连续承办九届兵团职业技能竞赛,被评为兵团优质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单位、全国优秀成人继续教育院校。2022年,入选新一轮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项目院校,中外人文交流全媒体产教融合项目合作院校,中德先进职业教育合作项目(SGAVE)首批试点院校。2023年,获批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工信部专精特新产业学院,成功申报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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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引进原则和方法

1.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采取“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学历不作职称要求;

(九)符合引进岗位年龄要求:

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4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限定在5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五、引进待遇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按照《关于印发〈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兵兴新职院党发〔2023〕27号)规定,享受人才引进的相关待遇。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六、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btpta.xjbt.gov.cn)和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btc.edu.cn)为此次引进工作发布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七、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公示、引进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全年持续引进。

2.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或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0996-2985596。

3.将在收到邮件当日内予以回复。有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来校考察,入职后可凭报销凭证报销前期来校考察的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4.报考人员将以下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825966033@qq.com(命名格式为高层次+专业+姓名):

(1)报名表word版(见附件2)以及打印手写签字后扫描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自大专起各阶段)、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3)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2024年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需提交手写签名的扫描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适合自己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在提交报名资料3日内,学院将予以资格审查,通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试讲)

在资格审查通过后5日内组织面试(试讲)。

(四)体检

面试(试讲)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统一安排在当地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方式进行,体检须开展吸毒、癫痫、精神病史等项目的排查检查,一经确认,不予引进。

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在学院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引进要求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学院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设置,结合引进人员的面试(试讲)结果、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引进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问题线索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认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监督

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本次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

监督电话:0996-2985522

九、招聘有关事项

1.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2.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的,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4.本《公告》由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985596

   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6月26日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经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3年,是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多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以培养交通运输类专门人才为主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是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同时也是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和自治区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被誉为“新疆交通运输人才的摇篮”。

学院紧紧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和交通强国战略,不断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资源配置,构建了以打造交通建设工程技术与管理、交通车辆工程技术与服务为国家级高水平专业群,重点建设交通机电工程技术与服务等4个专业群为自治区级高水平专业群为目标,并向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航空技术与管理2个专业群拓展的适应综合交通运输的“陆海空轨运联动、人车路物智协同”的“242”八大专业群体系。学院开设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等33个全日制高职专业,覆盖了公路、轨道、水运、物流及综合交通运输领域;与昌吉学院、喀什大学等5所疆内本科院校联合开办6个“3+2”“4+0”两种培养模式的本科专业。目前学院拥有国家级骨干专业10个、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自治区首批骨干专业群1个,自治区特色专业9个。

多年来,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团结、进取、务实、创新”的校风和“励学笃行”的校训,培养对党忠诚,基础理论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原则上博士研究生、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5月31日(含)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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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才待遇

(一)薪资待遇

1. 博士发放安家费50-100万元,具体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确定。

2. 薪酬面议。

(二)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即按原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到校工作后当年即可参评副教授,符合条件者授予资格并在学院有空岗时予以聘任。

(三)项目申报

支持引进人员申报国家级纵向课题、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以及科研项目。同时积极推荐其申报自治区“2+5”重点人才项目,具体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四)配偶工作

博士配偶学历在本科及以上的可采取同工同酬的形式与学院委托的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xjjzy.zhaopin.com),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进行考核。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博士采取面试方式考核。

考核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进行,由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91-3392009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永顺街478号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831401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1-3392333

附件:

   1.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下载

   2.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下载)

   3.报考系统二维码(手机端)(下载)

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31日

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3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30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办医水平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3年4月,学校新一届党委成立,确定了建设西部一流并辐射中亚的医科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学校下设26个院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医学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学科结构与布局。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0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6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4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0人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国内20余所大学建立了深层次共建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英国、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有志扎根边疆,服务新疆的医学教育事业发展。
(八)取得博士学历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引进对象
(一)学科领军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思路,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
(三)学科拔尖人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和团队组织能力的国内外优秀学者,能够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
(四)学科骨干。年龄不超过45岁,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能够带领团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五)青年杰出人才。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学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在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且取得较好成绩。
(六)青年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优良科研创新潜质的青年学者。
四、薪资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团队建设及科研条件等面议。
(二)学科拔尖人才、学科骨干。配备专家公寓,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100万元~200万元、社会科学类30万元~50万元(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年薪:40万元/年~80万元/年。
(三)青年杰出人才、青年优秀人才。配备高层次人才周转房(三年免租金),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20万元~50万元、社会科学类10万元~20万元(对学校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经费“一事一议”),年薪:15万元/年~20万元/年。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更多考试信息。
(四)团队引进
薪酬、科研启动经费、住房待遇、职称评聘、子女入学入托及配偶工作等,根据工作任务采取“一事一议”。
(五)其他福利待遇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人才支持项目。学校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研究生导师聘任、子女入学、配偶工作等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人才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制的方式进行,主要程序有:报名、考核及试讲、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博士引进采取绿色通道报名,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31日止。
2.下载并填写《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1)。
3.将《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jmursc@163.com)。
4.我们将在收到邮件3日内予以回复。欢迎有入职意向的高层次人才来校考察,如最终入职,凭正规报销凭证报销往返机票及住宿费用。
(二)考核试讲及试工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面试及试讲成绩满分100分(其中面试40分,试讲60分),总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试工(含试工考核)。考生在所报考学院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试工(含试工考核)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学术水平答辩及层次认定环节主要考量引进人员的学术及科研能力,此项不进行评分,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层次认定的依据。
4.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70%+试工(含试工考核)×30%
(三)体检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
(四)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五)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我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经审核认定符合要求的,按现专业技术职务聘用。
六、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尚德北路567号(邮政编码:830017
(二)联系电话:
0991-2110072(任老师)
0991-2110075(张老师)
(三)电子邮箱:
xjmursc@163.com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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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3.新疆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新疆医科大学
2024年34

新疆工程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工程学院党委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工作(全年开展),本年度计划引才4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新疆工程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教育厅主管的普通本科院校,国家首批百所应用型试点高校,学校坐落于新疆首府-美丽的乌鲁木齐。

学校因煤而建,因工而兴,是一所传承红色基因赓续优良传统的学校。1958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方勤务部第二预备学校163名官兵转业到新疆,组建了乌鲁木齐煤矿学校。1985年更名为新疆煤炭专科学校,1994年更名为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新疆工程学院。60多年来,学校秉承“艰苦奋斗,扎根边疆,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胡杨精神,培植了“知行统一,追求卓越”的校训。学校共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近2000亩,校舍面积44万多平方米。目前共有14个二级学院,1个教学部,拥有40个本科专业,涉及工、经、管、艺四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一流专业,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0个自治区一流本科专业,矿业工程学科入选自治区重点学科。现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6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级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中心,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1个自治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自治区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10个校级重点科研平台,61个校内实验室,4个校企联合实验室。

2023年11月,学校引进战略科学家彭苏萍院士及研究团队,2024年1月,彭苏萍院士聘为新疆工程学院名誉校长。彭苏萍院士研究团队将依托新疆工程学院,建设煤炭精细勘探与智能开发全国重点实验室新疆基地和煤炭领域新疆实验室。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能满足高等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工作需要。

(五)具备扎实的教学、科学研究基础,能够胜任应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有志于扎根边疆建功立业,服务新疆经济社会发展。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第一层次年龄55周岁及以下,第二层次年龄50周岁及以下,第三层次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55周岁及以下是指1968年3月31日(含)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3年3月31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3月31日(含)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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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引进对象

(一)第一层次。在科学技术领域或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在国内外享有崇高声誉和重大影响,具有高深的学术造诣。

(二)第二层次。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得到广泛认可,具有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协同攻关;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海外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

(三)第三层次。优秀博士研究生;智能采矿工程、新能源、煤化工、资源工程4个方向具有副教授职称,能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研究的优秀硕士研究生。

(四)团队引进。以团队引进的,团队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教授职称,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团队成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四、引进计划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引进待遇

(一)第一层次

安家补贴不低于150万元,享受协议制工资,年薪不低于50万元。根据相应学科方向科研平台现状,提供平台建设经费与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300万元。

(二)第二层次

安家补贴不低于70万元,享受协议制工资,年薪不低于35万元。根据相应学科方向科研平台现状,提供平台建设经费与科研启动经费,不低于200万元。

(三)第三层次

工学博士安家补贴50万元或70㎡左右住房(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专业为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山机械工程、矿山环境工程的博士,住房补贴增加5万元;科研启动金30万元。

理学博士安家补贴35万元或50㎡左右住房(服务满8年后,产权归个人所有);科研启动金20万元。

文学博士安家补贴35万元或免费提供一套周转房(使用权8年);科研启动金20万元。

评为优秀博士的,住房补贴增加10万元。参照副教授津贴发放2年。

具有智能采矿工程、新能源、煤化工、资源工程4个方向副教授职称的硕士研究生,能够胜任相关学科教学和科研研究者,事业编制引进,发放安家费15万元。

(四)团队引进

团队引进在享受学校相关规定的科研启动金数额基础上,团队增加30万元科研启动金。国家级人才团队,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协商相关待遇。

(五)其他待遇

除申请国家级纵向课题、企事业单位横向课题以及校级科研启动项目外,还可推荐申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各类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以每年申报通知为准)。

项目

自治区补助

学校补助

合计
 (工科博士)

生活
 补助

资助经费
 (最高)

优秀
 博士

安家费

硕士点建设专业

领军人才

50万元

第一年30万元
 第二年30万元
 第三年30万元
 
 
合计90万元

10万元

工科50万元
 
 理科35万元
 
 文科35万元

5万元

205万元
 
 第一年
 145万元

青年博士

20万元

第一年9万元
 第二年9万元
 第三年9万元
 
 
合计27万元

112万元
 
 第一年
 94万元

六、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

姓名

联系电话

邮箱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骆老师

13579270315

Luoxh2004@163.com

2

矿业工程与地质学院

徐老师

15022966063

kygcydzxy@163.com

3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郭老师

13579900979

281453178@qq.com

4

机电工程学院

马老师

18160681783

119301006@qq.com

5

能源工程学院

连老师

18399672939

315039325@qq.com

6

控制工程学院

刘老师

16699186107

389917379@qq.com

7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赵老师

15099623982

155242894@qq.com

8

信息工程学院

张老师

13999198075

312243129@qq.com

9

土木工程学院

张老师

13619909820

406600617@qq.com

人事处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91-7977161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艾丁湖路1350号

学校网址:http://www.xjie.edu.cn

附件:

1.新疆工程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新疆工程学院拟引进人才情况表(下载)

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次)公告

新疆第二医学院是一所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接领导和管理的、独立设置的本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坐落于我国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学校定位于应用型医学院校,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27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9日(含)后出生。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计招聘27人,具体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次)需求计划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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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笔试(试讲)、面试为考核环节。

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C001-C007)须参加的考核环节为试讲、面试。党政机关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教学科研秘书(C008-C012)须参加的考核环节为笔试、面试。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地址。登录https://zp.xjsmc.edu.cn/在该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10月31日

3.报名要求及其资料:

需要先注册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完善报名信息,并在上传界面按照要求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

(1)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2)。

(2)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考察表》(附件3)。“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工作单位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扫描件(PDF格式)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扫描件(PDF格式)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扫描件(PDF格式)考生本人身份证。

(6)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7)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8)扫描件(PDF格式)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参照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二)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考核环节。根据得分高低,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闱下一考核环节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闱下一考核环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下一考核环节者,一同入闱下一考核环节。未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采取线下形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文字命制试题,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三)试讲

试讲题目由学校指定,时间为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C001-C007)总成绩=试讲*60%+面试*40%。

党政机关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教学科研秘书(C008-C012)总成绩=笔试*50%+面试*50%。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来学校报到并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学校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二)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应届毕业生以聘用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第二医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为本科学历的按照劳务派遣人员的方式管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拟聘用人员为研究生学历的,按照自聘人员方式管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八、待遇保障

(一)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两人一套。博士、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校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二)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

(三)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九、招聘回避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我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十、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第二医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990-7564815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4年8月19日

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新疆第二医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现组织实施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考试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1个岗位1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第二医学院坐落于国家重要的石油石化工业基地——新疆克拉玛依市,是一所以医学类为主,理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自治区直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的前身是新疆医科大学厚博学院,创办于2003年,为新疆医科大学举办的普通本科独立学院。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新疆医科大学与克拉玛依市采取合作办学的方式共同建设厚博学院。2015年9月,厚博学院整体迁至克拉玛依市。2021年1月25日,国家教育部批准厚博学院转设为新疆第二医学院。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8月19日(含)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19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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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

(一)参加本次招聘被聘用的人员,给予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税前年薪:在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研究生不少于20万/年,博士不少于50万/年(待遇期内)。此外学校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切入点,建立了“奖优促勤”的考核机制和“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绩效分配体系。

(三)提供基本设施完善的教职工公寓,研究生两人一套,博士、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公寓一套或入住学院教职工公寓,一人一套。

(四)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享受位居全国前列的克拉玛依市医保待遇;妥善安排子女入学。

(五)学校具有本科办学资质,且具有职称自主评审权,晋升通道畅通。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登录https://zp.xjsmc.edu.cn/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2)。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内有效,招满为止。

3.报名所需资料:

将下列材料在报名系统进行上传,未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报名无效。

(1)扫描版(PDF格式)《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附件3)。

(2)扫描版(PDF格式)《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附件4)。“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3)扫描件(PDF格式)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4)扫描件(PDF格式)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学位认证报告(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电子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扫描件(PDF格式)考生本人身份证。

(6)个人简历(需包含教育背景、科研情况,简历中提及的论文及科研等学术资料电子版原文或佐证材料)。

(7)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8)扫描件(PDF格式)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

(二)资格审查

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三)考核

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含试讲)、试工两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含试讲)成绩占70%,试工成绩占30%。博士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考生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情况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与我院签订协议。

1.面试(含试讲)。

面试(含试讲)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试工环节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成绩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https://www.xjsmc.edu.cn/)进行公告。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进入下一环节。试工时间不少于7天,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第二医学院网站公告(https://www.xjsmc.edu.cn/)。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含试讲)×70%+试工×30%

报考同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应聘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我院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1.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3.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学校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我校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学校与拟聘人员将在1个月内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聘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闱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0990-7564847

六、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第二医学院主页(https://www.xjsmc.edu.cn/)发布。

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新疆第二医学院官网发布。

七、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第二医学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0-7564815。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下载附件:

1.《新疆第二医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次)岗位表》

2.《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4.《新疆第二医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

新疆第二医学院

2024年8月1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公开竞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是兵团级化工园区(以下简称:红山产业园)。主要承担园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以及入园企业项目服务保障,并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原则和方法

竞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面试、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竞聘计划

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面向社会公开竞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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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聘对象和条件

(一)竞聘对象

本次竞聘面向社会,符合竞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二)竞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公告发出时间);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廉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与竞聘岗位相匹配的管理能力、业务能力和一定的发展潜力,具有健康稳定的心理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竞聘条件详见附件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竞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竞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竞聘人员不得竞聘构成回避关系的竞聘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五、竞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3日—9月1日;

资格审查时间:报名时间段内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9月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2024年9月6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评议时间

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评议,考察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六、竞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竞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笔试)、考察评议、体检、递补、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可通过附件1《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竞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查询岗位。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如需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2.竞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如实填写附件2《2024年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公开竞聘报名表》,并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123665334@qq.com。

(1)《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2024年竞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等材料;

(2)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其他说明。 

竞聘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竞聘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竞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录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将取消该职位的招录计划,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面试采取评委提问方式,现场公布分数。

(三)笔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各职位参加笔试人选,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改报岗位。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将用于园区今后开展常态化招聘,直至岗位招满为止,考生可联系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笔试结果作为考察评议阶段入围标准。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考察

对考察评议入围人员进行考察评议,考察评议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到涵盖工作经历的单位查阅档案、调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实际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体检

按照面试和考察评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竞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竞聘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竞聘者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体检环节之前,如有竞聘人员不符合要求或主动放弃本次竞聘的,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竞聘人员。

(八)公示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拟竞聘计划数,根据竞聘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评议得分、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三师政务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九)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岗位的,正式聘任;不胜任岗位的,解除试聘职务。

(十)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山产业园对竞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报酬结构

报酬分为基础报酬和年度绩效报酬,总量控制在该年度确定的薪酬总量范围内。基础报酬参照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同级工作人员基础报酬确定。绩效报酬依据绩效报酬系数核定,绩效报酬最高不超过基础报酬的4倍。

七、监督

参加竞聘工作的评委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评委、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竞聘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不属于竞聘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6853262(红山农场纪委)

八、招聘有关事项

1.各位竞聘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竞聘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三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竞聘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竞聘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竞聘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竞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竞聘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竞聘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竞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竞聘人员自行承担。

5.对竞聘的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全过程,在竞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岗位资格条件关于“职务职级以上”包含正科级和一、二级主任科员。根据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去“行政化”要求,本次竞聘岗位所设资格条件不与行政级别一一对应,也不作为今后认定干部行政级别的依据。本公告中的资格条件仅适用于本次竞聘,不作为今后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7.本次竞聘无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竞聘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部门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17590809191 15999330333

附件:

1.报名表

2.竞聘岗位表

3.专业参考目录


乘务招聘

西藏青海新疆三地招聘





为更好促进西藏、青海、新疆及四川、云南、甘肃三省涉藏州县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包括学籍或户籍为当地的毕业生),南方航空乘务招聘特设置新疆站,欢迎前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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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站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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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站

初试时间:9月10日 上午9点30

复试时间:9月11日 上午9点30

终审时间:9月12日 上午9点30

初试&复试&终审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576号南航明珠国际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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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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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关注下方“中国南方航空招聘”微信号。

第二步

扫描下方“三地招聘新疆站点”二维码

温馨提示:

【1】报名成功无需等待短信通知,可直接前往面试现场进行面试。

【2】工作地点有广州、北京、深圳、乌鲁木齐、哈尔滨、长春、大连、沈阳、西安、郑州、武汉、长沙、上海、贵阳、南宁、珠海、汕头、海口、三亚。公司将根据应聘者个人意愿及运行需要进行基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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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报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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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条件


●年龄:普通乘务员为1996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明珠之蓝外语特长及云上明珠精英乘务员为199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

●专业不限,年级不限;

●男女不限,身高:男175-185cm,女163-175cm;

●学历: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不接受现役军人、武警报名。


02

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民航安全岗位要求的身心健康条件;满足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67FS)中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的相关要求。


03

外语证书要求


普通乘务员

无需提供英语证书,面试及考试环节有英语测试;

“云上明珠”精英乘务员

外语证书要求需取得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证书,或取得雅思5.0分(含)以上证书,或取得新托福60分(含)以上证书。

“明珠之蓝”外语特长乘务员

(1)英语类:①通过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考试;或②通过英语专业四级(TEM4)及以上考试;或③托业考试分数650分(含)以上;或④英语新托福考试60分(含)以上;或⑤英语雅思考试得分6.0分(含)以上。

(2)小语种类:1)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2)小语种等级要求(下列九项满足其中之一):①西班牙语专业四级(含)或B2(含)以上;②意大利语B2(含)以上;③阿拉伯语专业四级(含)以上;④荷兰语B2(含)以上;⑤法语专业四级(含)或B2(含)以上;⑥俄语专业四级(含)或B2(含)以上;⑦德语专业四级(含)或B2(含)以上;⑧韩语五级(含)以上;⑨日语等级考试N2(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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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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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报名→线下初试→线下复试→线下终审→体检、考试→空地服务融合实训(2024年1月1日以后毕业生参加,实训时长12个月,硕士生及明珠之蓝外语特长乘务员无需参加)→新乘培训→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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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应聘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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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1.中国南方航空乘务员应聘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在同一页,可在南航招聘官网走进南航-资料下载处下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原件无法面试)

3.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境内院校教育经历须提供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打印件(含二维码,剩余有效期超三个月),境外院校教育经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云上明珠”精英乘务员、明珠之蓝外语特长乘务员需携带外语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以上材料需经应聘人员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着装要求

男生:正装;配领带。

女生:裙装;不要浓妆、不戴美瞳,不穿丝袜;尽量将头发盘起、露出额头和鬓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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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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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一直秉承阳光招聘理念,招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聘,更无所谓“保过名额”。本公司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招聘,也从未委托或授权其他单位以合作办学、代培、代招方式进行乘务学员培训。凡假借南方航空合作名义设点招收、培训空中乘务员的,本公司将保留追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敬请广大应聘者在应聘时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经本公司招聘考核合格的应聘者,除参加招聘笔试、体检和初始资格培训需缴交必要费用外,不需缴纳任何形式的推荐费、介绍费、招待费、活动费、中介费等任何费用。本公司仅认可应聘者个人报名,不需任何学校或中介机构推荐, 不接受任何单位或学校组织的集体报名。

公司对应聘者身份及相关材料的验证贯穿于招聘、培训、上岗全流程,对于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录用资格。如在招聘过程或录用后发现向中介、培训机构等第三方缴纳费用者,将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并列入公司招聘黑名单。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中国南方航空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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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于1987年以门诊形式成立,1996年扩建成拥有100张床位的二级医院。2017年11月搬迁至现地址,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2021年9月顺利通过二级甲等民族医院评审,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制剂为一体的,突出维吾尔医特色并有效结合西医治疗的二级甲等维吾尔医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医院实际需要,202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行政人员,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行政人员1名:

人事岗位1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持有人力资源管理资格证、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

回复【0828】查看职位表及进行报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持相关岗位专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八)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三级乙及以上资格证书;

(九)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8年8月22日(含)以后出生。

(十)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5.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6.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7.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8月22日10︰30—8月31日24︰00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发送至157245698@qq.com,邮件标题注明本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相关要求,结合自身条件,要求发送相关证件及其他材料扫描件,须保证图片清晰完整。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学位、年龄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用人单位。应聘人员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每名应聘人员只有一次报名机会,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采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入围比例的岗位,入围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入围面试。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特别说明:本次招聘考试,笔试前不进行详细的资格审核,请各位考生诚信报考,严格按照该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考,如考生与报考岗位不符,取消该考生笔试成绩,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相关公告。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部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

2.资格审查要求: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入围人员须持打印的《报名表》(附件1)及效身份证件、毕业证(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现场审核材料原件,交复印件留存,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为正反面复印;

(2)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学位认证报告打印件(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必须带有效期内二维码;

(3)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表》(附件1)原件;

(5)《考察表》(附件2)原件,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社区或现住址(学校)所在社区审核,并加盖公章;关注“疆内信息服务站”公众号获取最新考试信息。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

(四)面试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实施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组织实施部门须提前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2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

(七)考察

1.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招聘单位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须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审定。

(八)公示 通过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纪检委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应在试用期结束后,1个月内按照《劳动合同法》,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凡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聘用资格,招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三)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人社部规〔2019〕4号),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四)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招聘公告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03-2035213)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

(四)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联系电话:0903-2035213(10:00-14:00,16:00-20:00)

附件(点击可下载):

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医院

2024年8月21日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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