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苏垦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2024年昭苏垦区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word等办公软件,组织纪律意识强,能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7.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具有法院书记员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8.法学专业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二、岗位要求、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2.值班值守、院公益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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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9月5日-9月13日)
报名人员请将:1.身份证电子版;2.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3.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版;4.电子版照片;5.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 扫码查看。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将以电话通知形式于2024年9月18日19时前反馈报名人员(通知复试时间和地点),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过资格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笔试、机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以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等基础性知识为主;机试以听打速度及正确率为主。
2.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2: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能力、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
4.考生考试成绩半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2.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3.体检结果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内容,考察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昭苏垦区人民法院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3.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待遇
1.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转正后工资4150元(含社保)。2.转正后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相关权利。
五、相关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昭苏垦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扫码查看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昭苏垦区人民法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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