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5人)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5人)
自治区第二济困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9人)
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竞聘14人公告
兵团十三师融媒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人公告
上海市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2人公告
巴州大朴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招聘5人公告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个岗位35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突出贡献优秀专家1人、“新疆工匠”1人、自治区优秀教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2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学院级教学名师8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教师80人,“双师素质”教师达80%以上。学院设有建筑工程学院、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规划与设计学院、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建筑设备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7个教学分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2个教学单位,设置涵盖技工、中、高职、本科等4个层次的54个专业。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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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原则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8月29日(含)以后出生;
8.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点击下载》(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点击下载》(附件4);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xinjiang.gov.cn/)政务公开栏目、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通知公告栏目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30日10:00-9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在规定报名时间段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请务必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报考人员填写此表需附一张免冠1寸红底照片,本人工作简历填写时间需连续,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6)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地、州、市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三支一扶”办公室)相关证明;
(7)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8)党组织关系证明;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4.在本次公开招聘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按规定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程序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范围仅限于2024年9月13日17: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12:00至2024年9月14日12:00,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查状态,若未通过需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资格审查时间结束后提交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要求
(1)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入闱考核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环节对本人报名资格审查表予以签字确认,并向招聘单位提供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提交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3)报考岗位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学历证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缴费与准考证生成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点击“报名结果”按钮进入查看报名结果界面,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完成支付,状态显示“报名成功”即为缴费成功。
准考证查询方式:登陆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5),点击“准考证号”按钮进入打印准考证界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需关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jjsxy.net)通知公告栏目,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等待后续通知。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无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若缴费成功,但系统未显示成功者,可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查看。若缴费存在异常,可于工作日内(9:00-12:00、13:30-17:00)拨打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088-0028。
缴费时间:2024年8月30日12:00至2024年9月14日17:00。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核费每科40元,合计80元,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办理减免费用等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请符合费用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上传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复印件扫描版、PDF格式),资格审查通过后请先正常进行缴费,待资格审查结束后,将统一对符合费用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退费处理。
(四)考核
考核包括结构化面试与试讲(答辩)两个环节,分值各100分。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结构化面试占40%,试讲(答辩)占60%。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答辩)成绩×60%。
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及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照试讲(答辩)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试讲(答辩)分数依然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须达到60分考核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标准
按照招聘岗位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或未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单位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原则上不在同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同一岗位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考察
学院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着重考察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对符合递补条件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符合递补条件或无递补的人员,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
经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和学校纪检监察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时长按照相关文件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回避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2024年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下载)
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引进高层次人才到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研究,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73年,2002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高职院校,隶属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自治区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办学50年来,学院秉承“崇德技精,求实拓新”的校训,围绕新疆住建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培养了近7万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被誉为新疆建设行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二、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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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年龄及专业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点击下载》(附件1)。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8月29日(含)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年度有效,招满为止。
2.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通过报名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636),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请按顺序、完整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版(PDF格式):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硕士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位学信网电子版验证报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写明报考人员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与专业相符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职称评审表、职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到考核环节。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学院将适时组织专家采用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择优确定人选,并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政治审查等多种方式,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能力素质、专业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由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为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聘用环节。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学院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纪委、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303128、0991-4330229。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考生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五)报名期间开通政策咨询、技术服务咨询等热线电话。关于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以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问题,请与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991-4330195
技术咨询电话:400-088-0028(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附件:
1.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设置公告表(下载)
2.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下载)
4.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下载)https://mp.weixin.qq.com/s/e8HTHQC_tZByeQy4uL9IHQ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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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1.线上报名:扫描版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户口本(户主页+本人页)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④学历证书原件⑤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⑦个人征信报告(到当地银行打印征信报告或到官方平台网站:
https://ipcrs.pbccrc.org.cn/申请个人征信报告)⑧报名表。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格式(储存文件名:某某考生报名材料)发至QQ邮箱3132277426@qq.com,报名成功后会通过邮箱答复是否报名成功,请及时关注报名邮箱,确保通信畅通。
2.报考者需如实提供本人信息资料,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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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9日
2024年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受各招聘单位委托,由上海市人社局会同喀什地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2024年上海市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共计12个岗位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喀什地区户籍(含喀什地区高考生源)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及以下是指1996年8月26日(含)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8月26日(含)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26日(含)后出生。
具体年龄要求详见《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简章(喀什)》(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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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4年8月26日。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至9月2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19:30。
资格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步。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各县市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4)。考生可前往喀什地区范围内就近县市人社部门线下报名。
(三)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7日
(四)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2024年9月8日
(五)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4年9月9日
(六)体检和考察时间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化,请应聘人员实时关注“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http://www.kashi.gov.cn)发布的公告通知。
三、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开展。
1.参加报名要求
(1)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上海市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附件2)一式两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以及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注册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2)限报岗位。在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下,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发现应聘人员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应聘资格。
(3)资格审查要求。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的专业分类及具体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专科、本科、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正式聘用前凡被发现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喀什地区人社局会同上海市人社局统一制作并发放准考证,并通知考生于2024年9月5日-6日(上午10:30-13:30,下午16:30-20:00)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领取。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由上海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3.考试方式。笔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4.考点设置。考点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确定,具体地点以发放的准考证信息为准。
5.应试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持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6.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上海市人社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并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7.成绩公布。考试阅卷结束后,由喀什地区人社局向参加笔试考生公布考试成绩,并按规定公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组织实施
面试工作由上海市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考务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配合完成。
2.面试人选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如因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导致并列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要求的,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入围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9月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面试工作开展过程中对面试考官、工作人员及应试人员实行全封闭式管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招聘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核算
喀什地区人社局负责核算考生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核算办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㗼/span>40%+面试成绩㗼/span>60%。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的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检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喀什地区人社局同意后,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体检费用:根据指定体检医院现行收费标准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喀什地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在组织考察时,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喀什地区人社局将体检情况和考察结论反馈上海市人社局,由上海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根据上海市人社局与各招聘单位沟通结果,喀什地区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将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考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考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等情形的应聘人员,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决定,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喀什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998-2628468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因考生自愿放弃、结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下一环节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
五、政策解读
(一)本招聘公告由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998-2671026。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附件:附件1:上海市2024年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新疆籍高校毕业生岗位简章(喀什)
附件2:2024年上海市面向喀什籍未就业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审查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巴州大朴石油技术服务公司招聘(4000-8000元)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