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龙头,是甘肃的特色优势产业。今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来甘肃视察时指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把文化旅游业打造成支柱产业。”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要点,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成辉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今年9月至11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甘肃省旅游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委托全省14个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的基础上,执法检查组分两组赴白银、平凉、临夏、甘南等市(州)实地检查,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汇报,征求部分人大代表和景区、旅行社、导游等旅游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实地察看相关旅游基础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安全等情况。
11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副组长、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高志凌作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甘肃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11月28日,会议分组审议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一致认为,近年来,甘肃旅游业呈现出高位增长的发展趋势,旅游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现代旅游业体系更加健全,旅游有效供给、优质供给、弹性供给更为丰富,大众旅游消费需求得到更好满足。省政府在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应予充分肯定。报告总结成绩实事求是,分析问题客观具体,工作建议切实可行,完全赞成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执法检查报告。
全省各地各部门以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加强旅游市场治理为重点,以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为抓手,以保障旅游安全为底线,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推进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加强旅游市场治理为重点,以优化旅游公共服务为抓手,以保障旅游安全为底线,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省共接待游客3.88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745.8亿元,分别为2019年的104%和102.4%。2024年1月至10月,全省共接待游客4.16亿人次,实现旅游收入3170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5.8%和25.2%。
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落实旅游法第五条和旅游条例第二十二条等规定,加强旅游“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一是组织执法主体加强学习,明晰权力边界,推动依法行政。旅游主管部门分层级、分领域开展旅游管理和执法人员培训,组织旅游“一法一条例”专题学习讨论。有的市(州)统一组织考试测评,通过学考结合的方式,增强旅游执法主体的学法执法能力。二是对执法对象加强教育培训,明确责任范围,推动规范经营。对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区等旅游企业骨干人员开展重点培训,将旅游“一法一条例”纳入导游、领队资格考试和年度各类专题培训内容,在旅游行业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促进旅游从业者学法用法,守法经营。三是对社会大众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优化执法环境,营造共建氛围。利用“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宣传,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融媒体和“网、微、端、频”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切实提高旅游“一法一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率。
强化旅游规划的编制实施。落实旅游法第十七条和旅游条例第十条等规定,制定并实施省、市(州)及所辖区的旅游规划。一是总体规划全省旅游布局。围绕甘肃省“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召开高规格全省旅游(文旅)发展大会,把文旅产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十大生态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来谋划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省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敦煌引领、丝路串联、网状协同、全域推进”的旅游发展新格局。二是科学编制市(州)旅游规划。各市(州)依法加强旅游资源的普查和评估,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14个市(州)都制定了本辖区《旅游发展规划》《“十四五”旅游业发展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明确旅游业发展总体思路、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出台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培育特色小镇、发展乡村旅游等方面的具体意见办法,做到精准施策。三是积极实施旅游规划项目。各市(州)立足资源禀赋,有序推进辖区规划项目落地见效。酒泉市围绕“大敦煌文化旅游经济圈”实施《酒泉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天水市实施《陇东南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天水片区规划》,临夏州实施《临夏州沿太子山大通道旅游总体规划》,张掖市构建“一个龙头景区、两个示范区、三条大廊道、四个增长极”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强化旅游承载能力建设。落实旅游法第二十四条和旅游条例第十三条等条款,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景区质量建设得到明显提升。全省创建国家A级旅游景区484家,其中5A级景区7家、4A级景区151家;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14家,国家级、省级旅游休闲街区24家,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8家,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16家。各景区旅游集散中心、咨询服务中心、停车场、自驾车营地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二是旅游新业态得到蓬勃发展。全省各市(州)“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乡村振兴”“旅游+智慧”“旅游+体育”等融合产品越来越多样,城市休闲、乡村旅游等日趋火热,生态度假、田园康养等发展迅速,红色游、研学游、自驾游、家庭游、亲子游等方兴未艾。平凉市崆峒区西沟村没有大拆大建,保持传统民居原貌,因地制宜地建设休闲垂钓园、亲子乐园、养生茶园、空中滑翔机基地、户外露营基地等休闲娱乐设施,荣获“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等荣誉称号。三是旅游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各级政府加快推进重大旅游交通项目建设,推动重点城市、重点景区与交通干线互联互通,构筑“便捷可及”的旅游交通体系。甘南州实现了拉卜楞寺—桑科大景区通高速,冶力关、扎尕那、郎木寺等国家4A级景区通二级路,“百年藏寨·九色甘南”探秘之旅入选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
强化旅游品牌的推介宣传。落实旅游法第二十五条和旅游条例第二十三条等规定,加强本区域旅游形象宣传和品牌创建工作。一是以节会助力旅游。省上办好公祭伏羲大典、敦煌文博会等重大节会,临夏州办好河州牡丹节、松鸣岩花儿会,酒泉市发起并举办首届“四省十二城”区域文化旅游联盟大会,其他市(州)纷纷推出特色节会,不断提升甘肃旅游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美誉度。特别是今年3月“天水麻辣烫”火爆出圈,省市县三级联动及时跟进,借助网络流量,推出特色美食、文艺展演、非遗文创展销等系列活动,推动全省旅游市场提前两个月进入旺季。二是以文化支撑旅游。实施甘肃丝绸之路经济带文化传承与创新等9个世行贷款项目,推动舞剧《丝路花雨》等文化品牌走出去,全省旅游演艺项目达到30个;全省256家博物馆纪念馆,适宜开放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宜开尽开;106家文化馆实现免费开放,为游客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体验和消费选择。白银市会宁县抢抓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机遇,发挥红军会宁会师旧址的红色资源优势,打造红色精品旅游闭环路线,每年吸引100多万游客接受红色教育。三是以营销壮大旅游。各级政府积极招商、招展、招会,开展独具特色的旅游推介宣传活动,形成文旅融合、全域发展的良好态势。省文旅厅拓展提升“一部手机游甘肃”等智慧旅游平台功能,带给游客高品质、多元化、便捷化的文旅体验。酒泉市借助“让世界走进河西走廊”驻华外交官甘肃行等流量热点,整合推进宣传营销。
强化旅游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落实旅游法第八十三条和旅游条例第四十八条等规定,加强旅游市场监督和游客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加强行政执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强化交通运输、商务、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旅游监管职责,实施文旅市场安全生产、非法经营、私设“景点”问题等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黑社”“黑导”“黑车”和“黑店”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从严遏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白银市推行信用等级监管与执法频度相结合的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对全市475家文旅经营单位实施分类监管和风险等级管理,有效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监管协同。文旅、公安、应急、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协调合作,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建立大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公安、文旅等部门和通信运营商定期共享游客数量等信息,为旅游统计数据提供了大数据分析,持续提升旅游信息服务水平、客流咨询疏导能力、景区应急处置水平。依法设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构,规范旅游投诉受理及转办、督办流程。成立旅游行业协会,督促旅行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接待服务质量,自觉维护旅游行业的市场经营秩序,实现了行业自律管理。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围绕道路安全、景区安全、设施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关键环节,白银、平凉等市加强对重点场所、重要时间、重要节日、重要设施设备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及时制定安全预防和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严控瞬时最大承载量,让游客游得更安心。
依法兴旅意识、优质旅游产品有效供给、旅游基础设施支撑、旅游服务保障、旅游监管等方面还存在短板
报告指出,全省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但仍存在依法兴旅意识不强、优质旅游产品有效供给不足、旅游基础设施支撑不力、旅游服务保障不够、旅游监管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思想认识有待深化。旅游法第五条和旅游条例第六条都规定了公益宣传的内容。检查中发现,部分政府部门、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将旅游业作为我省支柱产业发展的认识还不到位,对旅游“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还有待深化,存在学法实效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政策研究不透等问题。
治理能力需要增强。旅游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旅游条例第四条、第十条等条款规定了政府的综合协调、规划引导、安全监管等职责。检查时发现,一些县(区)在旅游业治理机制和治理能力方面都存在需要改进的问题,规划衔接不到位、旅游综合执法效率有待提高、旅游市场秩序有待规范、旅游安全监管有待强化。
文旅精品供给偏少。旅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推进旅游休闲体系建设,采取措施推动区域旅游合作,鼓励区域旅游线路和产品开发”。检查中发现,我省生态、文化、自然等旅游资源比较丰富,但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文旅精品有效供给不足,存在文旅精品开发不够、产业链条拓展不足、有效消费需求不旺等问题。
服务保障短板较多。旅游法第二十四条和旅游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了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检查中发现,我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诸多短板,交通保障制约明显、景区设施不健全、旅游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高素质的旅游人力资源供给不足。
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全省旅游产业的治理效能、强化旅游精品的有效供给、加强旅游承载能力建设,全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报告指出,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实施旅游“一法一条例”,全力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大对旅游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要把旅游“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普及作为法律实施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在抓好政府及旅游主管部门学习的同时,加强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普法培训,引导广大旅游者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要把学法用法与兴旅强省结合起来。科学制定《甘肃省“十五五”旅游业发展规划》,不断完善以发展规划为指导、总体规划为基础、专项规划为重点的旅游规划体系,做到全地域布局、全要素联动、全产业对接、全过程统筹,把旅游法治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加快形成以大景区为引领、各景区为支撑的全域旅游发展新思路。要推动形成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旅游形象宣传协同机制。按照打造“探奇览胜、纵情山水的文旅高地,寻根问脉、熏陶情操的文旅圣地,放松身心、流连忘返的文旅福地”的总体目标要求,把办好伏羲文化节、敦煌文博会以及河州牡丹节、洮州“花儿”大奖赛、玛曲格萨尔赛马节等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创新和开辟旅游营销手段,加大在国内外各主流融媒体、新媒体的宣传力度,着力塑造、释放和放大我省旅游品牌效应。
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产业的治理效能。要建立健全旅游产业治理体系,加强对文旅产业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优化旅游主管部门职能配置,健全完善旅游管理运行机制,推动实现旅游业从单一部门管理向以旅游主管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推动文旅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加快建立文化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健全文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完善旅游、公安、财政、发展改革、住建、生态、环保、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针对旅游法对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景区管理部门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的问题,省级文旅行政部门应当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从实践中明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和景区管理部门的各自职责范围,形成两者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高效联动机制,并为将来旅游条例的修订提供实践依据。要提升旅游产业的治理能力,加大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破坏旅游设施、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坚决遏制拉客、宰客、随意抬价等不正当经营行为。要健全旅游高峰应急预案处置措施,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对通过“12345”统一旅游热线反映的非星级宾馆的住宿投诉问题,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要主动沟通协调,及时优化旅游住宿投诉的处理流程,形成权责明晰、程序便捷的解决途径。
进一步强化旅游精品的有效供给。要加强“旅游+文化”,深入研究梳理全省历史文化、革命文化、长城文化、石窟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等文化脉络,进行深入研究挖掘、科学规划和重点开发,找准与具体旅游景点、项目的结合点,做好包装策划和市场营销,走差异化和特色化发展之路,提高旅游的文化魅力。要加强“旅游+创意”,加大文化旅游产品的研发和供给,将传统文化元素与现代设计理念相结合,加强活化演示和成果转化,创造更多的原创性的文化创意旅游产品,通过各种形式的文化演出、文化展览、文化体验等,延伸产业链供应链,为游客带来全新而又独特的旅游体验。要加强“旅游+数字”,利用现代数字技术手段,发展数字化文化产业,把握文化旅游融合的重要节点,精心策划和制作文创产品,打造特色文创品牌,为文化旅游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要加强“旅游+康养”,深入挖掘山水生态、游牧文化、农耕文化、特色种植、古村古镇等旅游价值,持续推动特色农业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将“甘味”产品打造成甘肃旅游的亮丽名片。发展以文化为魂、以田园风光为韵、以村落民宅为形、以生态农业为基的乡村旅游新业态。要加强“旅游+服务”,加强文化旅游队伍建设,强化旅游人才资源供给,积极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进一步提升文化旅游的人才支撑和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满足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对文化旅游的需求。
进一步加强旅游承载能力建设。要改善景区服务设施,提高景区道路建设标准,拓展旅游热点区域停车位,完善景区景点整体功能,着力提升承载能力和服务保障水平,着力破解停车难、出游堵问题。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着力优化文化旅游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文化旅游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完善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措施,加快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要对全省生态、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谋划确定旅游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更新的理念、更强的技术、更多的资金开发建设旅游资源。要促进乡村旅游、康养旅游发展,按照“乡村环境景区化”要求,抢抓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和美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优化整合项目资源,加大对乡村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的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投入。要改善旅游交通设施,民航、铁路等部门对重点客源地城市旅游高峰期的执飞航线、列车频次应当提前统筹、动态优化。公路部门要积极改善景区与城市重点交通场站、景区与景区之间的公共交通,拓宽县乡公路及乡村旅游点的狭窄道路。
打造“近悦远来”的旅游目的地,不断开创旅游发展新局面
11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旅游“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旅游是一种推动文化传播交流与创新发展的活动,承载着知识性、教育性、经济性、文化多样性等特征,对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综合带动作用。今年甘肃文旅火爆出圈,兰州游、天水游、甘南游、敦煌游带动全省文旅产业持续升温。此次执法检查紧扣法规条文、紧盯突出问题、紧贴群众期盼,目标明确,指向清晰,过程扎实。报告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总结梳理,全景式反映了全省旅游业发展现状,点中了旅游产业发展的短板弱项,对策建议符合中央精神、契合甘肃实际。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旅游发展要突出高站位、宽视野、跨领域、强协同,用科学的规划引领甘肃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老行业要有新创造。要做足“旅游+”,让旅游产生溢出效应;做长旅游链,把旅游与吃、住、行、购、娱等链条衔接延长,让旅游产生组合效应;做优旅游境,让旅游向绿色、低碳、智慧、个性化转型。软服务要有硬支撑。要强化交通的便捷性、景区设施的配套性、环境的舒适性、治理的有效性,形成旅游业发展的硬支撑。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强化文旅产业的科技支撑,利用高新科技手段,健全景区的管理联动机制,提供更加精细的服务保障,有效缓解“一票难求”“人山人海”等旅游业发展的瓶颈。要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和处罚执行力度,及时解决旅游如厕难等游客反映强烈的问题,使甘肃旅游口碑越来越好。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加快完善旅游配套法规制度,加快研究解决旅游产业的新变化、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政府统筹和部门协调,树立大旅游和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完善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合理布局旅游咨询、服务网点,打造“近悦远来”的旅游目的地,不断开创旅游发展新局面。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着力构建旅游产业体系,以文促旅,大大增加遍地开花的消费点和消费产品。要加大对民营博物馆的财政支持力度。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解决交通这个旅游最大的瓶颈问题,加快平庆陇东方向的铁路建设。要统筹好旅游资源经营,通过人大执法检查,促进旅游法律法规落实,推进机制创新,助推旅游这一朝阳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祁永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