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克州医保局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思想理念,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作用。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制度,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优化调整城乡居民门诊待遇保障,大力宣传医保利民惠民好政策,解决参保人员关心的医保问题。
2024年8月1日起,根据《关于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和救助制度的通知》(克医保发〔2024〕22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90%比例报销;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80%比例报销;县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单次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70%比例报销;参保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报销比例和单次额度提高了,能省不少钱呢!”家住阿扎克乡的阿不德克力木大叔兴奋地说。11月1日,阿不德克力木大叔就近到阿图什市阿扎克镇卫生院就诊购药共花费42.14元。按照新政策,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按照乡镇卫生院80%的比例报销,这次看病直接报销33.71元,个人仅自费8.43元。将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后,进一步增强基金的保障功能,提升基金的使用效率,提供门诊医疗服务的可及性,让医保制度更加科学和可持续。像阿不德克力木大叔这样受益的人还有很多,今年以来,克州享受城乡居民门诊报销共计22.93万人次,城乡居民医保基金门诊统筹支付2484.44万元。
(一)强化责任,落实待遇保障。优化普通门诊经办业务,方便城乡居民门诊就医结算。截至目前,全州共有273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城乡居民普通结算服务。其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231家,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42家,均能为参保群众提供门诊结算服务。
(二)强化培训,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医保经办人员、街道(社区)经办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确保医保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策、提高操作能力、解答群众咨询,保障参保群众门诊待遇应享尽享,切实提高城乡居民门诊保障政策知晓率。
(三)强化监管,维护基金安全。规范健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门诊不合理用药、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和问题,确保基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实现医保基金全领域、全流程、全方位监管。
下一步,克州医疗保障局将落实好、宣传好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疗保障政策,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聚焦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障领域的难点、堵点问题,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贯彻落实医保惠民好政策,扎实开展医疗保障领域改革,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和保障能力。
来源:克州医疗保障局
编辑:王袁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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