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医中药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促进中医药现代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和我国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拟成立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医中药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目前专委会筹备工作就绪,现对社会各界征集会员,有关事项如下:3.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作人员及中医中药领域专家;4.商业保险公司、医疗信息科技、智能化企业及中药企业相关负责人;(三)从事医疗保障研究、中医中药研究、中医中药管理工作,并愿意为促进中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四)个人会员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备初级技术职称或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状况良好。其中,常务委员需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相应行政职务。1.享有本专委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对本专委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2.优先参加学术研讨、专题调研等活动,优先推荐在相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等;3.接受本专委会组织的学术培训,提升专业相关能力和水平;1.遵守《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章程》,维护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声誉;2.接受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领导,执行相关决议;3.按时做好会员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按规定缴纳会费;4.认真完成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委托的工作任务;5.积极参加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和本专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一)材料提交:请于12月25日前,按要求填写单位/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二)资格审核:由专委会筹备单位(浙江医疗保障研究会)审核申请单位/个人资格条件;(三)确定资格:根据本专委会工作开展需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个人进行筛选,确定单位/个人会员名单;附件:1.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医中药专业委员会单位会员申请表 2.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医中药专业委员会个人会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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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