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现有的地区包括台湾本岛与兰屿、绿岛等附属岛屿及澎湖列岛,以及福建省的金门、马祖、乌丘等岛屿,陆地总面积3.6万平方公里。台澎金马地区行政区划包括:
台北、新北、桃园、台中、台南、高雄6个行政管理机构“直辖市”,
基隆、新竹市、嘉义市3个省辖市,
新竹县、苗栗、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县、屏东、台东、花莲、宜兰、澎湖、金门、连江县(马祖)13个县。
省
台湾省在WTO中的名称为“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单独关税区”。台湾当局实际控制台湾省(包括台湾岛、兰屿、绿岛、澎湖列岛等)以及福建省的金门、马祖、乌丘等岛屿。2000年实施省虚级化,即“冻省”或称“精省”。“台湾省政府”由地方自治团体改为台湾当局的派出机关,无实际行政权力。台当局2018年6月28日宣布,2019年起将“省级”机关预算归零。
“直辖市”
12区:内湖区、南港区、中正区、万华区、大同区、中山区、松山区、大安区、信义区、文山区、士林区、北投区29区:板桥区、汐止区、新店区、永和区、中和区、土城区、树林区、三重区、新庄区、芦洲区、瑞芳区、三峡区、莺歌区、淡水区、万里区、金山区、深坑区、石碇区、平溪区、双溪区、贡寮区、坪林区、乌来区、泰山区、林口区、五股区、八里区、三芝区、石门区13区:桃园区、中坜区、平镇区、八德区、杨梅区、芦竹区、大溪区、龙潭区、龟山区、大园区、观音区、新屋区、复兴区29区:中区、东区、南区、西区、北区、北屯区、西屯区、南屯区、太平区、大里区、雾峰区、乌日区、丰原区、后里区、潭子区、大雅区、神冈区、石冈区、东势区、新社区、和平区、大肚区、沙鹿区、龙井区、梧栖区、清水区、大甲区、外埔区、大安区37区:中西区、东区、南区、北区、安平区、安南区、永康区、归仁区、新化区、左镇区、玉井区、楠西区、南化区、仁德区、关庙区、龙崎区、官田区、麻豆区、佳里区、西港区、七股区、将军区、学甲区、北门区、新营区、后壁区、白河区、东山区、六甲区、下营区、柳营区、盐水区、善化区、大内区、山上区、新市区、安定区38区:楠梓区、左营区、鼓山区、三民区、盐埕区、前金区、新兴区、苓雅区、前镇区、旗津区、小港区、凤山区、大寮区、鸟松区、林园区、仁武区、大树区、大社区、冈山区、路竹区、桥头区、梓官区、弥陀区、永安区、燕巢区、阿莲区、茄萣区、湖内区、田寮区、旗山区、美浓区、内门区、杉林区、甲仙区、六龟区、茂林区、桃源区、那玛夏区省辖市
地方自治团体,旧称“省辖市”,与县同级。原隶属於“省”,“省虚级化”则视业务分受台当局行政管理机构及各主管机关中部办公室管辖,“省”则在名义上监督市之业务。现行规定,人口聚居达50万人以上未满125万人,且在政治、经济及文化上地位重要之地区,得设市。市以下分设区,区以下设里,里之下设有邻。共设有3市,均位于台湾省境内,且均改制于台当局“地方制度法”制定前,人口均未达到50万人以上标准。3市:基隆市(7区) 新竹市(3区) 嘉义市(2区)县信息
精省前曾隶于“省政府”,现今则视业务,分受台行政管理机构及各主管机关驻中部办公室,或区域联合服务中心管辖,直接受当局管辖,却不是“直辖行政区”。惟金门县、连江县两县仍受“福建省政府”管辖;以下再分设有乡、镇、县辖市。乡以下设有村,镇、县辖市下设有里。村里之下设有邻。2007年新增“在县市人口达200万人以上,未升格为‘直辖市’前,准用直辖市相关制度与编制”之规定。台湾媒体以“准直辖市”俗称之,但其实不是法律上的名称,其亦仍为县级地位。13县:宜兰县(宜兰市) 新竹县(竹北市) 苗栗县(苗栗市) 彰化县(彰化市) 南投县(南投市) 嘉义县(太保市) 云林县(斗六市) 屏东县(屏东市) 台东县(台东市) 花莲县(花莲市) 澎湖县(马公市)市、乡镇、区
台北市作为台湾的行政中心,在1967年就升格成“直辖市”;高雄市在1979年改制为“直辖市”;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南市则在2010年晋升,当时为“五都”,同一年台中县市、台南县市和高雄县市也合并;桃园市2014年也成了“直辖市”。
乡镇市区为六种行政区位阶相同或相似的行政区划名词。其中山地乡、乡、镇、县辖市为县下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法规规定人口聚居达十万人以上未满三十万人,且工商发达、自治财源充裕、交通便利及公共设施完全之地区,得设县辖市;而对乡镇则未规定设立标准。区则为直辖市或市下之划分,非地方自治团体,行政首长由所属市长指派,不设民意机关。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则为直辖市之下由山地乡改制之划分为地方自治团体,有自己的首长选举、民意机关、自治财源等。目前台湾共有358个乡镇市区;24山地乡、115乡、35镇、14县辖市、164区、6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山地乡、乡以内之划分为村;镇、县辖市、区、直辖市山地原住民区以内则划分为里。村、里设民选村、里长一名,为台湾最基层之地方选举。村、里之下又划分为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