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8月份,全国金融业从业人员被执纪审查112人,具体名单如下:
2024年金融反腐盘点
银行业的反腐力度依旧维持着前一年高强度。2024年,银行业共查处干部86人,其中42位仍处于被查状态,结果尚未披露,另外44位已被“开除党籍”或“双开”。
1名中管金融干部被判处死刑
2024年5月28日,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白天辉因受贿11.08亿一审被判处死刑。
白天辉曾与“金融第一贪”之称的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赖小民共事,很多项目是赖小民直接交代给白天辉去做的。
2014年至2018年,白天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
2018年10月,赖小民落马被查。赖小民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7.88亿余元。2021年1月,赖小民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当年1月29日上午,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赖小民执行了死刑。
两个老伙计一前一后被执行死刑,在金融界实在罕见。不过也由此得知:10亿元是目前贪腐官员被判死刑还是死缓的一个“分界线”。
10名中管金融干部被判刑
1.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6636万余元,20年)
何兴祥,男,汉族,1963年出生,1982年8月参加工作,管理学硕士。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1年9月9日,何兴祥被查。2022年1月26日,纪委监委通告称,何兴祥被“双开”。通告称,何兴祥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政绩观扭曲,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不到位、搞变通,甚至自行其是,滥用金融审批权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给国家造成特别巨大损失,不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家风不正,对配偶子女失管失教;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入职就业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人民币6636万余元)、违规出具金融票证(人民币63.49亿余元、美元1.04亿余元)、违法发放贷款(人民币18.23亿余元)、隐瞒境外存款(人民币3369万余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一十万元;依法追缴何兴祥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2.国开行原副行长周清玉(6843万元,15年)
周清玉,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南罗山人,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3年5月19日,周清玉被查。11月16日,纪委监委通告称,周清玉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周清玉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严重破坏选人用人制度;违规干预插手贷款发放工作,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甘于被“围猎”,与不法企业主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随后,周清玉被逮捕。
2024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周清玉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二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用生(2351万,12年)
王用生,男,1958年出生,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王用生于2018月4月正式卸任。2023年7月20日被查。2024年1月5日被开除党籍。1月11日被逮捕。通报显示,王用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活动,违规借用他人车辆;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工作;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贪欲膨胀,纪法底线失守,大搞权钱交易,通过投资入股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0月21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王用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4.招商银行原行长田惠宇(5亿元,死缓)
田惠宇,男,1965年12月出生,安徽金寨人,高级经济师,1987年7月上海财经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02年10月获哥伦比亚大学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行长。
2022年4月22日田惠宇被查。2022年10月8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告称,田惠宇身为长期在金融领域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罔顾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把职责使命抛在脑后;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毫无纪法底线,长期以“市场化”运作为幌子,以“投资”“理财”为名,“以钱生钱”,大搞权力与资本勾连,靠金融吃金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滥权敛财、贪婪无度;生活腐化、道德败坏。
2024年2月5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田惠宇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田惠宇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田惠宇据称与恒大许家印有关联。详情请点击:
5.邮储银行原董事长李国华(6645万元,16年)
李国华,男,汉族,1960年3月生,江西德安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南昌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在邮政系统工作多年,曾任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8年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
2022年2月18日被查,9月30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报称,李国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不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公款旅游、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在邮政系统任职期间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家人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靠邮政吃邮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2024年5月7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国华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李国华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缴,上缴国库。
6.央行原副行长范一飞(3.86亿,死缓,不得减刑、假释)
范一飞,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2年11月5日被查。2023年6月9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告称,范一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职务安排、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毫无纪法底线,胆大妄为,“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0月10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范一飞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7.原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1.05亿,无期)
2024年11月19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浙江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朱从玖受贿案,对被告人朱从玖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被告人朱从玖利用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兼发行监管部主任,浙江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党组成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司上市、融资贷款、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5亿余元。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朱从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朱从玖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8.中国银行原董事长刘连舸(1.21亿,死缓)
刘连舸,男,汉族,1961年5月生,吉林永吉人,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副部长级)。
2023年3月31日被调查。10月7日,纪委监委通报称被开除党籍。通报称,刘连舸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弃守金融风险防控职责,大肆违规插手信贷项目,违法发放贷款,造成重大金融风险,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所在单位政治生态,私自携带违禁书刊入境,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接受滑雪和旅游安排,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徇私录用调整提拔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干预资金借贷,私自留存涉密资料;道德败坏,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项目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9.光大集团原董事长唐双宁(1102万,12年)
唐双宁,男,满族,1954年10月出生,辽宁北镇人,笔名“霜凝”,1971年12月参加工作,东北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系投资经济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3年7月15日被查;2024年1月6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报称,唐双宁丧失党性原则,背弃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弱化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力,违背党的组织路线,弃守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利用职权大肆宣传个人书法等作品,私自携带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入境并阅看,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考察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旅游,违规批准购置楼堂馆所、占用单位住房;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纵容、默许他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名人字画、纪念币等礼品和礼金;贪图享乐,接受“管家式”服务;既想当官又想出名,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求名利的工具,大搞“雅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2月10日,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贪污、受贿一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对唐双宁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分别返还被害单位或者上缴国库。
10.工商银行原纪委书记刘立宪(1776万,8年)
刘立宪,男,1954年6月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曾任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2023年9月15日,刘立宪主动投案,接受调查。2024年1月19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报称,刘立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违规获取境外身份并长期隐瞒不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旅游活动安排;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2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受贿案,对被告人刘立宪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刘立宪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3名中管金融干部目前已经进入公诉程序尚未判决
1.中国太平集团原副总经理肖星(8148万)
肖星,男,汉族,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江西上饶人,法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任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3年7月18日,肖星被查。2024年1月5日,纪委监委通报被“双开”。通报称,肖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在职工录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弃守廉洁底线,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安排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践踏党纪国法,靠金融吃金融,大肆收钱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融资、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7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肖星受贿案。择期宣判。
2.工商银行原副行长张红力(1.77亿)
从华尔街到金融街,前工行副行长竟是贪腐1.7亿的饕餮!还有人和他贪腐同样的金额!
3.国开行原副行长李吉平
李吉平,男,汉族,1955年9月出生,辽宁大连人,中共党员(2024年8月被开除党籍),中央党校世界经济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4年3月13日,李吉平被查。2024年8月1日,纪委监委通报称,李吉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大肆干预、插手金融机构职工录用、职务晋升工作,污染政治生态;廉洁底线失守,大肆收受礼金,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大搞钱色交易;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私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4年11月22日,李吉平涉嫌受贿一案,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名中管金融干部被逮捕,案件正在办理
农业银行原副行长楼文龙
2024年12月,中国农业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楼文龙涉嫌受贿一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楼文龙作出逮捕决定。
1名中管金融干部仍在调查
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
章更生,男,汉族,中共党员,1960年5月出生,安徽东至人,高级经济师,1984年辽宁财经学院基建财务与信用专业大学本科毕业,2010年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中国建设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24年11月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章更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金融反腐盘点:101人被查,含8名中管干部
2023年金融反腐盘点:101人被查,含8名中管干部
在刚刚过去的2023年,金融反腐呈现密集态势。澎湃新闻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不完全统计,2023年,金融领域至少有101人被查。
从职位看,被查的101人中,8人为中管干部,占比8%;75人为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占比74%;18人为省管干部,占比18%。
被查的8名中管金融干部为: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清玉,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唐双宁,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肖星,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中国工商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红力。
澎湃新闻整理
从金融机构看,被查的101人中,有74人来自银行系统(含省联社),12人来自监管部门,7人来自保险机构,2人来自金融集团,1人来自证券机构,5人来自其他金融机构。
澎湃新闻整理
从时间看,2-8月被查人数较为密集。其中,3月、6月、8月披露的被查人数突破了10人,分别为14人、11人、11人。
澎湃新闻整理
国有大行:40人被查,其中工行11人
2023年,国有大行为金融反腐的重点之一,共有40人被查。
澎湃新闻整理
工商银行有11人被查,除了上文提到的中管干部刘立宪和张红力,其余被查的干部为:工商银行总行原个人金融业务总监兼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李卫平,天津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希刚,工商银行办公室原副总经理级调研员、北京银泉大厦银达劳务服务中心原总经理侯进喜,工商银行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顾建纲,工商银行湖北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邱世杰,工商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晓辛,工商银行投资银行部原副总经理安丽艳,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俞龙,工商银行天津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华耀纲。
建设银行有8人被查: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秀昆,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原资深专员张龙泉,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资深专员赵芝然,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易景安,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率长江,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劳新江,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原资深副经理李晓虹,建设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原风险总监李惠。
农业银行有8人被查:农业银行国际金融部巡视员刘燕忠,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沈锐,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高级专家陆俊波,农业银行远程银行中心原副巡视员张学禄,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吕晓东,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营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杨志刚,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马清升,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原副总经理刘树军。
中国银行有7人被查,除上述提及的刘连舸外,还包括: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建宏,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高宗胜,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毛俊平,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东向,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建新。
交通银行有6人被查: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大军,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周宝志,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裁马宾,交银金融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孙毅坤,交通银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周彦倜,交通银行沈阳审计监督分局原局长刘喜昌。
三大政策性银行13人被查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3年,政策性银行共有13人被查,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7人被查,农业发展银行(下称农发行)4人被查,进出口银行2人被查。
具体来看,国开行共有7名干部被查,除了上文提到的中管干部周清玉和王用生,还有:国家开发银行信息科技部高级专家滕光进,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高级专家普浩,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王卫军,国家开发银行上海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茆君才,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李刚。
农发行共有4名干部被查:农发行沈阳审计分部总经理侯敏,农发行江西省分行原特级信贷经理熊建国,农发行总行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赵富洲,农发行四川省分行资深信贷经理蒙君。
进出口银行有2名干部被查,为进出口银行原专职评审委员李济臣,进出口银行风险化解督导工作一组组长朱灿璋。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共有6人被查,其中广发银行4人,中国民生银行和浙商银行各一人。
具体来看,广发银行被查的4人为广发银行原党委委员、监事长王桂芝,广发银行广银理财原党委副书记、监事长、纪委书记亓艳,广发银行党委委员方琦,广发银行乌鲁木齐分行党委书记、行长陈峻晖。
民生银行被查的是民生银行银行管理咨询委员会原副主席邢本秀,浙商银行被查的是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沈仁康。
城商行方面,共有4人被查,分别是:中原银行原副监事长贾继红,贵州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志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蒙商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蒙商银行党委委员赵光炯,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内蒙古银行纪检监察组组长、内蒙古银行党委委员马宝林。
8省份11名省联社干部被查
2023年,省联社共有11人被查,包括5名“一把手”;从省份来看,河南、四川、甘肃各有2人被查,安徽、广东、江西、贵州、新疆各有1人被查。
具体来看,河南省联社有2名干部被查,分别是河南省联社原党委书记王哲,河南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吴金鹏。
四川省联社被查的2名干部为四川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杨超,四川省联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刘兴明。
甘肃省联社被查的干部为甘肃省联社原纪委书记王蓉生,甘肃省联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康欣。
安徽、广东、江西、贵州、新疆被查的省联社干部分别为安徽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高广,广东省联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硕平,江西省联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应勇,贵州省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马林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文祖,李文祖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监管部门12人被查
监管部门同样迎来密集反腐。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3年,央行系统共有5人被查,银保监系统共有4人被查,证监系统共有2人被查,地方金融监管机构1人被查。
具体来看,央行系统被查的5人为:中国人民银行秘书局副局长李果,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原助理巡视员董国滨,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建军,中国印钞造币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陈义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周波。
银保监系统被查的4人为: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三野,原银监会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主任刘张君,原吉林银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高飞,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辉烨。
证监系统被查的2人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原副总经理刘逖,中国期货业协会原党委书记、会长安青松。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有1人被查,即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段银弟。
其他金融机构15人被查
保险机构、证券机构、金控集团等也有多人被查。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3年金融机构共有15人被查,其中保险机构7人,金控集团2人,证券机构1人,其他金融机构5人。
具体来看,保险机构被查的除了上文提到的中管干部肖星,还有6名被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技运营部副总经理陈中乾,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王征,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单荣光,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张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李成柱,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梅建亚。
金控集团共有2人被查,即上文提及的两名中管干部李晓鹏、唐双宁。
证券机构有1人被查,中国银河证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共炎。
此外,有5名其他金融机构的干部被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党委委员赵伟,航空工业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魏颖晖,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黄宪辉,湖南省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勤,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庄恩岳。
77人被处分,4名中管干部被批捕
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2023年共有77位金融系统干部被处分,其中43人被“双开”,32人被开除党籍,2人被开除公职。
中管金融干部范一飞、刘连舸、李晓鹏、周清玉已被批捕。
具体来看,2023年6月20日,范一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范一飞作出逮捕决定。
2023年9月27日,范一飞被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范一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23年10月12日,李晓鹏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晓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10月16日,刘连舸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违法发放贷款罪对刘连舸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3年12月14日,周清玉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周清玉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素材来源:行业报告研究院、观潮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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